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后她带着空间修古董(183)
有一些熟知内情的村民看着热热闹闹的婚礼场面,私底下悄悄的议论,沈建明就是个没福气的,如果他不和阿芬离婚该多好。
要么老人说,做人不能丧良心,不然的话,或早或晚,都有报应上头的。
这话的确有道理。
而此时此刻的村口,一个戴着破帽子,穿着破旧的军大衣,胡子邋遢的男子朝着村里的方向望去。
即便是冬天,天空也湛蓝无比。
广阔的原野覆盖着皑皑的白雪,让人不由得想起那句千里冰封,万里雪飘的诗句来。
诗里的意境,在这里体现的淋漓尽致。
北风呼啸着吹在脸上,好像刀割一般。
可却让沈建明脑子更加的清醒了。
很多年前,这个名字叫元宝村的山村,它那凛冽的北风以及皑皑的白雪,还有一望无际的原野,都让沈建明厌憎无比。
可此时,他却忽然想起了他第一次来到元宝村的景象。
他是不愿意来到农村的,没什么特别的理由,就是单纯的不喜欢,可是没有办法,还必须得来。
而且还要心甘情愿的来。
他家就是省城的,还是找了关系才来到了最近的元宝村,因为有很多没有关系的,要去几千里之外的更北更冷更偏僻的地方。
还有的要去南方,那里就算四季如春,可当地的气候环境同样恶劣,对于北方人来讲,一点都不友好。
再就是黄沙大漠的大西北。
还有更远的天山的。
都是需要人建设的地方。
也都是生活最艰苦气候最恶劣的地方。
而他在元宝村,在很多同学和其他知青看来,真的是非常幸福的一个所在了。
有很多人都在羡慕着他。
沈建明却不觉得这是好事。
可是一个月之后,他改变了看法。
他无比感谢命运让他来到这里。
在这里,沈建明遇到了罗玉芬。
他不可救药的爱上了她。
甚至为了她做了许多疯狂可笑和幼稚的事。
在他锲而不舍的追求之下,他们两个偷偷的处了对象,后来又公开了,他成了被所有男知青嫉妒羡慕的那个幸运儿。
然后他们结婚了,父母不同意,他硬是在这里呆了三年也没回家。
后来,母亲终于松口了,他带着阿芬去了省城,其实离得真的好近,就算是走路也没多长时间。
可那时却好像离着千山万水。
他们有了大女儿菲菲,几年后又有了小女儿洛洛。
后来政策变了,知青可以回城了,可以考大学了。
他和阿芬也走了将近十年的时光……
这个村子有他的青春有他的爱情。
也有他悔恨终生的过往。
他现在这副样子,路过的村人竟然没认出他来。
虽然他戴着帽子,可他现在与二十多年前的那个沈建明,真是天差地别。
而且,天差地别的并不是岁月和时光,是他现在这副邋遢憔悴的模样。
他现在以打零工为生,勉强维持生活,不至于饿死。
他始终没有离开省城。
家里三个老人,没有一个身体是好的。
他想走也走不了。
自然而然的,对于罗家的事情,就算不去打听,但该知道的还是知道了。
他的大女儿菲菲就像一颗熠熠生辉的明珠一般。
她现在还没有大学毕业,就已经进了科研团队。
想来这是正常的,他的大女儿有多聪明,他早就知道,可恨啊,他为什么从来就没有放在心上?
如果放在心上,也不至于丢了西瓜捡芝麻。
今天是罗浩文和叶曼的大喜日子,听说来了许多重量级的大领导,
就算没有这些重量级的人物,他也没想再踏步这个村子。
他落魄至此,报应至此,哪里有那个脸面出现在元宝村人的面前?
谁都喜欢衣锦还乡,没人喜欢穷困潦倒!
就算他没了脸面,可也无法做到再出现在罗家人面前。
自己这副样子,让他们看到做什么呢?
除了自取其辱,再不会有其他了。
就像那次在商场遇到母女三人,当时的场景午夜梦回,都让他痛彻心扉。
但是,他今天来这里干什么呢?
他只是想最后看一眼元宝村。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真的是一步错步步错啊!
沈建明的脚都有些麻木了,他听着元宝村传来的噼里啪啦的鞭炮声,虽然听不到喧嚣的人声,可他能想象到,此时此刻喜气洋洋的场面。
罗家是真的苦尽甜来了。
就像爷爷所说的,善恶到头终有报!
所以他们的日子才会越来越好,而他这白眼狼才会越过越潦倒。
沈建明终于跺了跺冻得发麻的双脚,他长长的呼出一口气,他的眉毛还有胡子已经挂满了白霜,好在这时候没有人经过,也没人看到他这副丑陋的样子。
沈建明最后看了眼元宝村,随后,他拖着沉重的步伐,朝着省城的方向走去。
半路上遇到一个赶马车的村人,很是热情的让他坐上了马车,他坐着马车到了省城,谢过那位老人家,他坐上了去往城东的公交车。
刘美丽最近这段时间早出晚归,对他说是在打零工赚钱,可是对于了解刘美丽的他来讲,很快就发现其中的不对劲之处。
第231章 他要最后再看一眼那个地方
如果不是他早有提防,这个恶毒的女人,就会带着母亲辛辛苦苦存下的二百元钱,跟另一个男人跑掉的。
刘家在省城早已经声名狼藉。
她想要攀高枝都没人搭理她。
而且,不知道为什么,也没人敢搭理她。
以前和她关系好的柳家,现在也销声匿迹, 省城几乎看不到他们的人影了。
柳家有权有势的那几个,也早已经被打回原形了。
和他们相比,他也不是最可怜的那个。
可是,让他没想到的是,刘美丽荤素不忌。
竟然跟一个农村的包工头搞到一起了。
那个包工头乡下是有老婆的,而人也又黑又矮, 一张嘴一口大黄牙。
当时看到这个男人的时候, 沈建明突然之间就释然了。
这人呐,其实就是嘴巴说的好。
看将你放在什么境地,如果真到了那个境地,有的自恃清高的人,可能是第一个甘愿扎进泥潭不愿爬出来的。
就像刘美丽。
从认识她到现在,她就从来没瞧起农村人过,可如今呢,她竟然跟着一个五十多岁的农村包工头,那人都已经做了爷爷。
这个包工头所有的一切都是刘美丽从前不屑一顾的。
可现在呢,她一点都不在意了,愚蠢的是,对方还拖欠民工的工资,然后两个人决定一起跑南方去。
如果不是他警醒,还真就被这两个人做成了。
这几年打零工四处干活,不是没有好处的,最起码他的力气比从前大了许多。
一个人想要下决心做什么事情那肯定能成的。
所以他很快就知道刘美丽和那个老包工头偷情的地方。
距离他家住的自然是很远。
坐公交车要换好几站,差不多两个小时才能到, 那是在省城东面的一片平房。
他不知道这房子是那包工头买的还是租的, 但知道这是两个人幽会偷情的场所。
每每想起他都感觉恶心无比。
如果刘美丽找一个差不多的, 他还能平衡一些,可没想到曾经在他眼里高傲无比的干部子女竟然沦落到和一个农村老头在一个炕上滚的地步。
恶心到他当时差点就吐出来。
当时他的想法就是,报应啊,这报应来的一波又一波真是没完没了。
他趁那个包工头不注意一棒子将他打翻在地,刘美丽想要逃跑,被他给抓着头发拽进了屋里。
一顿拳打脚踢。
他本来就不是个好东西。
那么好的阿芬他都能舍得去动手,所以这个刘美丽更是没有任何心理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