汴京生活日志(265)

作者:清越流歌

前面说了,汴京养猫之风盛行,城里养狗的人家本就不多,沈丽姝亲自设计的豪华狗房子,更是众人前所未见的,一时都十分好奇,连带着旁边新奇的猫爬架一起围观了个够。

只是对着狗窝猫窝讨论半天,却始终不见小家伙们的身影,祈哥儿忍不住去扯沈丽姝的衣服:“姝阿姊,这里有狗屋,那狗狗呢?”

沈丽姝:“狗狗在它娘亲那儿,过些天才能来住。”

事实上狗主人通知了,她近期随时可以把狗抱回来,只是当时聚会日期已定,她怕到时候陌生人太多,小狗狗又初来乍到的,会受到惊吓;直接送到家里去吧,那边又没给小狗准备窝,家里还有个小朋友,又怕小狗吓到他们,索性就推迟几天,等这边派对结束了再把狗子接回来。

众人却不知道她的考量,于是一阵无语。

这时金主爸爸难得开金口了,“那雪团呢?”

沈丽姝理直气壮,“雪团也忘在家里没带来。”

其实是跟小猫咪的主人没谈拢,沈四弟坚持之前说好的,要带雪团必须把他也带上,没得商量!小家伙还挺不好忽悠,沈丽姝只能暂时放过他。

于是就出现了猫窝狗窝齐全却不见半只毛孩子的神奇场面。

赵宗霖:……

也不是所有人都知道雪团,秦沣就在人群中好奇问沈大路:“雪团是谁?”

沈大路还没来得及说话,他旁边的林辰松微微一笑,“是沈家小弟养的小猫。”

秦沣和祈哥儿都恍然大悟,“是那只小猫啊。”

他们去年在沈家见过一次,特别漂亮,就是过于高冷了,不给他们抱也不给他们摸。

听到两人对话的沈丽姝在心里点头,这才是正常人的反应。

雪团才来他们家一年多,现场大部分人都是去年她生日宴的时候见过一回,区区一面之缘,不应该记住毛孩子的名字才对,偏偏大佬就能准确无误的叫出它的名字。

难道大人物的记忆力都这么牛逼吗?

沈丽姝很难不膜拜。

虽然毛孩子都不在,但是这群读书人只对着它们的窝也能玩出花来,话题不知不觉从狗屋设计歪到整个庄子的设计图上,沈丽姝于是带他们去书房看图稿,又不小心抖落出来一叠她心血来潮给小猫小狗作的画。

秦叔叔外放了一任又一任,期间仅回京述职过一回,外加一次探亲而已,行程十分匆忙,跟亲朋好友见面简单寒暄,便立刻回任地去了,山高水远的,那样好为人师的秦叔叔,再也没法像沈丽姝小时候一样催功课了。

但是那些年里他不仅为沈丽姝打下了基础,也帮她养成了弹琴作画的艺术习惯,如今不需要人鞭策,沈丽姝心情好的时候也会摆弄一二。

在没有网络的时代,画画是个很好的消遣方式,一沉浸其中,半天时间久过去了,不过这个爱好唯一的缺点就是太烧钱,入了坑才知道笔墨纸砚就是毛毛雨,颜料才叫挥金如土。

很不幸的是沈丽姝现在还升级了,从去店铺买颜料,发展到自己在家里做,把珍贵的珠宝矿石打碎磨粉用来调色,经过一段时间实践可知,越贵的宝石颜色越鲜亮,也就越适合入画……

