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金手指试用员(219)

作者:快穿狂魔

对有能力的人说这话是不满。

对没能力的人说这话就是嘲讽了。

刘兰可以说直接被气着了,气的拿手机的手都隐约有些颤抖,努力控制着自己不把手机砸了,许久她才闷声道:“妈,你说这些有意思吗?

我是什么情况你又不是不知道,我这成天带孩子的,哪有空去上班……”

这次她话没说完,就被丁云打断:

“怎么,当年我离婚的时候,我是没去上班还是怎么了,几十年前我能做到,现在你做不到了,而且我那时候还没有长辈帮忙呢,只能一个人带着你。

上班都得把你带着。

而我说过我不帮你带孩子了吗?

我早就说过我可以帮你带孩子,你自己不愿意去上班,不要把责任都怪到欢欢身上,你别跟我讲你那些歪理,你那些歪理在我看来都没用,都是废话。

都是你在为你自己开脱。

你孝顺可以,我什么时候管过你孝顺了,你愿意孝顺你孝顺呗,你就是愿意把你肝捐给他,把你肾捐给他,把你心脏捐给他我都无所谓,你捐就捐呗。

你别在这里打扰我。

也别耽误或者影响了欢欢学习。”

“妈我不找工作,不还是因为我当年的学历低,找不到什么好工作吗?”

刘兰立刻就急了。

而丁云则是依旧不甘示弱反驳着:

“现在你学历低是怪我喽,你学历低是我不让你上学,没给你交学费吗?

不是你自己偷偷退学私奔了吗?

有些话我都不稀的跟你说,你知道当年你私奔了之后,村里面有多少难听的话,有多少闲言碎语吗,是,这些话你是不知道,你是听不着,我在村子里听了几年,你还好意思说因为学历低。

还有学历低怎么了?

我学历不跟你一样,不都是初中毕业,街上初中毕业的多了,人家都饿死了,自己懒不说,还好意思说学历低。

没念过书的就都不活了?

说没念过书的都当上大老板可能有些夸张,但大多数人维持个温饱肯定是没问题的,算了不说了,气都气饱了。

欢欢你能带就带。

不能带你赶紧把他送回来!

你孝顺自己孝顺去,你为奴为仆沿街乞讨孝顺你爹去,别把欢欢带着,更别指望把刘国鼎带过来一起啃我老。”

说到后面,丁云也懒得跟她这闺女争了,三观都不一致,继续争下去有什么意思,况且从法律上来讲,她也的确有一定赡养刘国鼎的职责,随她去吧。

只要不打扰到自己和欢欢就行。

“妈,你怎么能说我啃老……

如果说我啃老的话,那您不也一样在啃老,您现在住的这套房子,也不是您起的啊,那不是外公留给你的吗?”

“那是我爸留给我的,你要是有本事也找你爸要去,况且这老宅子本来就有一半是用我工资建的,剩下一半在我爸把房子给我前,我也花了几千块从我弟弟的手里把剩下一半给赎买了回来。

还有,你可要点脸吧,我自从十六岁之后,除了嫁妆,就再也没从我爸我妈手里拿过一分钱,而你今年多大了?

上个月你的医保还是我给你交的。

家里水费电费煤气费,一日三餐甚至就连日常的衣服,孩子学费之类的。

哪样不是我给你交的。

你这还不叫啃老叫什么?

我们当年上了班没嫁人的时候在家吃饭可都是要交家用的,你交过吗?”

第221章 :魔法仙女变身器(11)

不管刘兰怎么说,丁云总能抓住关键反驳,这并不意味着丁云的语言文字造诣有多强,而是她这闺女太拉胯了。

可说的缺点实在太多。

啃老的事实也无法反驳。

丁云就是想放水说不过她都难。

当然了,胡搅蛮缠不讲理的情况是要排除的,要真碰上胡搅蛮缠或者根本不讲理的,语言能力再强的人也没用。

好在刘兰只是有不同的三观。

而不是毫无三观。

所以没一会她便被说的无话反驳。

然后,丁云则是给她下了道最后通牒:“你要么现在赶紧把欢欢送回来。

要么明天你把他送去上学后就别管了,我去接,你要跟你爸过,就跟你爸过去,我允许你隔三差五的回来看看。

其他的你就别做白日梦了。

不然小心我申请变更监护人!”

