汴京生活日志(121)
想啥好事呢?创业期不努力拼搏、抢占市场,是等着被后浪们拍死在沙滩上吗。
更何况资本家的羊毛也不是那么好薅的,拿了她的高薪,没有被要求零零七就是福报了。
摆烂是不可能的,这辈子都不可能,他们不努力打工,她未来怎么在汴京住豪宅坐豪车?
所以,对小伙伴们寄予厚望的沈丽姝,是不可能允许他们咸鱼的,一旦发现苗头就要当场扼杀在萌芽里。
比如现在,她熟练的给小伙伴们吹了通彩虹屁,表示她最相信他们的能力,早就可以独当一面,有她没她都能把他们的事业做大做强云云,紧接着便道,“表哥们刚来,可能要先适应适应摆摊流程,咱们耐心教一教他们,我相信表哥们也都聪明能干,有个两三天就能上手了,到时候,就跟二舅说,让他逐步增加烤肉量,比如每天加五斤或十斤,直到恢复到一百五十斤的量,你们说好不好?”
小伙伴们只是不在她的领导下,完全独立行走还没几天,对自己不够有信心,总怕出现什么状况处理不了,其实上进心还是很足的,又拿了她那么高的工钱,在没有劳动法的古代,打工人可自觉了,不用黑心老板压榨,他们自己就拼命内卷了,加班爆肝甚至把命给她都可以。
更何况姝娘亲口夸他们聪明能干、独当一面诶!
被灌了这么一大壶迷魂汤,更是当场丢盔弃甲,恨不得再战三天三夜,齐刷刷点头说好。
见状,沈丽姝也满意的点头,很好,都卷起来吧打工人!
沈丽姝跟沈四伯大堂哥赶回来是为了吃饭,不仅他们要吃饭,做工的木匠瓦匠也要吃饭的。
听说在乡下请人做工,主家都要提供一日三餐的,就连餐食也有标准,不成文的规矩是每顿必有肉有白面,下午还得加一碗糖水鸡蛋当点心,人情须得做足了,倘若怠慢了,帮工就敢以吃不饱没力气干活为由偷奸耍滑、拖延工期,耽误工程不说,还要让主家多出几日的工钱。
城里很多人家也会这么招待帮工。
但也可以选择其他方式。
汴京毕竟是大城市,商业发达,相应的也就不讲究那么多形式,可以讨论其他合作方式,比如花点钱让工人们自行解决餐饮问题。
其实他们家有房子、有桌椅碗筷,要招待工人饮食还是可以的,她娘一开始就说了要帮他们做饭。
只是沈丽姝觉得,她娘每天要照顾家里这么多人的饮食起居,洗衣做饭打扫卫生已经忙得分身乏术,还要照顾小儿子,为此夫妻俩的造人计划都一拖再拖。她还在试图说服她娘请个婆子来帮忙,无需卖身契那种,也不用住家,就像钟点工一样每天上门干几个小时,就能减轻她娘的一大半负担了。
可她娘总有理由拒绝,担心外头请的婆子偷奸傻滑,甚至窃取他们家的商业机密,不如她亲力亲为来得稳妥。
这么一来,沈丽姝更不能加重她娘的负担,宁愿多花点钱少给家里惹麻烦。
事实上也花不了多少,她不是那种不懂行情、让人忽悠昂的小姑娘,这些匠人也都是她爹或熟人朋友介绍来的,不可能在明知道她家有点小背景的情况下头铁杀熟,双方经过友好磋商,顺利定下了每天每人七文钱的餐补标准。
在物价偏高的汴京,这七文够他们割一斤肉,买几只大白馒头香喷喷吃一天了。
倘若家小也在汴京,省着点花,全家都能跟着吃上肉。
所以不单沈丽姝觉得这么安排省心省力,工人们也相当乐意,让家里老小跟着吃上肉,可比油水全落进自己肚子里强百倍,精神富足可比物质享受更让人快乐,大家伙每天上班干劲十足的,一到饭点就快乐的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这里打工没有什么朝九晚六,天亮开工,天黑了就收工,为了节约时间,中午吃饭只有一个小时,一个小时后大家伙都得到店里集合,包括沈丽姝自己。
所以他们也是算着饭点回来的,只比沈家旺早几分钟。
沈丽姝和小伙伴们说话间,老爹也下班回来了,沈徐氏便麻利的把饭菜端上桌,碗筷和其他几个菜提前摆上了,最后把刚从小灶端上来的、热气腾腾的老鸭煲就正式开饭。
这锅硬菜瞬间把刚来的王武几人都镇住了,搭配着沈家旺和沈徐氏叫他们别客气多吃肉的叮嘱,就显得专门为他们接风准备似的,王武跟同龄的张彬对视一眼,齐齐开口:“这么一锅鸭肉也太破费了……”
徐力笑嘻嘻问:“表哥以为这是为了招待你们才炖的肉吗?”
