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饭馆儿[美食](22)

作者:余森森

这个时间正好做两个炒菜。

唐稀打开外公给的咸菜坛子,一闻就知道腌到位了,这是最正宗的江城本地咸菜的味道。

她捞了一小把出来,颜色呈咖喱色。

咸菜在流水里反复清洗,去掉多余的盐水后,拧干水分切细备用。

倒油润锅,先倒入咸菜翻炒,每一根咸菜都被油包裹,高温下,咸菜独特的香味被完全激发出来,接着倒入焯好水的春笋,翻炒几下,咸菜炒笋出锅。

再做个简单的葱爆肉,猪里脊切片加点小苏打,使肉酸碱中和,肉质更软,加点豆瓣酱和胡椒粉拌匀,倒一点点油防止爆炒时肉片粘连。

锅中倒油,肉片翻炒至变色就出锅。

大葱只用葱白部分,切成片倒入锅中爆炒,炒至葱香味出来后把肉片加进去,再爆炒几下,出锅。

这时,唐稀掀了下腌笃鲜的锅,锅中咕嘟咕嘟沸腾着,汤汁已经呈奶白色,还需要再炖会儿。

她出了厨房,爸妈在她房间给她换床单被套。

唐稀心里一暖,鼻子有些发酸,以前从来没人关心过她这些,什么都是自己来。

她调整了下情绪,“爸妈,还有十分钟开饭。”

张芸应声,“我们这边也马上好了。”

十分钟后关火,唐稀掀开盖子,白茫茫的水汽腾上来,咸鲜的味道不用尝都能闻到,她洒了一小把绿葱点缀。

两菜一汤端上桌,每人先来一碗汤。

“这个汤厉害了,没什么比腌笃鲜更鲜了。”

“我们以前烧得老是差点意思。”

唐志国喝了一口,发出赞叹的声音,“这汤真是太鲜了,鲜掉眉毛了!”

张芸也一勺接一勺地喝,“从来没喝过这么鲜的汤。”

唐志国一碗汤喝完,已经在吃饭了,他夹了一筷咸菜炒笋,连连点头,“小稀,这个菜和你妈烧得味道像,你妈也就这个菜最拿手了。”

张芸:“是吗?那肯定是我爸的咸菜腌得好。”

“外公咸菜腌的是真好。”

咸菜和鲜笋,过去与现在的时间碰撞,是这道菜的神奇之处。

今天一天也挺累的,一家人吃完就休息了。

周二营业,店门刚开,唐志国发现一直有人在店门口徘徊,是个本地人,看着又不像来吃饭的,他开门出去,用江城话问:“你有什么事吗?”

那人也用江城话,“你们是姓唐是吧?”

唐志国点头,“是的。”

那人露出腼腆的笑,“那应该没错,我爸是老吴,就是每天把玉米汁放你们这卖的老吴。”

“老吴的儿子啊,你好你好,今天怎么是你过来?”

“我爸走不开,今天过来是想跟你们说下,我爸以后没办法来送玉米汁了,我妈老年痴呆越来越严重了,没时间弄这些了。”

“哦哦,那是的,照顾你妈最要紧。”

那人从自己摩托车后兜里掏出一个大袋子,“我爸让我给你们带点春笋来,说谢谢你们这段时间的关照。”

唐志国非常不好意思,要推辞,“这点算什么,我们最多提供个地方卖,玉米汁都是你们做好现成的。”

“拿着拿着,我爸说一定要送到你们手上的。”

唐志国连连感谢,直到看到那人摩托车开走。

他走到厨房,把春笋交给唐稀,说了情况。

无巧不成书,唐稀今天正好打算做春笋宴。

她在新买的小黑板上写上:

今日春笋宴

腌笃鲜198

油焖笋58

咸菜炒笋78限十份

外公给的咸菜她不舍得全部用掉,还打算留点自家吃呢。

写好将黑板摆在收银台旁边。

饭店一到,客人陆陆续续进来。

“今天有腌笃鲜,一定要点一个。”

“那必须的。”

“我昨天刚在电视上看到腌笃鲜,正想吃呢。”

“油焖笋我最喜欢了,腌笃鲜那个汤肯定很鲜,好想喝,咸菜炒笋我也想吃,怎么办,我都想点。”

