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美丽系统(146)
陈晓燕边便吃的饭,有些发呆的样子,冷不丁的冒出一句。
“什么样的爱情我都喜欢,我喜欢平平淡淡的,人家都说两个人在一起过日子就像是冰块。太热乎很容易化,越平淡就越能长久。”
刘明月忽闪着亮晶晶的眼睛,有些若有所思,又有些淡淡的期待。
王多多却拍了拍脑袋说:“我的想法跟你相反,我喜欢热烈而浪漫的。哪怕很短暂,但只要享受过一回,就不冤枉此生。
如果像白开水一样的爱情,我宁愿不要,那种简直是对生命的折磨和浪费。”
“关键是你要遇上那种又热烈又浪漫又懂生活的男生呢。如果遇上一个像呆瓜一样的直男,你能怎么样?打他吗?”
陈晓艳现在在搞婚姻方面的研究,打算洗衣服这方面的,所以她天天有这样的思考。
其实她的邻居,人家就有一对相懦以沫的老夫妻。已经七八十岁了,结婚几十年了。
现在两个人还好的,要不得。就像一杯浓得化不开的茶,生活过的有滋有味。
每天陈晓燕一出门,就会看见在小区小公园的旁边,或者在小公园里的凉亭里,老两口手牵着手一起散步,跳广场舞。
男的帮女的捶背,揉肩,感觉那女的好幸福。
一把年纪了,就像歌中唱的那样,满脸皱纹,头发花白,但男的依然把她宠成宝,这是多大的幸福啊!
“以前我妈就经常讲过,婚姻其实更像赌博。谁输谁赢,能遇上过什么样的男的?其实我们都并不敢保证。
就算是自由恋爱,就算在一起生活了很多年,又怎么样呢?人都是会变的。尤其是现在浮躁的社会。很多男的在结婚前表现的很好,结婚以后就变了。
就像那某一句话说的,从奴隶变成了将军,他们对婚姻和家庭,如果有强烈的责任感,那肯定就是女人的幸福。
但如果他们想要游戏人生,对婚姻家庭抱着玩玩的态度,女人肯定就惨了。”
这是李明月自己对婚姻状态的认识。她觉得就算你两个人天天在一起,但俗话说知人知面不知心,他心里究竟是怎么想的?谁会知道嘞?
如果他是隐藏的很深的那种人,等他露出狐狸尾巴的时候,可能婚姻就已经维持不下去了。
“我觉得你们还是太过于悲观了。生活嘛,本来就有沟沟坎坎,酸甜苦辣。哪那么多讲究和期待呀!自己一个人过好。缘分来了和另一个人结合,两个人好就在一起过,不好就掰掰,这有什么嘞?完全不必大惊小怪耿耿于怀。”
王多多的观念跟他们就是不一样,到底是去外国留过学的人,喝过几天洋墨水,整个人的思想状态大不同。
三个人中,陈晓燕比较保守,有点儿像是古代的女子,有智慧,但比较含蓄内敛。
刘明月像是现代上世纪的女子,思想总跟不上现代的节拍,脚步要差那么一点点,但她能接受现在的事,比较时尚的事。能感应到时尚的存在,并且努力追赶时尚的脚步。
而王多多本身自己就是时尚追随者,用的化妆品,着装,鞋子,说话做事什么的,都跟时尚有关。
用一句不客气的话叫做,她就是时尚,她喜欢时尚,更喜欢让自己变成时尚的追随者,紧紧抓住时尚的腰带,努力与时代同拍。
有钱人就是任性,王多多穿的衣服着装,花出去的钱,比刘明月这位18线的小艺人还多。
因为人家有钱,又舍得为自己花钱。刘明月其实也舍得,但是口袋里没有。
她跟某人定的合同每个月几万块,她不敢全部花光。刘明月不是那种月光族的人,她不习惯把自己弄成月光族。
另外现在拍戏进的钱不多,生活需要计划,不然有时候可能没有着落,也没有保障。这对她来说是不可接受的。
而陈晓燕就更不一样了,作家没有出名,码字赚钱很辛苦的。他深深知道生活的不容易,而且也没有那么多讲究。
