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零年代养崽日常+番外(400)
然后,苏观月帮林望穹涂上口红。
是正红色的口红。
当时苏清风正盯着窗外发呆,目光一个不注意,就瞟到了玻璃上的倒影。
他看见林望穹一身飒气的西服,红唇明媚耀眼,气质凌厉又张扬。她抬眸时,凤眸里光彩恣意。也就是那一瞬,苏清风突然感觉,自己心脏跳得好快、好快。
他慌乱地想要移开目光,意识到自己只是在看玻璃窗,其他人不会注意到他时,他又鬼使神差地依旧盯着那里,在玻璃窗的倒影里,与林望穹对视。
不过,那时的苏清风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心慌。
直到很久以后,高中后的他,才终于意识到。
原来那就是心动啊。
那是他的第一次心动。
后面还有很多、很多次。
或者说,和林望穹相处的每一个瞬间,他无时无刻不觉得心动。
作者有话说:
对了,买西装对应正文144章
-
感谢支持正版的小天使们ovo
-
感谢在2023-01-17 22:30:06~2023-01-18 22:55:16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投出火箭炮的小天使:如愿 1个;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遥遥xyc、脆脆鲨 1个;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蓝家小可爱啊啊啊啊 38瓶;洋洋 20瓶;メグ 15瓶;西风平野、脆脆鲨、很苟、。。。、南易九思 10瓶;57015745、简单的快乐、夕 5瓶;蕴卿、凤梨酥糖 2瓶;возрождени、只想摆烂不想上班 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223章 清风望穹
喜欢,是想要和她过一辈子。
苏清风学习向来很好。
从小学一年级开始, 他就没考过第一名以外的任何名次。
不管是语文、数学、英语还是各类竞赛,就没有他不擅长的。苏清风真心实意地觉得,自己在学习上, 真是一个天才。不像他妹妹……啧, 笨蛋。
可是苏清风怎么也想不到,自己会在初二的那一年, 栽在英语口语考试上。
这是他第一次考不及格。
学校第一次口语考试,班上其他人也考得惨不忍睹,教室里一阵阵哀嚎声, 还有人哭唧唧地跑去问老师为什么出这么难的口语题。苏清风没有像别人一样鬼哭狼嚎,他安静坐在座位上, 看着那两个朱砂红的数字——58分,沉沉地呼口气。
心里闷得要命。
甚至觉得有点委屈,想要找人倾诉, 想要打电话给林望穹。之前一年里, 他和林望穹都在榕中读书,每晚晚自习课间休息时, 他们会一起在操场跑步, 或是散步。
一圈一圈沿着操场走,四周静谧无声。
在这种氛围下, 不自觉就会想要说很多话。他们两个人,心里很多难以阐明的情绪, 都是在这种时候, 互相说出了声。都快养成了习惯。
但很快,苏清风就否决了把这事儿告诉林望穹的想法。
他才不想让林望穹知道自己考差了呢。
下周的口语考试, 他要考第一。
抱着这样的心态, 放学后, 苏清风一个人留在教室里读了半小时英文书,正要准备收拾回家,一抬头,就看见齐凡之站在他们教室门口,怀里也抱了本英语书,朝他招手。
“清风!”齐凡之晃晃马尾,眉眼弯起。
在苏清风的认知中,这个年纪的女生大多都软绵绵的,而且很花痴,看见帅哥会大声地尖叫。齐凡之不一样,她总是扎着高马尾,校服宽松地搭在身上,单肩背着书包,身上有股子英气。
就像是那种……很让人信任的“姐姐”。
苏清风是在去年春天认识齐凡之的,那时他为了参加毕业典礼表演,勉勉强强地去组了一个“乐队”,合奏《天空之城》。齐凡之是他乐队里的吉他手,也是第一个加入他乐队的人。
不如说,其实整个乐队都是齐凡之一手拉扯起来的。
苏清风性格相对腼腆,齐凡之就到处拉人、发传单,扯着他在校园里东奔西跑,最终把人给凑齐了。
一定要说的话,齐凡之也算是苏清风在初中的第一个好朋友。
“齐凡之。”苏清风抬头招呼她,还没来得及把英文课本收进包里,齐凡之就已经跑到他面前,注意到了:“清风,你也在练口语?”
