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家犬+番外(2)

作者:吃一口椰冻

我爽快答应。

沈温把一式两份的协议书推到我面前,我看着面前的白纸黑字,再看了看前面紧张的担心我不肯签字的沈温,我笑的宛如协议上头那一句“甲方从此以后再也不得出现在乙方生活中”一样的冰冷。

然后,我郑重其事的在甲方一栏签上我的名字。

原来,相恋这么多年的人最终也会变成冷冰冰的甲乙方。

第2章 我恋爱了

签下协议以后,我就要和沈温正式开始谈恋爱了。

说来可能没人信,这些年来,我和沈温牵手、亲嘴、上床,该做的,不该做的,我们都做过了。

唯独是没有谈过恋爱。

我觉得的谈恋爱是两个两厢情愿的人你侬我侬的在一起甜甜蜜蜜,不过我和沈温不算,我们两个那顶多叫凑合搭伙过日子,各取所需。

我看中了沈温的脸,沈温看中了我喜欢他。

搭伙过日子虽然挺好的,不过我更喜欢谈恋爱的那种甜蜜又心痒难耐的感觉,这会让我有种我还很年轻的错觉。

特别是跟年轻又帅气的沈温。

只不过,在谈恋爱之前,我得先让自己的外表年轻些。

我可不想和沈温走在大街上被说是沈温的叔叔或者爸爸。

我拿出了我这些年的全部积蓄,肉疼的去了当地最大的美容院护理。

现在的美容院已经很新潮了,还有专门为男人推出的护理套餐。

所以当初沈温看我看的厌烦的时候也曾让我去护理皮肤一番,我那时脑子落后,觉得男人去美容像什么话?

直到现在我才知道,原来是因为沈温喜欢皮肤白皙、腰段纤细又清秀的小男孩。

我,小麦色皮肤,腰也不细,手更不小,生的连清秀两个字都挨不上。

总结一下,我并不是沈温喜欢的类型。

从头到脚,从里到外,哪哪都不是。

我脱光了衣服,宛如砧板上的肉一样任由美容院的员工上上下下的捣鼓。

又疼又麻的半天过去了,我看着我没白多少,不过皮肤倒看着好了不少。

我可惜的摸着自个依旧小麦色的脸,嘟囔,“这也没白啊。”

美容院的员工听见以后噗嗤一声笑了,提醒我道,“先生,美容是得持之以恒才能看到效果的,又不是刷大白,哪能一下子变白?”

美容院的员工的话一下子让我想起来,我也不是一开始就这个样的。

我以前也还是挺白的,皮肤没有这么差,皱纹没有这么多,手上的茧子也没有这么厚,就连发间那稀散的白头发也没有,那时候还有很多女孩偷偷的追我,管我要电话号码。

只不过后来为了供沈温上大学,我顶着火辣辣的太阳在工地不要命的干活,皮肤晒黑了、皮肤晒出斑了、皱纹出来了,就连白头发和茧子也长出来了。

之所以有这些痕迹是为了赚钱,现在想抹灭这些痕迹,又得花钱。

离开美容院以后,我去了各种大牌专柜店,豪迈的买下了我以前都不敢买的衣服,只要带上那个logo,一件衣服就能卖的死贵死贵。

这种店,以前我只敢在沈温生日的时候进去给沈温挑礼物。

只不过,尽管如此,以前我也只买得起里头的领带、袜子之类的小东西,虽然沈温收到那些礼物以后从来没有用过。

换好衣服,我去了理发店。

我把头发染黑了,还让发型师给我剪了个最新潮的发型。

我看着镜子里终于摆脱苍老疲惫,多了几分朝气蓬勃的自己,满意的笑了。

这样的我,不知道能让沈温喜欢多少?

焕然一新的我迫不及待的想要去见我的爱人。

我的爱人在他的公司辛勤劳作,而我,在路边的花店买下一捧长的最好的桔梗,准备送给我的爱人。

花店的老板一边替我包扎着花,一边笑吟吟的问我这花要送给谁。

我也笑吟吟的回答,“我的爱人啊。”

我的爱人是个极致浪漫的人,他喜欢花,也喜欢浪漫,只可惜,独独不喜欢我。

花店老板动作一顿,然后道,“送爱人的话,桔梗的寓意好像不太好,要不然,换玫瑰?”

