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靠盛宠捂热冷清白月光(34)
其实陆朝晞不止是手凉,刚刚躺进被窝里的时候,都感觉不到暖意,想必他的身体也一样冷。
陆朝晞本来想挣扎,想从他的掌中逃离,但是那双宽厚温暖的手那么轻柔,那么炙热,让他一下子忍不住贪恋起来,于是便听之任之了。
“还好。”陆朝晞的声音也很低,低沉中带着点儿喑哑。
莫长情搓了半天的手,终于是有些温度了,于是伸手把被子拉高一些,掖紧一些。
“眼睛感觉怎么样了?”莫长情自己也躺好,这才开口问陆朝晞。
陆朝晞回道:“还好,坚持用药,已经能感受到一些光了,应该快好了。”
莫长情想,伏靖琛的医术确实厉害。
“那就好。”莫长情欣慰道。
陆朝晞睡觉的姿势很规矩,也不爱动。莫长情却是恰恰相反,每天晚上睡觉不在床上滚来滚去好几遍是睡不着的。这会儿,他又忍不住翻身,结果一个没收住,一条腿压在了陆朝晞的腿上。
两人俱是一惊。
陆朝晞惊的是莫长情怎么会突然压到自己腿上,他想做什么?脑海中不由自主就浮现出了莫长情吻他时的情景,顿时身体紧绷起来。
莫长情惊的却是,这人的腿到现在居然都是冰凉冰凉的,不用说,脚肯定更冷。
都说寒从脚起,脚不暖和,怎么能睡的着睡的安稳?
莫长情在心里把陆圣朴来回骂了好几遍,有这样的爹吗?
都说儿女是债,到了陆圣朴这里倒好,他才是儿女的债。
儿子受伤,居然都没有真正地好好关心一下,眼里全是陆文杰那个废物。
说起陆文杰,莫长情在心里冷笑一声,自己备了份礼物给他,一定不会让他失望的。
莫长情突然一把掀开了被子,陆朝晞不知道他要做什么,也跟着坐了起来,出声问:“发生了什么事?”
莫长情把被子抖落平整,扶着陆朝晞的双肩将人放倒在枕头上,盖好被子,“没事,你睡。”
说完,莫长情就睡到了陆朝晞的脚头,解开自己的中衣,把那双冰的刺骨的腿脚贴心口牢牢抱着。
陆朝晞开始不知道他要做什么,这会儿明白了他的意图,却是怎么也不肯让他抱着了。
怎么能让他给自己捂脚呢?
陆朝晞觉得,太委屈他了。
莫长情却是难得强硬,抱着就不撒手了,还伸进被子里拍了拍他的膝盖,“都凉成这样了,别动。”
陆朝晞被他拍的腿一抖,正要坐起来,却听莫长情语带威胁地说:“再动,我可不敢保证拍的是别的什么地方了。”
陆朝晞瞬间老实了,也不说话,闭上眼睛听之任之。
莫长情感觉到陆朝晞从紧绷到放松,终于满意了。
陆朝晞觉得现在一点儿也不冷了,甚至有点热,手心都出汗了。
双脚紧贴着莫长情的胸膛,虽然隔着里衣,依然能真切感受到从他身上传过来的热度。除了热度,还有那清晰的,渐驱明快的心跳。
迷迷糊糊间,陆朝晞竟然困意上涌,睡了过去。
夜已深,雪未停,本该是一如既往的寒梦缠身,却因着一个人的温暖相依,坠入了一个温柔织就的暖梦里。
怀里的冰冷慢慢回暖,莫长情也跟着睡着了。
原来,不是凤栖山的被子不够厚,而是少了一个陆朝晞。
天微亮,雪压青竹声声脆,宁折也不弯。
陆朝晞悠悠转醒,翻了个身,脸上传来了一阵凉意,瞬间清醒,所有意识都在这一刻回笼了。
雪夜……寒风……莫长情……
温暖……相依……莫长情……
莫长情?陆朝晞忙伸出脚去探了探,什么也没有……
一丝寒风趁机钻了进来,陆朝晞忙缩回了脚,还卷了卷被子,半晌才伸出手来捂住了额头。
昨晚似梦一场,但他知道,都是真的。
自己竟然会同意莫长情留下来,还和他一起睡了一晚,这事儿看起来怎么有点儿像那个……偷……那个……什么……