这就是传说中的艺术穷三代,绘画毁一生。

沈丽姝算是彻底入坑了,还入得心甘情愿。

而她跟秦叔叔尽管多年未见,彼此也从未生疏过,毕竟每隔一两个月便要通信,除了例行公事聊聊酒楼生意,剩下的内容都是分享身边的新鲜事。

沈丽姝带着小老弟做狗窝的那段时间兴致极高,激情创作,留下一大叠憨态可掬的猫狗画作,在其中挑了几张最满意的寄给秦叔叔看,剩下的自我感觉也极好,就留在身边慢慢欣赏。

现在被朋友们翻出来了,看热闹不嫌事大的秦沣带头抢画,大佬当然也不甘示弱,她那么厚一叠的宠物画像就这么被瓜分得彻底,一张都没留给她。

简直离了个大谱。

沈丽姝不是吃亏的性格,当下提出要求,瓜分了她多少幅画就得还她多少幅,最好也是他们亲自作的。

当然若是用自家收藏的名家名作交换,她也不会介意的啦。

然而如今的读书人,不仅要学习君子六艺,琴棋书画也都是基本技能。

文人相轻,朋友们疯抢沈丽姝的画,主要是因为她融合上辈子的素描功底,在时下看来颇有几分灵动和意趣,才显得与众不同了些,他们可不觉得自己真就不如她了,自是满口应下这个要求。

沈丽姝看穿了他们各种不服的心思,趁机提议,“那下回再来庄子上,带上各自的画作,大家互相鉴赏?”

众人表示这个提议很好,他们下次还来。

沈丽姝就这么轻松达成了下次再约的小目标。

人群中的徐力悄悄给表姐点了个赞。

聊了一两个小时的艺术,从书房出来,阳光正好,正是露天烧烤的好时候,沈丽姝领着他们去选定的烧烤地点,那边有亭子有长椅,还挖了个中小型池塘养养锦鲤荷花,搭了一架藤蔓秋千。

尽管很馋江南园林,沈丽姝也没在庄子上弄那些亭台阁榭、假山流水。既是考虑到这样造价太高昂,也担心花了钱最后建成四不像。

想要江南园林,还是攒够了钱直接去江南买现成的吧。

倒是等开春后会准备在院子周围种一圈竹子,既充作篱笆功能,等长成后还可以一茬一茬砍了制成竹签,供给烧烤店。

不过沈丽姝这怎么舒服怎么来的庄园风格,也让大佬等人耳目一新,看见石桌长椅旁摆好的烧烤工具,也倍感新鲜有趣,秉持着“君子远庖厨”原则的朋友们,当时就挽起袖子,在沈丽姝和小伙伴们的指导讲解下,津津有味动起手来,哪怕有些地方烤焦了,自己烤的串也美味无比。

大概是一起抢过劫的关系,明显看得出来他们的距离在迅速拉进。

刚开始他们都只是矜持的打过招呼,就跟自己熟悉的人抱团了,后来林辰松跟秦沣搭过话,双方都是考生,一个在准备今年的春闱,另一个准备秋闱,也算殊途同归,拥有共同语言,就此熟络起来。

而秦沣也是个不认生的,面对其他人都有些敬而远之的“程昭”,他接触下来发现对方也并非面上那般不近人情,大约是出身高贵,性情稍有些目下无尘,但也不是什么大问题。

同为官宦子弟,他们家虽跟程氏少有来往,秦沣也是听过大名的,难得能结交一二,很快就瞅准时机上了。

有他在其中穿针引线,以林辰松为首的师兄弟们也顺利跟大佬搭上线。

随着诱人的香味弥漫这个院子,众人之间氛围也变得融洽和谐起来,说说笑笑之间,连动作上都有了几分默契,彼此互相配合,很快就做得有模有样了。

年纪大些的忙着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祈哥儿几个小少年,一上来就跟沈三弟秦容这些同龄的小伙伴打成一片,兄长们不想让他们添乱,于是几人尽情的在庄子里上蹿下跳,跑累了就坐在旁边等投喂,一边托腮听陈大郎讲故事。

烧烤火锅管够,还有酒水饮料供应,大家从阳光普照的下午嗨到了明月当空,吃饱喝足又在庄子上歇了一晚,第二天才意犹未尽的告辞回家。

事实证明,大佬不但记忆力好到惊人,眼力更是洞若观火、细致入微,只有他注意到了沈丽姝家里车辆不足的问题,离开前顺势发出邀请:“马车想来还要送客回城,你们姐弟几个不如坐我的车?”

沈丽姝已经蹭过大佬的豪车,就没那么馋了,笑着解释道,“大弟他们也不能耽误功课,正好跟林大哥他们一起回去,我们几个还要留下收拾一番,明儿才回城,自家的车倒也够用了。”

“那就好,我们先走一步了。”金主爸爸的车架率先出发,剩下两拨人也紧随其后,马蹄踏过扬起阵阵尘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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