“啊——!”齐凡之拖长声音,抱怨道,“这次口语真是难死了,老师这不故意刁难我们吗?”
“是。”苏清风被她的表情逗笑了,唇角微微往上勾,“我没及格。”
“我靠——?”齐凡之愣得张大嘴,好几秒后才怔怔出声,“不会吧,我们大学霸也没考好。”
苏清风垂眸,收拾好书包,起身:“下次会考好的。”
“那是当然!”齐凡之重重点头,跟在他身侧,“清风,你要不要试试和我一起练口语?”
苏清风:“一起练?”
齐凡之快步走在前面,面对着苏清风,一边后退一边说:“嗯,一起练。口语这玩意儿,就要一起练才进步得快嘛。更何况……”她顿了顿,笑着继续说,“我也想沾沾大学霸的光。”
两人就这么约定好了。
周末放假、或是平时放学放得早时,齐凡之就去苏清风家里,和他一起学口语。
苏清风还挺喜欢和齐凡之一起学习的,她聪明、脑子转得快,和他用英文聊天时配合得也很好。他们两才搭配一周时间,他的口语分数果然提高了一大截,英语总分再度考到第一。
……
苏清风是个冷淡的人,他的朋友很少,但正因为如此,他才异常珍惜、喜欢自己的朋友。尽管他从来不会表露出这样的情绪。他在友情这方面,显得非常别扭、笨拙。
他的感情更多藏在一些细枝末节里。
他会在练口语的时候,装作很随意地把桌上的一盒糖果递给齐凡之。但他不会告诉她,那是他最喜欢的糖果牌子,口味也是他精心选出来的。
他知道齐凡之喜欢吉他,所以偶尔他留意到哪儿哪儿哪儿有演唱会的消息后,会装作不经意地告诉她。
齐凡之也很喜欢他。
但他从来没注意到,他们俩对对方的“喜欢”,是不一样的。
齐凡之看向他的时候,眼睛会发光。偶尔独处的时候,她会脸红。她总是主动和他一起上下学,还会给他的弟弟妹妹带零食、糖果。齐凡之对他的喜欢,是少女时期的春心萌动。
苏清风觉得,他们真是很好很好的朋友。
直到那一天,齐凡之忽然对他说:
“苏清风,我喜欢你,你能和我在一起吗?”
当时苏清风手里还捧着英文对话本,听见齐凡之的声音,他手不自觉地顿了一下,抬眸看她,眉头迷惑地皱起,许久,他才发出一丝声音:“……嗯?”
苏清风以为自己听错了。
喜欢,他?
喜欢?
在一起?
——???
苏清风这时十三岁,他不是不懂情情爱爱的东西,他知道,他们班上就有人在谈恋爱。只是他完全没有过恋爱的冲动,也完全没想到,齐凡之会喜欢他,会想和他在、在一起?
“苏清风,”齐凡之那张英气的脸上,肉眼可见得紧张起来,她站起身,朝他弯腰用力鞠躬,很认真地重复一遍,“我、我是认真的!我喜欢你,从我们一起组乐队的时候就喜欢你,我一直在追你!你、你能和我在一起吗?”
苏清风心里仍然是懵的,但他立刻拒绝了她:“对不起,齐凡之,我不喜欢你。”
“我、我……”齐凡之想问为什么,但她看着苏清风的表情,就明白了,不喜欢就是不喜欢,没有为什么,她的声音变得哽咽,一向神采奕奕的眼眶也染上红,“那、那我们还能做朋友吗?”
苏清风脑海里涌上一些乱七八糟的念头,譬如,如果不喜欢一个人,却还要和她做朋友,那就是“吊着她”,是非常不好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