我依旧脸上挂笑,“不用,就这束。”

不喜欢我的人,就算我送他一千枝玫瑰,他都不会多看我一眼。

花店老板点头,然后迅速的把花包好。

我付了钱,抱着我要送给爱人的花抬脚离去。

我走到了沈温公司楼下,现在沈温的公司做的可大了,开在崭新的写字楼里,底下还有几百号员工。

不过,我从来没有上去看过沈温的公司。

沈温不让我上去,所以我也不知道那上头到底有多漂亮,有多宽敞明亮。

我虽然也很想上去看看,不过,今天不行,我今天还要带上我的小男朋友去约会呢。

我拨通了沈温的电话,让他下来一趟。

我的爱人听起来似乎很生气,“你在楼下?我不是让你不要到公司来找我吗?要是被别人看到了……”

我打断了他,笑嘻嘻的道,“我的小温啊,你是忘了我们正在谈恋爱吗?”

电话里,沈温明显停滞了一会,很快,他反应过来,语气不耐烦加冰冷的道,“等着,我这就下去。”

第3章 我约会了

这里是一栋高档的办公楼,出入的都是光鲜亮丽的白领,他们身上穿着名牌,不约而同的手里都捧着个上面印着一个绿色长发美女的杯子,谈笑风生的走过。

那个我也喝过,苦不拉几的,不知道为什么这些年轻人这么爱喝。

抱着一束被太阳晒的有些蔫吧的破桔梗站在楼下的我显得有些寒酸。

也显得有些怪异。

来往的人总会有意无意的瞥我一眼。

很快,我终于在楼下那来来往往的人群里看到个熟悉的身影。

沈温他穿着一身剪裁极好合身又名贵的深蓝色西装,以往柔软服帖的头发也往后梳了起来,看起来干净利落又干练的很。

他迈着那两条大长腿,匆匆忙忙的走出办公楼,路上还有不少人跟他打招呼,沈温很从容又温和的一一回应。

直至沈温看到了我,脸上从容不迫的温和也几乎在同一瞬间落了下来,他先是愣了一下,似乎惊讶于我的改变,不过,很快又皱起眉,谨慎的往四周看了看,最后大步上前来,一把将我拉到了角落里。

“你来干什么?”

沈温压低了声音,嗓音略微沙哑,好像在尽力的忍耐着什么一样,不过,我还是在这话中听到了些责怪。

我并不在意,若无其事的把手里的花塞沈温怀中,宛如当年一般露出一个极其得意的笑容,意气风发的道,“走,哥带你去吃好的。”

沈温嘴唇翕动了动,好像要拒绝,最后又好像想到了什么,冷哼一声,“你能带我去吃什么好吃的?还不是一中路口那家肥佬牛杂?”

沈温以前是半大小孩的时候,学校伙食就比猪食好那么一点点,半点荤腥都见不着,吃的沈温整日昏头昏脑的,我就每个周末骑着我那个破八二大杠自行车去接沈温去吃学校附近路口那的牛杂开开荤。

往热气腾腾的牛杂里头加一勺辣椒就能把沈温辣的满脸通红,眼泪直流的,每当这时候,我就捏着沈温的鼻子,用竹签插上一块牛杂再塞进沈温嘴里,把沈温辣的嘴唇通红,抬起头哀怨的望来,顺便再半生气半撒娇似的骂上一声,“欺负小孩,不知羞。”

想到这里,我哈哈大笑起来,那时候的沈温可爱极了,再看看现在西装革履,头发梳的一丝不苟,身上毫无半点当初稚气的沈温,我又笑不出来了。

现在的沈温不再是当初那个一穷二白到一年四季都穿着套旧校服的少年了,自然不可能再跟我去吃路边摊了。

“笑什么?”

沈温又瞪了我一眼,随手又把落在他名贵西装上的桔梗花瓣拍开。

同类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