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批摄政王每天都想rua我耳朵(180)

作者:谢客风

墨北尘点头,“好吃。”

温之涯开心不已,身后的尾巴晃来晃去。

墨北尘喜欢就好!

只是这种做法,有些浪费猪油。

所以还是不能经常吃。

毕竟墨北尘这家伙,日子过的非常节俭。

温之涯一口都不肯动。

墨北尘也不推辞,全部吃了个干净。

吃的嘴边全是油渍。

墨北尘拿过水盆中的巾帕,刚准备擦擦嘴,某人的唇就先凑了上来。

“我帮你擦...”

墨北尘“......”

又是一个绵长的吻。

温之涯闭着眼睛。

墨北尘的身上现在不但有独属于他自己的气息,还有一股肉香。

真的很香。

让自己想把他吃了。

温之涯吻的忘情,完全没注意到尾巴自然地垂了下去。

——尾巴尖掉在了温度还没有彻底降下去的油锅中。

“嗷!!!”

温之涯被烫的弹了起来,抱着自己尾巴拼命吹,“烫死我了烫死我了!”

墨北尘本想就他强吻自己这件事发脾气,结果看到他这副蠢样儿又生不起气来。

甚至还忍不住弯起了眼角。

“活该。”

温之涯委委屈屈地抱着尾巴,将尾巴尖递到墨北尘面前。

“都烫秃了...绒毛都烫没了一块儿...”

墨北尘接过尾巴,放在眼前细细打量。

确实被烫秃了一块儿。

“可怜了剩的那些猪油。”

一听这话,温之涯更委屈了。

明明是自己尾巴遭了殃,墨北尘竟然不心疼自己,心疼猪油!

“多久才能长出来?”

温之涯垂着眼帘,“不知道。怎么也要三五天吧......”

墨北尘强忍笑意,拨开尾巴,“那绒毛长出来之前,不要再用尾巴搭在我身上了。”

说完,他就抱着医书,走向卧房。

温之涯在身后喊他,“为什么啊!”

墨北尘:“我嫌丑。”

温之涯“......”

呜...真委屈...

......

温之涯真的很听话。

墨北尘说不让他的尾巴靠近自己,他就真的不唤尾巴出来了。

这每夜都抱着那团毛绒绒睡觉,忽然没有了,又不习惯了。

墨北尘翻来覆去好几遍才睡着。

温之涯拄着头,侧躺在榻上看他。

墨北尘终于开始渐渐接受自己了。

只要日子安安稳稳的过下去,迟早有一天,自己能得到他。

说来也是。

自己还从来没有这么认真对过一个人。

还是个凡人。

想靠近他,却又怕他生气。

可是不靠近又忍不住。

没人能忍住心上人在怀里却什么都不做。

想到这里,温之涯的眉眼间溢上了一层幽怨。

再憋下去,狐狸要吃不消的!

可是墨北尘这般清冷之人,只能循序渐进。

不然会吓跑他的。

温之涯叹了口气,将人揽进怀里,又扯过他的手臂,搭在自己腰上。

墨北尘似乎有些不太习惯,皱了皱眉。

但还是没有动,任由温之涯将人搂进怀中,就着这个姿势睡了过去。

时间过得很快。

温之涯就这么在破庙中,和墨北尘生活了足足三年。

这三年中,温之涯学会了酿酒。

甚至还学会了做木工。

前些时日,他终于做出来了一个浴桶。

只是...

漏水。

墨北尘站在一旁,“为何忽然做浴桶?”

“你平常洗澡都只能去那条小溪,万一被别人看去怎么办?”

墨北尘哽了哽,“哦...”

温之涯复又开始了折腾浴桶。

实际上,担心墨北尘被看到是其一。

其二是...

他想自己看。

虽然有猥琐的嫌疑,但是为了更进一步,没办法啊!

这三年来,墨北尘最多也只让自己亲亲抱抱。

再就什么都不肯。

都三年了!三年了!

