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金手指试用员(887)

作者:快穿狂魔

即便被人暗算也没人管。

因为进入巫师宇宙海后,彼此之间本来就有一定的竞争关系,特别是选择了同一种法则的,法则神器的人,更是只有一个人能够将法则神器融入法则。

所以金鑫鑫即便很清楚自己被人暗算,也没辙,更没可能重新换一种法则神器,只能暂且先记下仇,回头报复。

“高旭?高家那小子啊!

你们俩也真是的,从小就不和,要不是性别对不上,我都怀疑你们两个是什么欢喜冤家,不打不相识,可惜这次落子无悔,你也只能先用皓月王座了。

我知道你是个什么想法,但是进去之后别先急着去找高旭报仇啥的,给我老老实实的努力修炼,获取信仰,如果你能成功将皓月王座融合进法则当中。

你下半辈子就不用愁了,明白吗!

你跟高旭的恩怨有的是时间了结。

别耽误了正事!”

显然,作为亲妈的苏碧霄很清楚自家儿子跟高家小子之间的恩怨,这次被人算计也只能怪他自己不如人,警惕性不够,为了防止他一时冲动忘了正事。

苏碧霄只能赶忙耳提面命一番。

“妈,不用你提醒,我又不傻,对了,这次不是允许两两组队,或者多人组队一起去巫师宇宙海吗,要不咱们几家人一起组队吧,毕竟人多力量大嘛!

说不定能直接去那边组建神庭。”

金鑫鑫话刚说完,便被他妈拍了下脑壳:“就你聪明,多人组队有优势是有优势,可风险也一下子提升了许多。

王朝末年,群雄四起,你看朝廷是优先剿灭称王称帝的,还是优先剿灭普通山匪山大王啊,几十上百个神灵聚一起,再搞个神庭,生怕巫师看不见吗?

孩子脑子不好,让大家见笑了,咱们还是分散着来吧,三两成群就行,或者单独行动也没问题,我就跟我儿子组队一起了,省得他回头去祸害你们。”

敲打完儿子,又跟边上其他亲戚打了声招呼,苏碧霄就拽着金鑫鑫强制组队,然后迅速化光,进入巫师宇宙海。

他们母子两人一走,丁云就不由将目光看向了她亲妈,苏云霄,不过苏云霄却是直接摆手摇头:“你不要看我。

我不可能跟你一组,我的计划是以天空王冠洗脑控制那些还没有复苏的本土神明,帮助他们提前复苏,然后我为众神之母,你跟我在一起只能做我的附庸神祗,我想你应该也不会愿意吧。”

到底是亲妈,很清楚自己女儿是什么性格,丁云显然是不太愿意一直给她亲妈摇旗呐喊,做冲锋小将的,所以听了这话后,丁云便立刻点了点头回道:“明白,那我们就各自为战吧!”

说完丁云便选择了独自进入巫师宇宙海当中,化光消失在了中心广场上。

不过这一次,丁云并没有立刻出现在某一个将死之人的体内,而是出现在了一片浩瀚的宇宙海边上,宇宙海内数之不尽的宇宙如同水滴一般随波逐流。

每一个宇宙内又有无尽位面,层层世界以及不知多少残破神国起起伏伏。

丁云明白,她得选择宇宙了。

巫师宇宙海中宇宙很多,多到每一个宇宙化作水滴,汇聚成为宇宙海,即便她拥有法则神器,也不可能因此一蹴而就,成为屹立于宇宙海之上的神祗。

还是得先进入宇宙当中的某一个世界,化作那个世界中的先天神祗慢慢发展信徒,点燃神火,高举神国,一步一步的发展进步,至于将法则神器融入宇宙海对应的法则当中,那绝不是说成为主神,至高神或者创世神就能办到的。

即便成为创世神,也只不过位比宇宙罢了,在浩瀚的宇宙海渺小如水滴。

必须得超过创世神的境界。

收束时间线,神魂意志连接上所有宇宙当中的同类型法则,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整个宇宙当中的对应法则执掌者。

