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工团的大美人[七零](116)

作者:雪也也

华志新脱了衣服,肉都是松散的,像一坨压在自己身上的猪肉,江兰芳想起就犯恶心。

可凌振,肌肉虬结、身躯健壮,举手投足都充满了力量感,眼神冷厉又克制,从来都看不出情绪。

这样的男人才让人拜倒啊!

江兰芳目不转睛地看着凌振,然而凌振的眼里只能看到时蔓。

他手里提着一个纸袋,递给时蔓,“猪肉脯。”

这个零嘴在供销社卖得特别火,也很稀缺,毕竟肉票、糖票都很珍贵,想要购买也得花不少钱。

而猪肉脯是猪肉和白糖一块做出来的,小小一片就能引起文工团的女兵们口水淌到隔壁宿舍去。

凌振真是出手大气,一买就是一袋?全给时蔓?

江兰芳好羡慕嫉妒,她的工资津贴结婚前全要贴补娘家,别说一片,就是一个小角的都没吃过。

可时蔓居然就那么不以为意地接过来,好像根本不知道这有多难得,就像她从来都不懂得珍惜凌振是多好的男人那样,只是眼尾一挑,撇嘴问凌振,“你来做什么?”

“……”凌振压根没注意一旁还有人在,他垂了下眼,再重新抬起凛凛长眸,“跟我回家。”

他平时语气很冷,不怒而自带一股凶厉,但今日江兰芳竟然从中听出一丝缓柔,像是在……哄着时蔓。

这个发现让江兰芳瞪大眼,时蔓不是被赶出来的?凌团长还得求着她回家?!

