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他来自诸天万界(714)

作者:瑟嫣

鸽子肉也可以吃, 称得上一道佳肴美味。

鱼的话, 红烧、清蒸,甚至做成酸菜鱼都好吃。除了鱼汤。鱼汤的话, 还是得用鲫鱼。巴掌大小的鲫鱼开个小口子取了内脏后,去除腮鱼鳞不用刮, 直接煎成两面金黄加姜蒜、胡椒熬煮。

鱼肉烧烂, 鱼汤雪白,起锅的时候撒点葱花,便是精品的鲫鱼汤。

谢兰买的鱼,是鲤鱼。大概2斤左右, 剐了鱼鳞, 加上豆豉、酱油等佐料清蒸,要比红烧味道好。

今天都是陆繁星掌厨。谢兰会做菜,但明显没有陆繁星会。谢兰就是做一些家常菜, 味道一般,哪里赶得上陆繁星堪比国宴大厨的做饭手艺。

很快,很丰富的午饭做好。有清蒸鱼, 沙参桂圆炖鸽子汤, 红烧肉, 白灼菜心以及小鸡炖蘑菇。

“前几天买的小笨鸡还没有吃完啊!”谢兰讶然的说。

“你忘了你买的是两只, 吃了一只, 另外一只腌制了起来。”陆繁星想想又说:“院子大, 不如圈点地方养几只鸡!”

“要去居委会开证明。”谢兰道:“我们一家五口人, 大概能养5只鸡。”

“那就养4只母鸡, 1只公鸡。”陆繁星看向谢兰,很温和的说:“有时间的话,我会买些大水缸,里面养点鱼种点莲藕。”

“要得。”

谢兰应和着,并且还给赵爱军、赵爱玲安排了任务。

其实也不是任务,一个家庭,谁都要做事,不可能有人忙得要死,有人又清闲得不得了。反正都有活儿干,才是维持一个家庭的基本。

赵爱军和赵爱玲就很高兴的应答,甚至还兴致勃勃的提出家还可以怎么改造。比如在墙角跟靠近窗户的位置,修葺花坛,可以用来养花又可以种菜。

“城里买根葱都要钱,我们完全可以在家里种点葱姜蒜嘛!”

“是个好提议。”陆繁星赞同赵爱玲的观点,又道:“下午爱军跟着我去买砖,顺便再去郊外挖点泥巴回来。”

“要修葺花坛,除了砖头,还要买水泥。”

“我知道,放心,准把事儿办得妥妥当当。”

陆繁星让谢兰放心,然后几口将饭吃了,就带着同样吃完午饭的赵爱军,一起出了门。

大概下午3点左右,陆繁星带着赵爱军回来。除此之外,还买了几百块砖以及一袋水泥,连栽种草木的泥土也用鸡公车,从郊外装了几麻袋回来。

“大概还差几麻袋的泥巴。爱军,一会儿你推着鸡公车去郊外运泥巴。我趁着天还早,先把花坛修葺起来。”

“好的陆叔叔。”说着,赵爱军就把装进麻袋里的泥巴卸下来,准备推着鸡公车去郊外继续用麻袋装泥巴的时候,赵爱玲喊住了他。

“等等,我和新嫚也要去。”

“新嫚也要跟着?”

“新嫚要跟着。”陆新嫚很不服气的道:“新嫚很能干的,可以帮哥哥、姐姐干活儿。”

“行行行,新嫚厉害。”

赵爱军伸手将陆新嫚抱起放在鸡公车里,推着就往外走。赵爱玲跟上,说着话,不一会儿就走到郊外。

这个时候,郊外还有不少的人。有进城的也有出城的,来来往往,面上都带着笑容。富有朝气,是这个时候特有的精神面貌。

赵爱军和赵爱玲兄妹俩也是精神奕奕,特别是坐在鸡公车斗里,被推着走的陆新嫚,那更是开心得不得了。

胖乎乎的双手不断的挥舞,大有‘爱卿,看,这是朕的江山’的架势。敲可爱,真的敲可爱。有时候赵爱军和赵爱玲

,都挺怀疑的,这么可爱的妹妹,是陆繁星和谢兰能生出来的。

不是贬低,而是吧,谢兰本身长得清汤寡水,陆繁星倒是挺英俊的,却并不符合时代的美男子要求。

陆繁星剑眉星朗,偏精致类型,而世人欣赏的是国字脸,五官明朗的男性。谢兰的前夫就是这类型的男人,可惜谢兰本身出自书香门第,家破人亡的情况下才下乡谋取出路。会选择嫁给赵爱国,不是因为喜欢,而是流言蜚语以及活命,才会嫁给赵爱国。

谢兰是感谢赵爱国的,却并不爱。可以说陆繁星才是她真正爱上的人。如果换一种处境,比如说谢兰为了读书回城和赵爱国离婚,或者说没有离婚却成功回到城里读书的谢兰,与同样在京都大学读书的陆繁星相遇相爱,那么他们便是不要脸的破鞋

可首先谢兰成了寡妇,古代的寡妇都有再嫁的权利,何况是现代社会。谢兰和陆繁星的相遇相爱,没有任何可以指责的地方。

像赵爱军和赵爱玲兄妹俩,最开始对谢兰这个生母没有好印象,完全是因为赵奶奶的私心。

不想孙子孙女被谢兰这个生母带走,便极尽对孙子孙女说谢兰的坏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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