才能够完成任务。

将法则神器融入宇宙海法则中。

怎么形容呢,拿太阳法则举例,理论上来讲,成为至高神之后,就已经能够掌握某一个宇宙当中的太阳法则了。

那个宇宙无尽世界,无尽神国,无尽位面的太阳法则都会受至高神掌控。

但是宇宙之外,至高神管不了。

想要完成任务必须将权柄扩大,一直扩大到掌控整个宇宙海所有宇宙内部的所有太阳法则,才能融合法则神器。

这个境界已经超过了创世神。

可以称之为仙侠侧伪神话大罗,也可以称之为本源宇宙海三千法则至尊。

丁云他们这些存在实际上是没有能力做到的,但他们有法则神器,法则神器直接连接本源宇宙的法则海,这使得他们不需要太过于顾忌法则领悟程度。

只要收集到足够的信仰之力。

达到创世神的境界,就能够直接借助本源宇宙的法则海,使得自己暂时达到那个恐怖的境界,并借机将法则神器融入到巫师宇宙海对应的法则本源中。

所以实际来讲,丁云他们只要成为创世神,就能算是有了成功的基础,接下来只要不发生啥意外,铁定能成功。

第1002章 :太阳女神权杖(2)

为了能够稳妥点完成任务,丁云没敢去选择那些位于宇宙海中心的宇宙。

因为那些宇宙中的巫师实力太过于恐怖,法则巫师,甚至于就连本源巫师都不罕见,去那边搞众神复苏,妄图收割信仰啥的,跟直接送死有什么区别?

所以一番精挑细选后。

丁云特地挑了个明显处于能量潮汐谷底期,也就是宇宙自主呼吸的吐气期末尾,又可以称为正处于末法时代的边缘宇宙,进入其中,并且挑了一个生命气息最多的世界,窃夺太阳神的位格。

顺利成为了那个世界的太阳神。

她之所以特地挑选这个宇宙,主要是因为巫师文明是一种依赖于能量的文明,俗话又说潜水养不出蛟龙,一个处于末法时期的宇宙,注定出不了什么有能耐的巫师,即便以前出过有能耐的巫师,那大概率也已经出走或者离开了。

如今里面还保留多少巫师传承都不好说,更别说有什么强大的巫师了,撑死了也就只剩点低级巫师苟延残喘着。

末法时代,能量稀薄。

能不能维持境界不跌落都是问题。

可是拥有法则神器的丁云对于能量的需求就没那么大了,信仰更为重要。

甚至能够将信仰转化成为能量用。

因此进入这一类宇宙,并且挑选一个普通生命比较多的世界进入,无疑就是最好选择,至少能保证前期的安全。

即便未来被其他宇宙的巫师发现。

那她也有自保的能力了。

妥妥前期苟着发育最佳选择。

……

在利用法则神器的威能,窃夺完太阳神的位格之后,丁云只感觉眼前一黑便失去了意识,之后又不知过了多久。

这才清醒过来。

并愕然发现,自己成了太阳。

或者说,自己成为了当前这个世界的恒星,正在天空当中照耀人间万物。

但仔细想想也合理,这个世界没有太阳神,自然也就没有太阳神的神躯让她夺舍,她窃取太阳位格成为太阳星。

不要太过于理所当然。

想到这,丁云立刻便安心接受了此事,并赶忙利用手里的法则神器,也就是太阳女神权杖,开始牵引与太阳神相关的信仰之力,随后没多久,下方人间便有无穷无尽信仰之力化作信仰洪流。

进入太阳女神权杖当中。

经过太阳女神权杖的净化,驱除掉内部蕴含的杂质,人间红尘之气,信仰之毒等等,最终化为纯粹的信仰之力。

融入丁云此时的意识。

正式开始点燃神火,凝聚神格。

没错,就是这么简单,都不需要丁云化作神棍下去传播信仰,就能直接拥有足够的信仰之力成神,而这也是丁云为什么第一时间选择太阳法则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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