我不是救世主[基建](312)

作者:朱砂

冯特伯爵把刀在手里掂了掂,用手指试了试刃口,目光又转向了木桩上的另一副盔甲,这副盔甲跟锁子甲完全不同,像是几块板子拼起来的,在阳光下明晃晃地闪着光,倒是比锁子甲还要亮眼。

“这是板甲——”伦吉尔向领主大人介绍自己的作品,“很结实,也很轻!”

是的,这身板甲包括头盔、护面、上半身护甲、下半身战裙,还有护腕,比起全副的锁子甲来,至少轻上三成!

想想看,轻上三成的盔甲,穿在觉醒了斗气的骑士身上,简直就等于没有重量了。至于说质量?这可是用她手里的刀一样的材料打造出来的!

冯特伯爵一言不发地拔出自己的剑,向面前的盔甲劈了上去。

他的剑叫做“血红荆棘”,剑身上布满了荆棘枝般的阴影,这些阴影可以顺着伤口侵入敌人体内,直接吸收其生命力。这是冯特家族的家传之宝,与他们的“阴影”血脉简直是天生一对,相得益彰。

不过这把剑砍在板甲上,当地一声竟然没砍透。

当然冯特伯爵只用了一半的力气,但以他大骑士的能力,一半的力气再加上这把神术长剑,竟然都没有砍透面前的盔甲,那么可以想像,穿着这件盔甲的骑士,对上高级骑士也能硬扛几下了。

能硬扛高级骑士攻击的盔甲不少,但眼前这件是没有附着任何神术的,而且是一个甚至没有觉醒神恩的女骑士侍从打造出来的,这个意义,细思极恐。

“我听说,是用了赤羽的火焰?”所以说,还是需要神恩?

“只是暂时的。”陆希耸耸肩,“如果我能找到合适的燃料。”有煤就行啊!然而她并不会探矿……

冯特伯爵的瞳孔收缩了一下:“可以不用赤羽出手?”那就真的没有任何神术参与了。

陆希笑了:“我早说过的,炼金术可以不需要神恩。”

冯特伯爵凝视她片刻,把手中的刀扔回给了伦吉尔:“你说的那个‘煤’,究竟是什么样子的?”

第103章 大炼钢铁(三)、这个弹簧真是太棒了

斯佩西是个行商。

其实在他祖父那一辈儿, 他们家的情况还不错,家里养着两辆马车,能够依附着大商人出外行走, 购进一地的特产, 再去另一地销售,赚取中间的差价。两辆马车的货物比起大商人的商队来无足轻重, 但却能保证他们一家有房子住, 吃得上饭,交得起税,甚至还能让孩子学一学识字。

可是到了他父亲这里,情况却急转直下。领主大人的一位朋友来他的领地做客,在进城门的时候看见了他的母亲。

他的母亲是从外地迁来的,而且她的头发是黑色的, 眼睛也是近似黑色的深褐色。

这种颜色表明她有迷失之地的血统, 如果不是她肌肤是牛奶样的白, 可能会被划入堕落血统之中。

这种样子本来在领地是不受欢迎的,但他的母亲生得很美, 家里也小有财产斯佩西的父亲对她一见钟情, 一定要跟她结婚, 斯佩西的祖父拗不过他,也就答应了。

婚后的生活十分幸福,很快就生下了斯佩西。

在斯佩西幼年的记忆中, 父亲继承了祖父的家业出门跑商,母亲就在家里照看他, 每次父亲归来的时候, 母亲带着他去门口迎接时的笑容, 就是他记忆中最美丽的花朵。

这一切都在斯佩西九岁那年戛然而止。他们家的房子被查封, 他的母亲被指认为女巫,证据是她长得过分美丽,有“女巫的魅力”。

母亲被抓进了领主的城堡,说是要“净化”她。父亲去教堂求助,却被牧师赶了出来。他前脚踏出教堂的大门,后脚就被流放到了生荒地。

所谓生荒地,是指两片领地之间无人管辖的荒野。这种地方往往盗匪横行野兽出没,普通人在那里很难生存下去,尤其被流放的人两手空空,许多人几天之内就会死在野外。

斯佩西家所在的领地叫做晚风岭,听这名字就知道是山岭之地,那流放之处便是晚风岭与长云领之间的荒山——感谢长云领的防线阻挡了魔兽,生荒地大都是普通的野兽,但盗贼却有好几窝。

斯佩西和父亲加入了一伙盗贼,否则一个男人带着半大孩子,根本无法在生荒地生存下去,而被流放的人会在耳朵下面打上烙印,好提醒其他领地的人不要接纳他们。

然而这父子俩根本不是当盗贼的料,看见杀人抢劫能直接晕过去,幸好斯佩西的父亲揽下了替团伙销赃的任务,这才能带着儿子在团伙里栖身。

就这么过了十二年,斯佩西的父亲实在忍耐不住,借着销赃的机会想回晚风岭看看妻子,结果被领主卫队发现,被当做盗贼吊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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