监护人当然没那么好变更,丁云这么说,仅仅只是吓吓她这闺女罢了,当然了,如果她依旧不死心,死性不改的话,那丁云可能就真的要考虑这事了。

说完,丁云便直接挂断了电话。

以她对原身闺女的了解来看,她这闺女虽然有点混,但应该也不至于生气拿敌敌畏往自己儿子嘴里灌,威胁她。

所以她这电话挂的还算放心。

而随着她挂断电话,另一边的刘兰已经气的在本来就不大的地下室里疯狂的跺脚捶墙,乃至于大声咒骂了,那狰狞的嘴脸吓的胡欢欢带着哭腔躲到了边上的角落,整个人都害怕的怯怯发抖。

说心理阴影可能会有点夸张。

但绝对给孩子留下了些负面情绪。

……

当天晚上,丁云是一边熬夜学习魔法,一边等着看刘兰会不会把外孙送回来,直到熬到了晚上十二点,她才确定外孙今天是回不来了,并且无奈睡觉。

然后第二天早上,依旧是先跳广场舞,跳完广场舞就去买答应好了的排骨鸡腿之类的东西回来腌制,等到十点半左右,她才不慌不忙骑电动车去学校。

当然了,相关情况她已经提前跟老师打过了招呼,再加上交学费之类都是她亲自过去交的,学校老师也认识她。

所以丁云十分顺利的越过了女儿。

从老师手里接过了胡欢欢。

而胡欢欢在见到丁云的时候也很给面子,那是立刻欢呼着雀跃飞奔到丁云怀里,说着些自己好想外婆之类的话。

虽然这个好想可能有期待炸排骨鸡腿的意味,但丁云听着还是挺开心的。

回去的路上特地买了三斤虾。

准备给外孙再做个咸蛋黄焗虾。

她这段时间经营的二手手机交易生意运行的相当不错,甚至于还有了一定的口碑,现在平均下来,每天都能卖两三部手机出去,而卖这种手机对丁云而言,虽然不能是买无本买卖,但成本也是低的很,毕竟废旧手机能值几个钱。

所以她的收入已经相当不错了。

甚至手里也重新攒了几万块下来。

而手里有了钱,自然就舍得买以前不太舍得买的食材了,比如新鲜大虾。

过去原身最多也就买个半斤一斤。

还是挑小的,十八二十一斤的买。

这次丁云买了三斤,还是规格最大的,三十二一斤的那种,可把坐在电动车后面的胡欢欢高兴坏了,高兴之余还有些担心,担心询问会不会买的太多。

会不会花太多钱了。

他其实也没那么想吃大虾。

还说买小一点,便宜的虾也很好。

对此,丁云既没有哭穷,也没有说自己又能赚钱了之类的,只是表示他前段时间受了苦,这是特地给他补补的。

也就偶尔一次,不用担心。

到家后,丁云立刻让胡欢欢回卧室做作业,而她则是进厨房开始做中饭。

炸排骨炸鸡炸肉条,一样不差,昨天既然答应了,那她就不能食言,家长永远是孩子的第一学习对象和第一模拟对象,你自己都在某些方面都做不到。

那就不要去怪孩子。

说孩子满嘴谎言的时候,更应该想想自己是不是诚实,有没有经常说谎。

所有东西都是提前腌好的,材料也算充足,因此大半个小时之后,丁云就把做好的菜端到了饭桌上,招呼孩子:“欢欢,快过来吃中饭吧!”

可能是因为他的确没什么机会接触手机,也的确有点饿,所以压根没有出现其他家庭经常出现的,叫吃饭要叫好几遍,甚至亲自去催才吃中饭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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