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家犬+番外(45)

作者:吃一口椰冻

要是被贺征听见了,我老脸怎么搁?

“所以不是床伴?”

小郑眼睛一下子亮了,然后站起来高兴的朝我跑了过来。

我点了点头。

和贺征?

小郑乖巧的凑了过来,伸出手抱住我的胳膊,软着声音撒娇道,“那周闲哥现在是不是没有床伴了?要不要考虑一下我?”

我懵了一下,还以为自己耳背听错了,忍不住又问了一遍,“考虑你什么?”

小郑也是个倒霉孩子,年纪轻轻说这些话脸不红,心不跳的,直接就脱口而出一句,“当床伴啊。”

声音还不小,咬字清晰的很,清晰到我想装傻充愣都没有这个机会。

“排骨你想要红烧还是……”

好巧不巧,贺征这时候正好从厨房出来,抬起头望来,话还没有说完,在看到我和小郑以后话就硬生生的停在了嘴边,小郑说的“当床伴啊”这四个字也被他听了个正着。

贺征把剩下的“清蒸”两个字咕噜一声咽了回去,然后默默地往后退了一步,把厨房玻璃门关上,当做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一样,自言自语道,“红烧吧,红烧比较好吃……”

老实说,小郑把我吓到了,所以我直到吃饭的时候人都还是懵的。

有些食不知味的吃完一顿饭,小郑勤快的帮忙收拾碗筷,收拾完,临走前,我和小郑交换了联系方式。

完了,小郑偷偷的把我拽到门口去,双手握着我的手,特别认真的跟我道,“周闲哥,我就住你的楼下哦,你有空可以来找我玩,对了,我之前跟你说的事情,你可以不用着急回复我的,你慢慢想,等你想好再回答我。”

小郑还没有等我回答,朝我调皮的眨了眨右眼,然后挥手告别像只小兔子一样跑了。

我,“……”

这种心情怎么形容呢?

太过意外了。

小郑是个好孩子,性格阳光又开朗,长的也很清秀,我以前也对他很有好感,假如我没有碰到沈温,我大概会毫不犹豫的答应小郑。

但,我遇到了沈温,而且这么多年过去了,我对小郑已经完全没有这种想法了。

在沈温身上耗的十六年已经让我再也没了再去爱一个人的力气,目前来说,我没有一点想要开始第二段感情的想法,而且,上头怜悯我所给我的时间已经不多了,我总不能耽误人家吧?

我叹了一口气,关上门回到屋子里。

屋子里,贺征坐在沙发上,刚点上烟,微微眯眼,意味深长的问我,“那个小男孩,你的第二春?”

“什么第二春,那是我以前认识的一个弟弟。”

我疲惫的在贺征旁边坐下,贺征坐起来,只手在烟灰缸前弹去烟灰,另一只手随意的拿了个抱枕往我腰间一塞,再不忘损我一嘴,“你弟弟怎么这么多啊?先是一个沈温,现在又是小郑,老周,你老实交代,你还有几个弟弟?”

我懒得吭声,抬脚就往贺征膝盖上踹了一脚,别看我这样,我年轻的时候还参加过县上马拉松比赛的,腿脚可有劲了。

贺征被踹的烟都快要拿不住了,连连道歉,“对不住,对不住,老周,我不提了,不提还不行吗?瑞废了我,谁给你做饭?”

我一听,有点道理,于是这才把腿收了回去。

“都三十多岁还跟小孩一样,不见着吃的不罢休。”

贺征拍了拍他名贵西装裤上的灰,一脸又气又无奈的骂我,“这条裤子多贵你知道吗?”