突然想起刚才脸上似乎有凉意传来,在枕头上摸索了一阵,手指触到了一个沁凉的物什。拿在手中摩挲了片刻,陆朝晞指尖颤了颤,唇抿成了一条线。
这是一块玉佩,陆朝晞很熟悉。因为这块玉佩他自小贴身佩戴,是母亲留给他的。
陆朝晞将玉佩捏在手中,许久,才戴在了颈间。
陆朝晞没有想到,莫长情竟然什么都知道,还把玉佩赎了回来。
没错,这块玉佩,他曾经当掉了。
那次两人被追杀,好不容易从山林到了镇上,却都身无分文了。陆朝晞趁莫长情不注意,将自己的玉佩当了,换了钱去住宿吃饭,置衣买药。
玉佩是母亲留给他的,是个念想。若不是没有办法了,他是绝不会当掉的。
有一次陆幼清问他,怎么没见他戴玉佩,他含糊其辞,说放在房里了,怕出远门弄丢了。
后来派人去赎,竟被告知已被人高价买走了。
原来,是莫长情买走了。这会儿,竟又回到了自己手中。
陆朝晞在床上呆呆地坐了许久,手一直压在胸前的玉佩上。
早饭的时候,陆幼清说父亲带着大哥去了天澜城拜访城主,陆朝晞没怎么在意,只吩咐陆幼清今日抽空去药铺看看,吩咐一些事情。
莫长情此刻坐在酒楼最顶层的包间里,身披白色狐裘,正在认真煮着一壶酒,一股浓郁的桂花酒香扑面而来。
莫长情满意地点了点头,唤来小二,将煮好的酒放到了食盒之中。
将装好的酒交给小二,吩咐道:“与刚做好的特色点心一起送到飞鹤山庄,给陆朝晞陆公子。”
“是,公子。”小二应下,动作迅速麻利,脚步轻快,一看就是个会武艺的。
刚煮好的酒,刚做好的点心,在这寒天冻地的季节里,要送到飞鹤山庄还保有余温,身手太差可办不到。
莫长情朝着远处的飞鹤山庄遥遥举杯,然后喝了一口桂花酒,顿时只觉满腹暖流淙淙而过,桂花与酒的香味萦绕于口,经久不散,暖人心脾。
喜欢一个人的时候是说不上来为什么的,只想把自己觉得好的都给他,即便如此,犹觉不够。
安排好了这些事,莫长情唤人送来纸笔,开始写信。这信是写给平王穆培风的,因为他有一个建议要告知于他。
边关来信他已经看过了,果然与自己所料相差无几。寮国已经在采取行动了,时不时派出一些武林中人混入军中,甚至派人暗杀他们军中的将领和副将,防不胜防。
莫长情给平王的建议就是,想办法让北武国的江湖高手入边关帮忙,以江湖人对付江湖人。甚至还在信中告诉平王,可向天澜城城主李元明言明情况,请他相助。
请李元明出面不仅仅只是为了天澜城出手相助,还要李元明号召江湖中,有头有脸有能耐的门派派弟子赶赴边关相助。
莫长情也知道,一直以来,北武国的江湖和庙堂都是井水不犯河水。
庙堂高,江湖远,互不相干。
但是,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莫长情还在信中言明,有些人可以用家国大义相邀,有些人可以用旧情相换,有些人可以予以金银,有些人甚至可以想办法予以官职。
写好了信,莫长情折好放进信封,封好后交给了小厮,吩咐其务必好好传送到目的地。
整了整衣服,莫长情站在窗口遥遥望着飞鹤山庄的方向。
陆朝晞此时正坐在桌边,摸索着给自己倒了杯温度正好的桂花酒,慢慢凑到嘴边,轻轻抿了一口,香味浓郁,酒醇厚,很得他的心。
他还记得那次在凤栖山,桂花树下,莫长情说他有伤在身,不能饮酒,否则一定给他尝尝自己珍藏的桂花酒。
想不到,他连这都记得。酒入口,暖的不止是口,还有那颗带有裂痕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