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攻求婚那天我重生了(36)

作者:菁芸

吹风机在响,无人应答。

犹豫几秒,还是推开了浴室大门。

吹风机放在洗手台面上,台上的鲜花被吹得七零八落,小兔子坐在马桶盖上,垂着脑袋睡得正香。

男人失笑,伸手轻轻抚上林酝头顶。

头发还有些湿润,他拿过在一旁抗议的吹风机,调到保护发丝的温度,轻轻给他吹干。

小兔子哼了一声,居然在梦里还能配合着吹头发,随着桑思逸的手指,轻轻转换角度。

怎么这么可爱?

男人嘴角刚绽出个笑容来,就见小兔子摇摇晃晃坐直了些。

似乎是觉得转来转去累了,眼睛也不睁开,张开双手向前一扑,环住了桑思逸的腰。

把脸贴在温暖腹肌上,却对硌着下巴的皮带不满意,双手用力把人往下拉了点,把脸埋在男人的胸腹之间。

桑思逸刚露出的笑容僵在嘴角,手指都有些发僵,坚持着给他吹完头发,竟然憋出一身的细汗。

偏偏小兔子还不满足,嘴里咕咕叨叨地,拿脸颊东蹭西蹭。

好不容易把人抱上了床,看他笑眯眯地裹进被子里,男人这才松了一口气。

下次不能给他喝酒了,这经历,太恐怖。

但是,喝了酒的小兔子那么诱人,又忍不住计划,什么时候再来一回。

于是,那天的凉水澡,就洗得特别久……

感谢战斗民族,喝伏特加喝醉的小兔子,第二天一早醒来的时候,神清气爽,丝毫没有宿醉的感觉。

醒来的时候桑思逸不在,林酝抱着被子靠在床头,回想昨晚的事。

找到了宝石猎人,但是个实习没转正的。

找到了掮客大佬,但人家不怎么理睬自己。

林酝再使劲想想,昨晚回来以后,好像跟思逸哥抱怨来着,他说什么?

林酝一下子站了起来。

他说会去找大佬!

大佬大佬大佬,那可是个杀过人、灭过帮派,做起事来吓死人的大佬!

思逸哥去找他了?会不会出事?

在跳下床疯狂洗漱的一分钟里,林酝已经从谈判想到了绑架,从毒打想到了用枪指着头的画面。

正忙着穿衣服,门锁嘀地一响,房门开了。

林酝倒抽一口凉气,愣在当场。

是大佬派杀手来了吗?

从晨间健身房回来的桑思逸,一进门,便看见林酝一脸惊恐。

他立刻反手关上门,大步向房间内走去。

大门碰撞门框,发出“砰”的一响,男人已经快步上前,一把把小兔子搂进怀里。

“怎么了?看见什么了?别怕!”

大门的响动让林酝略略回神,男人温暖的怀抱安抚了胡思乱想带来的惊惧,林酝挣扎着抬起头来,仔仔细细看着桑思逸的脸,松了一口气。

“我,我以为你被人抓走了!”

桑思逸有些不解,却没问什么,一边轻轻拍着他的背,一边顺着话说:“我没有被抓走,为什么会有人抓我?”

小兔子仰头仰得难受,又把脸埋了回去:“你昨晚不是说要去找那个大佬吗?”

桑思逸在脑子里过了一下昨晚回来后和小兔子说的话,终于明白他说的大佬是谁。

“放心,我跟里奇谈过了,他愿意帮我们找红宝石。”

“真的?”林酝又一次仰起头来,这回,嫌桑思逸太高,干脆从他怀里挣扎出来,一脚踩到床上。

形式立刻倒转,他俯视着桑思逸:“你是怎么做到的?”

桑思逸却没有回答他,视线从他胸口的位置扫下来,话音里含着笑意:“你确定要这么跟我说话?”。

林酝不解地看看自己。

衬衫的扣子扣了一半,露出清瘦的锁骨,一截闪亮的银色细链挂在脖子上,链子下的长命锁摇摇晃晃。而站在床上的高度,锁片就正好在男人的鼻尖前。

而再往下……

长裤刚才正要穿,在桑思逸进门的时候已经被他抛在了脑后,乱糟糟地踩在脚下。现在往床上一站,更是不知踪影。两条白皙细直的长腿暴露在空气中,身后窗口的微风带来一丝凉意……

桑思逸的视线停在他纤细的脚踝,没再往上,刚才那一眼扫下来,衬衫衣摆里隐约有奶白色的布料一闪而过。

长得……还挺秀气的。

林酝咣当一声坐回床上,掀起被子就钻,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

男人站在床边,眼看他把自己变成了一只作茧自缚的蚕宝宝,伸手推了推。

“好了,别害羞了,穿好衣服我们去吃早餐。”

林酝不理他,又往被子里拱了一下,却竖着耳朵听男人的动静。

没有声音,过了一会儿,浴室的水声响起。

郁闷自闭的蚕宝宝从被子里探了个头,确定人已经进了浴室,这才慢慢从被子里爬出来。

脸通红,却还记得跳下来看了看自己的腿。

还好,不难看。

视线再慢慢往上挪……

于是再一次爆红了脸。

一直到吃完早餐回了房间,林酝都躲着桑思逸的目光,不怎么说话。

桑思逸收拾着行李,抬眼看看林酝的箱子,温声道:“奇爷答应帮我们去找红宝石,但是是和吉米他们那一队实习宝石猎人一起,你要是不愿意……”

“没有,没有不愿意!”林酝赶紧申明。

这可是他最接近宝石猎人的一次,那个奇爷那么厉害,说不定还认识国王呢,要是能交个朋友,说不定……

想到这里,小兔子的眼睛亮了起来。

蚕宝宝也不装了,自闭也没了,一把抓过自己的箱子就开始整理。

看着他胡乱把衣物往箱子里塞,桑思逸停下手:“你那些外套都用不上。”

“对对对!”林酝又点头,东南亚诸国接近赤道,哪里需要这么厚的衣裳?

他把外套都扯了出来,连带着保暖内衣,卫衣、围巾帽子……林林总总全都清了出来。

桑思逸站在一旁看了会儿,过去捡起几件羊绒羊毛的内衣,连同围巾一起,放进林酝随身的箱子里。

林酝:?思逸哥还真是喜欢羊毛制品啊。

房间的门被敲响,林酝兴奋回头:“是宝石猎人来了吗?”

开门一看,酒店的服务员抱着个大包站在门口。

两人大眼瞪小眼半晌,桑思逸过来,接过服务员手里的包,给了小费。

转身从包里拿出一件厚厚的羊羔绒翻毛大衣,抖开,披在林酝身上。

“嗯,大小合适。”满意地点点头,他又去收拾其他的东西。

小兔子被裹在厚厚的羊毛里,小脸被一圈毛领遮了半张。

他挣扎着伸出手来,抹着额头上刚冒出来的细汗,看着桑思逸拖着两个箱子走了出来。

“为什么要穿这个?”小兔子不满,嘴里呼哧呼哧吐着热气。

男人好笑地揉了揉他帽子上的软毛。

“乖,我们要去格陵兰。”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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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林酝还是把翻毛大衣脱了。

安特卫普的平均气温在六七度的样子, 根本穿不上这么厚的衣服,他三下两下把衣服扒下来,喘了口气才问:“为什么去格陵兰?看极光吗?”

桑思逸递给他一件羊绒外套, 接过那件大衣,叠好了放进箱子里。

似乎是回忆了一下:“我上次去的时候是夏天,现在11月,应该看得到极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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