可接下来时蔓再说了什么,江兰芳就不知道了。

因为时蔓提着猪肉脯往外冲,凌振抬脚就追了上去,看那背影,也透出几分急切。

江兰芳从没见过冷淡凶猛得像狼王的凌团长会是这个样子。

也想象不出来他婚后怎么会这样。

她只知道,时蔓好像没被哄好,因为时蔓还是住在部队招待所,陪着黎兰乐团的人。

时蔓和他们同吃同住,讨教着许多乐团知识,还有钢琴技巧。

器乐队其实也和乐团差不多,只不过没有他们国外那么多的名词,训练方式也不同。

时蔓白天都在努力观察学习,晚上则在本子上写写画画,记录一切,取长补短。

黎兰乐团的人都有些才华在身上,所以难免自傲。

尤其是那位钢琴家,他听说时蔓只进修了一个月钢琴就担任了文工团钢琴队的□□后,匪夷所思地连说了几句“哦我的上帝啊”。

再然后,他就一直拒绝和时蔓交流。

随行翻译告诉时蔓,黎兰钢琴家从四岁就开始练钢琴,已经练了四十年。

他认为自己没必要和学钢琴一个月,练钢琴也不超过一年的人互换弹奏经验,那对他只有坏处,没有益处。

何况,他多年的经验很珍贵,也不想轻易告诉别人,因为时蔓什么都无法带给他。

很现实,也很真实的话。

时蔓表示理解,她没有去纠缠,只是每天在黎兰钢琴家练琴的琴房外听着,感受着他的音乐,寻找她能学习的突破。

可惜的是,只能在门外,时蔓看不到他的指法,还有一些节奏技巧上的东西也只能靠她的耳朵,而无法知道他是如何判断的。

但时蔓从来都是不服输的人。

她抓住任何空闲的时间,都在埋头苦练。

她也想要证明给黎兰钢琴家看,她虽然入门晚,但努力和追求不比任何人差。

离黎兰乐团要离开的日子越来越近,黎兰钢琴家还有几位乐团的厉害人物,越来越神出鬼没。

他们很喜欢找时蔓开出入证,要去京北城的各处转转。

时蔓想陪他们一块去,却被拒绝,说带上翻译就好。

虽然觉得奇怪,但时蔓尊重他们的要求,便只给开出入证,将他们送出招待所大门。

不过他们连着出去几天,时蔓也忍不住问了下翻译。

翻译说,他们好像在拜访什么人,但一直不得门其入,所以每天都去,执着地拜访。

但具体情况,她也不太清楚。

时蔓点点头,没多想,只要能保证他们的安全就行了。

她也乐得轻松,能拿出大把时间准备最后的交流演出。

正好伍万谱了一首新曲子,她拜托他改编成了钢琴曲,打算把它练好,到时候弹出来震震那帮人。

在时蔓认真练习的时候,其他人也配合地进行着大排练。

自从江兰芳灰溜溜把她办喜酒的事情翻过去后,大家就对她不怎么感冒了。

她说话,也没人听。

只有一分队的几个女兵念在她队长的身份,不得不象征性地捧场几句,点点头附和。

汪冬云性子软,碍于面子,也只能听着江兰芳说。

“我家志新啊,对我是真的很好,连洗脚水都给我端,就没见过他这么体贴的。”江兰芳眯着眼,声音不小,“我这丈夫是找对了。”

“你们呀,找男人也千万要找温柔勤快的,这样才知道疼人呀。”她有意无意的视线往时蔓那边瞟,“像那种不苟言笑的男人就闷得很,肯定不知道怜香惜玉,千万别找。”

江兰芳这话,同样被人传到了时蔓耳朵里。

时蔓想起梦境里自己就是因为这些比较,看凌振越来越不满意,对他发脾气,四处挑他的毛病,就是想让他能和其他男人一样可以多说些话,变得知冷知热,温柔体贴。

但现在,她耸耸肩,完全不吃这一套了。

凌振是不爱说话,可能没有其他男人细腻,但他也有很多优点,是很多男人都比不上的。

经历过残酷的梦境,时蔓知道自己应该拥有一双发现美好的眼睛。

若只看到不好,日子就会越过越糟。

……

江兰芳白天在文工团四处炫耀,想要证明自己嫁得有多好。

实际上,这只是为了弥补她内心的缺憾。

只有她自己知道,她有多厌弃新婚生活,但她必须告诉所有人自己嫁对了人,用最大的声音宣布,好像这样才能掩盖掉她心里的那些不满,连自己都可以骗过去。

晚上回到家里,江兰芳看到系着围裙的华志新就觉得烦。

是,华志新是很勤快,爱做事,什么家务都主动做,跟父母就说她在文工团跳一天舞是体力活,太累了,他轻轻松松坐在办公室,回家做做饭洗洗衣服,反倒能活动手脚,是个锻炼。

华志新父母只能摇头,自己选的媳妇,随他去吧。

但江兰芳并不因此觉得感激,她只觉得自己嫁给华志新实在太便宜他了,所以他为她做什么都是应该的。

今晚公公婆婆都不在家吃饭,华志新只做了两人的菜,但也算丰盛。

一盘子炒鸡肉,一盘炒青菜,还有白米饭。

他把饭都盛好,端到江兰芳面前,又拿着筷子在围裙上擦了擦,递给江兰芳。

江兰芳看他那窝囊样儿就来气,又闷又老实的,能吃什么事,也就会在家做做饭扫扫地洗洗衣服这种事了。

没一点出息。

江兰芳也懒得和他说话,两人吃了饭,华志新就连忙收拾饭桌碗筷。

他怕弄晚了,等到他爸妈回家看到,就会说他。

以前没娶媳妇时,华志新心疼父母,一个人承担这些家务。

现在娶了媳妇,说好和他一块孝敬父母的,但所有家务还是华志新来。

华志新没关系,他很愿意,为江兰芳做什么都愿意,但就是怕父母不高兴。

他们总说他不是娶了个媳妇,是娶了个祖宗回来供着。

华志新只会傻乎乎地笑,在他心里,江兰芳比什么都重要。

吃过饭,华志新没事做,也不想,他只想看着江兰芳,陪着江兰芳。

所以她看报纸,他就在旁边端茶递水。

她去厕所,他就守在门口等她。

她要洗脚,他就赶紧把热乎的洗脚水倒好,端到她面前,还蹲下来替她脱鞋脱袜子。

“兰芳,我替你搓搓脚,这样才暖和。”他伸出手,放进洗脚盆里,握住江兰芳的脚背搓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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