还没有彻底将人拆吞入腹!

温之涯觉得自己好失败。

而且,天天看着心上人在眼前晃,却只能亲亲的痛苦,谁懂!谁懂!

温之涯自认为自己的想法是没错的。

他本来就是狐狸,生性就不是喝清水的。

也就墨北尘能让他这么久吃不到肉还不敢说什么。

墨北尘的药鸡也卖得很好。

价格甚至炒到了五百文一只。

温之涯每天都兴高采烈地喂那些鸡鸭。

庙中的存货越来越多,家禽也越来越多。

两人的生活越来越好。

现在顿顿都能有油水有肉。

墨北尘甚至都长肉了。

这些时日来,温之涯发现,墨北尘的背上,不再像之前那般单薄了。

这都归功于自己孜孜不倦的投喂呀!

而且墨北尘现在,也不像之前那样,三个月憋不出来一个字。

他会跟温之涯说话,也会对温之涯笑。

好像整个人的气质都柔和了不少。

这也要归功于自己的努力!

温之涯心想。

想融化一块儿冰山,哪有那么容易~

第306章 番外:温之涯X墨北尘(17)

浴桶总算是做好了。

温之涯很满意。

他将浴桶抱到卧房,又扯过屏风挡着。

终于!

日后墨北尘就能在卧房中沐浴了!

目光一转,温之涯看到了架子上叠得到方方正正的那套红色衣衫。

那是一年前的墨北尘生辰,温之涯给他买的。

那时,两人围在火堆旁喝着酒。

墨北尘的酒量肉眼可见的开始见涨。

之前喝两碗就会微醺。

现在竟然喝三碗都不会微醺了。

温之涯神秘兮兮地抱过布包,在自己腿上展开。

“北尘,我攒了好久的钱,给你做了一套衣服!”

墨北尘好奇地看过去。

“红...红色的?”

“嗯!”

温之涯兴冲冲地递过布包,“你穿上一定很好看!”

墨北尘抿了抿唇,垂下头,“在凡间,大婚之日才好穿正红色,平时穿着不合适。”

温之涯愣了愣,低头望了望自己身上的衣衫。

原来凡间还有这个说法呢吗?

难怪自己都没见过有凡人会穿一身大红衣衫。

“先放起来吧。”

没等温之涯说下一句话,墨北尘就接过布包,抱进了怀里。

“若哪日有女子肯嫁与我,我再穿。”

温之涯“......”

好气!

这人怎么还惦记着找女子成婚!?

温之涯气呼呼地扯过他的胳膊,将人按在怀里,吻了个天昏地暗。

墨北尘最开始的时候还鼓着劲儿挣扎。

但是那点儿力气在温之涯面前,毫无用处。

只会让温之涯更想掠夺。

到后来,墨北尘也破罐子破摔不挣扎了。

温之涯想亲他,他就乖乖给亲。

温之涯想抱他,他也乖乖给抱。

不再浪费力气做那无用功。

这样做的后果就是,温之涯一次比一次过分,一次比一次离谱。

手也不安分。

墨北尘瞪大眼睛,一把推开温之涯,抱着布包一溜烟冲进了卧房。

温之涯愣了好一会儿,低头看了眼自己的手。

眯着眼睛笑了。

快了。

总有一天,墨北尘会接受自己的。

总有一天,他会穿上这套红色衣衫,嫁给自己。

温之涯又看了那套衣衫几眼,离开了房内。

他还要去给墨北尘做饭。

自从他学会做饭,墨北尘几乎是什么都不用做。

每天醒来,温之涯都会做好饭等他。

中午的时候还会下山给他送饭。

傍晚回来的时候,温之涯也会煮好饭。

更离谱的是,墨北尘连洗漱都不用自己动手。

温之涯老是会拿着柔软的巾帕,为他净面。

然后再抱着人亲一会儿。

墨北尘渐渐习惯了温之涯每天早上都会亲亲自己。

后来连动都懒得动,只管闭上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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