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七十年代我靠种树成了大佬+番外(92)
审问了一番,发现除了罗小军和曾卫东两个人,男知青或多或少都没有忍住诱惑,吃了一些狗肉。
至于女知青第一次吃的时候不知道那是狗肉,后面被威胁说要是敢说出去的话就要她们好看,所以也不敢往外头说。
大队长知道要拿到越多的证据这样就不怕罗小军去公社告他们了,而且除了小黄以外,那些狗应该都吃了,骨头和皮应该会埋在院子里,就让大家去搜寻了。
小黄这会也恢复了一点,一下就闻出了那棵柿子树下,汪汪的叫着。
一下子就吸引了李心臻的目光,走了过去,发现有一块鼓起的地,泥土和周围的颜色有一点点不一样。
大队长走了过来,用铲子一铲,就翻出来好多骨头和内脏等等,那味道散发出来,令人窒息。
李心臻可能是晚上脑海里练习医术,有时间还会做梦梦见自己在做手术,已经习惯了这些血淋淋的场景。
宋敏毓就憋不住了,直接出了知青院,在外面等李心臻去了。
找到了证据,大队长就说:“大伙都散了吧!现在证明你们的狗确实是被这些知青给偷的,但是秀秀也把罗小军给打破了头,具体情况还得明天看看了!”
然后又与李心臻对视了一眼,就说:“你们得跟人宋知青说一声对不住,刚刚冤枉了人家。”
于是在外头的宋敏毓就接受到了大家的道歉,摆了摆手说没关系。
第二天,果不其然的,大队长去知青院,罗小军就以头被打破为由说不赔钱,说他的头都被打破了,要是让他赔钱就去公社面前举报他们虐待知青等等。
可是总不能让别人白白丢了一条狗,所以大队长就让知青院凑十块钱给这些人,就当是买了这些狗。不管她们怎么凑,反正一天之内就是得给。
于是在不情不愿中,每个人都凑了一两块钱,筹齐给了大队长。
大队长把钱分配了一下给了丢狗的人家,秀秀婶家是没有钱拿的,她的那份钱已经付给了叶沁丽,罗小军治头的药钱可是要秀秀婶付的。
通过这件事情,秀秀婶一家就和罗小军和整个知青院的人都不对付了。
而且老知青院的名声在大队里也非常的差了,连江百合都没有和她们搭伙吃饭了,还好他们一般都不是在饭点上杀狗,都是悄咪咪的,所以不和她们住一起的江百合是不知道这件事的。
李心臻也没有想到这江百合没有来找自己,反而是去找宋敏毓去了,她想找宋敏毓搭伙吃饭,还暗搓搓的说要是和她一起吃饭的话就可以帮宋敏毓省钱等等。
宋敏毓:“为什么她会来找我呀?我都非常不留情面的把她骂回去了,但是她还是隔一会就来问我!”
李心臻把手里的毛衣放下笑道:“可能是看上了那上次说的咸鸭蛋!”
上次她说了要用草木灰腌制咸鸭蛋,被人家看到了屋里摆放的三十几个蛋,自然就传出去了。
“那我也不可能白给她吃呀!我脑子又没有瓦特!”宋敏毓翻了个白眼回答。
“哦对了,你家里寄了一封信过来,我给你拿回来了!喏!”她从兜里掏出一封厚厚的信出来递给了李心臻,然后就打算回去了。
走到门口停了下来,回头对着李心臻说:“话说你也可以买一辆自行车呀!多方便,这样你就可以经常去镇上了!”说完就跑了,她已经劝了好几次李心臻了。
李心臻一直都是以没有钱为理由推脱,她不能让宋敏毓知道她是因为不会骑,不然多没面子呀!
搞的宋敏毓一直以为李心臻是身上的钱票不够,一直想借钱给她,弄的李心臻哭笑不得的。
李心臻把信拆开了,里面写了三张信纸,还夹了一沓票子,有五张大团结,还有一些全国粮票和工业票等。
信的前两页都是李树洺说在学校的读书生活有多枯燥,还说了爸妈总是克扣他的零花钱,还把隔壁邻居家的一些琐事给写了上去,就跟写流水账一样的。
后面的一张纸不是他的字迹,工整了许多,一看就是她二姐写的,写的是关于她大姐李心怡查出来怀孕了三个月的事情,想让李心臻帮一个忙!
第70章 买红枣
她大姐嫁的虽然是一个家中的独子,不用和妯娌相处,父母也都是双职工,家庭条件是挺不错的,就是她婆婆也不是一个好相与的人。
李心臻她们家除了家里的房子,在百货大楼附近也有一个小房子,不过是李淑华名下的房产,是她的家里给的陪嫁。
前段时间李心怡的婆婆那边来了一个远房侄女孟欣芷找她投奔,本来是暂时居住在她们家的,她婆婆还帮她找了一个工厂学徒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