衣服都是比较随意的摊儿货,只要是新的,干净的,穿在身上看的过去,用一个词儿叫勉勉强强吧,不至于太难看就行。
至于什么时不时尚,品不品牌,让自己全部成为时尚女人,她压根儿就没去考虑过,根本与这些不搭边了。
但是,尽管这样,陈晓燕照样是美女,并不影响他对美的追求和美的创造。
她读书比较多,有知识和内涵,所以看起来自信大方得体,说话彬彬有礼,平常的用语就很讲究。一听就是有文化的人。
所以像她这样这知性女孩,要那种比较有内涵的男生,才懂得欣赏和珍惜。
或许是陈晓燕有缘分吧,她刚刚就遇上了一位这样的人。
这个人就叫陈阳。
在前几天,陈晓燕破例去参加的一位同学的party。
这位同学也是一位富二代大小姐,她25岁生日的时候,在自家别墅里搞了一个生日party。
邀请好友和现在的同学参加,陈晓燕在邀请之列。
本来陈晓燕是拒绝的,特别是人家富二代这种生活圈子,她并不想去加入。因为她根本就不是这个圈子里的人,更不适合和这样穿着的人交往。
但是这位老同学却非要她参加。
第210章 水晶之恋2
老同学在电话里对陈晓燕说:“小燕同学,不管你有多少理由,你都应该来参加,要不你就是看不起我这位同学。
另外我可告诉你,我筹办这个生日party其实还有更重要的原因,就是相当于相亲会这样的角色。
我知道在我们的同学之中,单身男女其实还有很多,虽然已经毕业参加工作了几年,但由于平时太忙和缺少交往,大家没有多少机会见面,所以一直单着,但我想让大家都脱单,遇上自己中意和幸福的另一半。”
老同学在party上这样说,大家都欢呼鼓掌。其中有一位男生,长得不是很出众,但着装很精致,很健谈,说话也很有文采。
让陈晓燕想不到的是,她本来在一个角落里,细细的品酒,带着耳朵倾听别人讲故事。
可没想到这个家伙直接走到她身边,伸出手中的酒杯,满脸带笑:“同学,你还能想得起我吗?”
同学?陈晓燕狐疑地打量着来人,想了半天也想不出他是谁。
最后有些歉意地摇摇头:“对不起,我这个人比较健忘,确实想不起你是谁。你是我的同学吗?你知道我的名字吗?”
陈晓燕连来了两个反问,其实也是想考验考验这位来者,是不是冒充自己的同学?
没想到人家很平淡的笑了笑,轻描淡写的说:“我怎么不知道你嘞?你叫陈晓燕,我们班里的才女呀!我不但知道你的名字,我还知道你从事写作的行业,已经开始崭露头角,算是小有名气的作家吧。”
“你对我如此了解呀!”陈晓燕睁大着眼睛,再次仔细打量着对方,有些吃惊的望着他说:“那你能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吗?”
“李阳。曾经班里不起眼的同学,学习不怎么出众,长相也不怎么出众,家庭就更不出众。所以在这么多同学之中,我是最没有人能记住我的。”
李阳说得很从容,但却有些心酸,不过好在他好像不介意。
陈晓燕望着对方,好久好久才拍了拍头,笑道:“还真是哈!当年的你确实不怎么出众,而现在看起来,你好像已经鸟枪换炮,出息了是吧?”
“出息不敢说,不过还行吧。”李阳客气地笑了笑,优雅的用手中的杯子,与陈晓燕的杯子碰了碰:“来老同学祝你越来越有名,越来越漂亮,找一个如意郎君。”
“老同学真是太会说话了,我记得以前你不怎么爱说话。现在嘴巴怎么变得这么甜呢?”
陈晓燕轻飘飘的飘了对方一眼,有些矜持的笑道。
“人都是会变的嘛。天天在江湖上混,为了生活跟三教九流的人打交道,如果嘴巴不行怎么混的走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