他们眨了眨眼睛没说话,脸上却写满了“不年不节的炖肉吃,不为招待客人,难道还是每天都大鱼大肉不成”的吐槽。
然而下一秒,就见他们最崇拜的舅舅/姨夫摇头笑了,“那可就想多了,若是为了招待你们,煮几个鸡蛋便也够了,只是我们平日也这么吃,没得你们来了反倒不见肉星。”
王武几人:……
看着一本正经的长辈,几人一时间不知道该不该信他的邪。
信吧,这事实也太匪夷所思了,不信又对不起他们对舅舅/姨夫从小到大的推崇和信赖。
初出江湖的几只菜鸡,打工第一天就遭遇了进退两难的纠结之中。
沈家旺却丝毫不在意他们面上的挣扎,一边用筷子给新来的每人都加了一块肉,一边低调又不失骄傲的介绍道,“我总不能那这种事来寻你们开心,待个几天你们自己就知道伙食究竟如何了。说来还是我托了你们的福,餐餐有肉是姝娘给你们定下的伙食标准,每天买肉的钱,也是从你们的收入中出,饭菜大家一块吃,连带着我们也沾光顿顿吃上了肉。”
在沈爹的招呼下,初来乍到的几人,才逐渐接受这个设定,只是还来不及为他话里透露出来的幸福生活而高兴,已然被碗里的鸭肉勾住了全部心神,专心致志啃起来鸭肉。
其他小伙伴同样不遑多让,都不需要沈爹招呼,一个个便连汤带肉的盛碗里做鸭肉泡饭了。
是的,他们自己夹肉,沈丽姝并没有站出来分配,早在去年年底,她就彻底辞去了食堂大妈的工作,一是因为工作太忙,实在顾不上这份“兼职”,二来这个餐餐有肉的标准就是年前那会儿定的,大家这么吃了一两个月,不说吃腻了,但至少不会馋肉馋到看见它们就眼冒绿光了。
正所谓“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当肉成了每天都能吃到的东西,也就没必要你争我抢了,每个人都很自觉的只夹了两块肉,并且争着抢着把沈丽姝吃鸡鸭时最喜欢的翅膀和爪子都让给她。
每当这个时候,沈丽姝就觉得她真不愧是全家最靓的崽,这待遇都快赶上老佛爷了吧。
然后她就用饭前洗过的小手抓起鸭翅膀“啊呜”啃起来。
除了她,小伙伴们也在摸索中逐渐发现了自己的喜好,有人喜欢啃鸭脖子,有人喜欢吃鸡皮鸭皮,也有只爱吃肉不搞那些虚头巴脑的,还有人专门捡鸭煲里的竹笋吃——喜欢这一口还不在少数,因为以前没怎么吃过。
汴京附近竹子少,竹笋就更不多见,普通人宁愿买肉也不花那冤枉钱去买竹笋吃。
鸭煲里的竹笋也不是自家买的,而是老爹那位叫许木的朋友送的。
为了给沈丽姝在镇上种竹林,她爹重新和这位老友勤走动起来,许叔叔因为他父亲的工作关系,家里常有吃不完的笋,又不好光明正大把主家的东西拿出去卖钱——即便主家也不要,于是只能疯狂送亲友吃,去年就送了好几十斤冬笋,现在好似到了吃春笋的时节,家里又有源源不断的笋吃了。
沈丽姝比较喜欢吃春笋炒肉,放在汤里她就没兴趣了,可能上辈子吃的多了,只觉得中规中矩,一点也没有小伙伴们那种鲜到掉眉毛的绝佳体验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