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之娇娇嫁纨绔(183)

作者:花蒙蒙

不过总要留一张只有两人的吧,不然第一张合照,就是当妈照,心有不甘。

温明曦眼睛亮亮地看着韩羡骁,黑暗中,男人好像在思索。

片刻后,他说,“你不去上班,咱就去拍。”

温明曦火气一下子蹭的上来了,但整个人却意外平静,对着他说,“不拍就拉倒!”

然后转过身,背对着他睡。

结婚这么久,两人还没吵过架,这还是两人,第一次意见不和,第一次都不让步。

第七十七章

77

第二天, 还是一个要上班,一个要上学。

温明曦起床的时候,韩羡骁也跟着起床。

这还是第一次起床的时候, 两人没有黏糊糊的。

韩羡骁当兵多年, 早就摒弃了赖床的习惯, 睁开眼便一个仰身坐起来,翻身下床。

衣服也不穿,径直去了卫生间洗漱。

温明曦穿好衣服,等韩羡骁从卫生间出来,两人就像把彼此当空气一样。

等她再出来时, 小阳台上韩羡骁煮了一锅面已经煮开,飘来香喷喷的香气。

因为怀孕,没有再每天吃包子馒头随便将就,偶尔会换换口味。

韩羡骁煮面已经煮出经验, 青菜是昨天买的,加了两个鸡蛋, 还有昨天从家里带来的卤肉丝。

这个年代, 冰箱还是遥不可及的物件, 寻常人家家里见不着, 只有一些冷饮店才有, 用来卖冰棍。

得到八十年代开始, 冰箱才慢慢走进普通人家里, 不过几千块钱的冰箱也不是普通人家买得起的,那得是万元户。

为了让温明曦早上起来吃点好的,韩羡骁爱给她早上第一顿就吃肉。

天冷些肉还能保存, 像现在这种天气, 许爱卿放心不下, 每个星期两个小年轻回去,都会给他们塞两罐肉带过来。

就用玻璃罐装着,有时候是卤肉,有时候是酱肉,有时候是腌肉,变着花样做。

温明曦朝桌子看去,摆了两个碗,一人一份。

她一句话也不说,像往常一样在桌子边坐下,韩羡骁也闷头拿着筷子夹面,把几块肉都夹到她碗里。

就是谁也不跟对方说话。

见温明曦在旁边坐下,韩羡骁把面前的碗推到她面前,把筷子搁在碗沿。

温明曦端起碗,扫了眼韩羡骁清汤寡水的面,又看了眼自己碗里的肉。

都给她了。

对齐筷子,夹了一筷子放到他碗里。

韩羡骁挑挑眉,滋溜滋溜几下就把面吃光了。

还是谁也不说话。

温明曦出门准备去出版社时,韩羡骁也穿了鞋跟了出来。

温明曦扫了他一眼,没说话。

关了门,许秋菊正好赶早去了集市回来,两手拎着菜,撞见两人迎面走来,“羡骁,送明曦去上班呢!”

一个说“没有”,一个说“嗯”,异口同声。

许秋菊一句“小两口真好真恩爱”挂在嘴边,却看着两人互不搭理从门口走过去。

剩下的话没说出来,“哎哟,怎么了这是……”,一边开门,一边望着两人的背影自言自语。

王海峰刷着牙,满嘴泡沫跟着探出头,“怎么,谁怎么了?”

许秋菊转身推着他进门,“走走!还能怎么,小两口闹别扭呗。”

*

七点多的家属院,楼下很热闹,因为家属院不在学校里,挨着大街,还能听到路上叮铃铃,叮铃铃的热闹声。

八月的天,都是清一色蓝灰绿短袖。

韩羡骁一如既往地穿着军绿色短袖,下面也是军裤。

这时候的衣服,穿得好不好看,全靠脸蛋和身材。

韩羡骁人高大,长相也硬朗,即使穿着千篇一律的衣服,走在路上仍然能吸引不少目光。

只不过他现在看着面色有些烦躁。

女生的衣服式样要多一些,温明曦有孩子很怕热,穿的是格纹的半袖衫,下面则是白色的半身长裙。

色彩很清雅,整个人看上去清秀妍丽,看不出一点肚子。

走在韩羡骁身边,一高一矮,一个硬朗,一个娇美,甚是养眼。

只不过一路上,谁也不说话,距离不远不近,旁人看上去稍微有些怪异。

走到停车棚,韩羡骁原本想去开锁取车,看到温明曦头也不回往前走。

大步走回来把她拉住,扯着嗓子,“你干嘛呢,不等我。”

“我上班去啊,我干嘛。”

韩羡骁挡住她,用那种宛若无事发生的语气跟她说,“那你急什么,我车还没取出来你就走?”

见温明曦噘着嘴不说话,韩羡骁清了清嗓子,“还为昨晚的事情生我的气?你爱上班就上班吧,就是苦的是你自己,我不就是怕你受罪吗。”

“我又不觉得苦,我做得很开心,你让我不干,每天捧着肚子无所事事,那才让我干受罪,像个怨妇一样望穿秋水等你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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