“回头你把这条裤子的钱加到沈温头上。”

我摸到茶几上的烟盒,抽出一根烟,笑着道,“连本带利的,不用客气。”

闻言,贺征勾唇一笑,“我刚想跟你说来着,今天沈温的秘书联系我了,约我明天在公司见面,要跟我谈一下关于房子拆迁的事情,还说了,一切条件都好谈。”

“和志峰的合作对沈温来说挺重要的,你这边提条件,只要不是太过分,沈温应该也会咬咬牙答应的。”

我挺了解沈温的,他是个天生的生意人,利益至上,理智又冷静,像拿公司赌气这种蠢事,沈温永远不会做。

贺征神秘兮兮的凑了过来,同我道,“我给你搞一套房子回来?就半山别墅区云锦书那一套。”

我笑呵呵的道,“我是没所谓,不过你舍得吗?这样你家小书多伤心啊?好不容易得来的房子被我个老男人抢走了。”

“我和他的事情都多久以前的事情了?还拉出来说。”

贺征脸沉了下去,难看的就跟那坛子里头捞出来的酸豆角一样,倒也不服输,扭头就回了我一句,“更何况了,他伤心不也有你的小温安慰吗?”

我被狠狠地捅了一刀,笑容瞬间消失。

真是的,基佬何苦为难基佬呢?

算了算了,反正两个老基佬除了互相捅刀,似乎也没有其他娱乐方式了。

第57章 你贱不贱

一大早,我就被贺征拽起来了。

他还美滋滋的跟我说,要带我去吃大餐。

我那叫一个郁闷,苦口婆心的跟贺征讲道理,“老贺啊,人睡不够八个小时会老的。”

贺征一本正经的回我,“老周,你这个年纪,就算你睡够了八个小时也不会变年轻了。”

这句话对的让我没办法反驳。

于是,我只好起来随便裹了件外套就要跟贺征出去。

贺征特别嫌弃的看着我,说我土的跟他爸那个年纪的一样,二话不说就开车带我去了商场专柜里头买衣服。

我站在亮堂又宽敞的店里,打量着四周,一句话不吭。

贺征走了过来,一把勾住我肩膀,压低了声音笑眯眯的同我道,“随便买,不用跟我客气,我刚刚在你的小温那边狠狠地敲了一套半山别墅区的房子,还有一块市值三百万的地皮,房子回头我转你名下,地皮我自个留下了。今天的消费,就当做我谢谢你给了个机会,让我好好的出了一口恶气。”

贺征对沈温那可叫一个积怨已深啊。

向来贺征都是被沈温压着打的,现在终于扬眉吐气一番,贺征自然高兴坏了。

“谁跟你客气了?”

我瞥了贺征一眼,然后看了看正前方一套大衣,扭头向店员问有没有我的码数。

店员一听,眼睛都亮了,连忙说有。

“老周,你还真他妈会挑,这可是限量款。”

贺征咬牙切齿的,心都仿佛在滴血。

“我知道啊。”

我咧嘴笑了笑,“不贵我还不要呢。”

我以前也学着研究过这些牌子,就为了能给沈温买想他喜欢的礼物,没想到,这个时候派上用场了,正好可以狠狠地坑贺征一把。

店员连着刚才那一件大衣给我搭了一套衣服,我去试了一下,出来一看,倒也不难看,贵的衣服衬在身上显得我人精神奕奕的。

“老周,还真别说,你穿起来还真是人模人样的。”

贺征本来还搁那心疼钱包,一看到我就一脸值了的表情,上来替我整理着衣领,笑呵呵的开玩笑,“这样出去,得迷死多少小姑娘?”

拉倒吧。

也不知道是谁迷死小姑娘。

贺征长的虽然不是特别英俊,但五官端正,气质成熟又稳重,穿着一身笔挺西装,只要不喝酒暴露本性的话,他看起来就特文质彬彬和儒雅,俨然就是个成功人士,刚才我还看见店里的几个小姑娘搁那窃窃私语着想找贺征要联系方式。

老实说,贺征这种有成熟魅力的男人其实比沈温这种更受欢迎,毕竟,谁会这么想不开跑去妄图捂热一座冰山?

想了想,哦,原来是我这个想不开的傻逼。

“迷死小姑娘干嘛啊?”

我痞里痞气的笑眯眯瞧着贺征,故意把手扶在贺征腰上,“迷死贺总才有用啊,要不然,谁给我买单?”

贺征哭笑不得,也懒得管我,任由我在他腰上揩油,“喊句哥哥就给你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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