“全点不太好吧,都是笋。”

还真有人全点的,美其名曰,就当通畅了。

唐稀在后厨井然有序地准备,一份份腌笃鲜是提早四十分钟炖的,客人点单正好上。

菜一盘盘端上桌,一时间只剩下动筷声和对食物的赞美声。

去别的饭店吃,大家或许都抱着边吃边聊,谈谈什么事的想法。

来‘幸福小馆’吃的,几乎都是为吃而来,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吃。哪怕是第一次吃,不为吃的而来,吃过之后脑海里的念头也只会缩成一个‘吃’字。

“咸菜炒笋我最近天天吃,但完全比不上这里炒的。”

“那还用说嘛,到这里来每次都有惊喜。”

“这腌笃鲜我想打包一份回去,让我爸妈也尝尝。”

“你这么说,我也想打包一份。”

赵群是带女朋友来吃的,他女朋友薇薇是北方人,第一次来南方。

赵群自己也很少回来,这家店还是他妈推荐的。

看他妈描绘的眉飞色舞的样子,应该很好吃。

“来一个酸辣土豆丝、红烧肉、腌笃鲜……”

“来一个地三鲜。”薇薇一看到家乡菜,条件反射点了一个。

等上菜间隙,赵群看女朋友不太开心,一直在想办法逗她开心,薇薇笑得有些敷衍,她有心事。

赵群是南方人,如果结婚,她肯定要跟他到南方来,离家远,再加上饮食差距太大,她心里很不安。

在赵群家住的两天,他妈妈烧的菜她嘴上说好吃,其实不太合她胃口,再加上每顿吃大米饭,真的不习惯,她现在好想念家里的包子和面条。

这家饭店生意这么好,味道肯定大家都认可,万一她还是吃不惯怎么办,真的要跟赵群在这里生活吗?

吃是最要紧的事,这个都没办法习惯的话,更别说别的了。

地三鲜最先端上来,她夹了一筷。

欸,好好吃啊!

比和爸妈经常去的那家饭店的要好吃,甚至比她妈妈做得还要好吃。

再一口,她都觉得自己回到北方了。

愁容渐渐散开,赵群也松了口气。

红烧肉、腌笃鲜陆续端上来。

赵群给她盛了一碗汤:“尝尝这个腌笃鲜,我小时候最爱吃这道菜了。”

薇薇胃口来了,迫不及待喝起来。

“好……鲜啊!原来这就是腌笃鲜的味道,跟我想的不一样。”

赵群:“鲜吧,这个菜用我们江城话来说就是‘鲜的眉毛都要掉了’。

赵群自己也开始喝,条件反射说了句:“鲜的眉毛都要掉了!”

两个人都笑了。

薇薇对咸肉印象一直都不好,新鲜的不吃,非要放那么ᴶˢᴳ多盐腌干嘛。

腌过的肉肉质太紧,咬都咬不动,她实在想不通为什么那么多人还说香。

今天吃了腌笃鲜里的咸肉,她终于体会到了他们说的咸肉里的香,是你咽下去后,嘴里仍旧回味无穷。

而且这个咸肉不咸,炖久了咸味都入了汤里,可能这就是腌笃鲜的奥秘所在。

薇薇自己又盛了一碗,多放了几块咸肉和笋,完全两个口感,一个脆一个软糯,好吃极了。

她对南方菜的印象有了改变,看来以前在别的饭店吃的南方菜,都不能算正宗,这家的才算。

如果能经常吃到这家店的菜的话,或许可以考虑留下来。

反正爸妈说过,以后她嫁到哪个城市,他们也跟着搬到哪个城市。这里的菜不错,爸妈肯定也会喜欢。

赵群是不知道女朋友心里的想法的,他更不知道是一份腌笃鲜帮他把女朋友留了下来。

唐稀在后厨抽空稍微歇会儿,有人给她打电话,是个陌生号,她挂了,因为几乎没人会打电话给她,她最重要的也就‘幸福小馆’里的这些事。

过一会电话又来了,她接起,“请问你是唐稀吗?”

“我是。”

“我们这边有个大米的广告,请问你有意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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