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后成了病娇丧尸王的好兄弟(2)
他抬头看向这天气,天色灰蒙蒙一片,给他的感觉很压抑。
“嘶。”沈明翊低头看向他的膝盖下方处,一道巴掌大的伤口,血肉混合,边上还有牙印。
“这里是什么地方。”
沈明翊自言自语说着,用力撕开他衣服上的一块布料,咬牙抽着气,把伤口包住。
那疼痛是他从未体验过的。
包扎这个,让他的眼里硬生生地泌出了几滴生理泪水。
看到旁边有一条细长的木条,他挪过去,拿起,靠着这个,慢慢地站起来。
沈明翊看了四周,最后往不远处的建筑群走去,先找个人来问问。
他一瘸一拐地上路了,还没有走出公园。他看到了在一棵长满绿叶的树下,站着一个人,目测是个男的。他走过去,距离三四米的时候,他清了清嗓子问,“帅哥你好,你知道这里是哪里吗?”
那青年背对着自己,那个人穿着灰色的外套,一条浅蓝色的牛仔裤,凸显出他的大长腿,发型寸短,身子看起来比较薄瘦,身高目测185以上。
“……”
对方没有回应。
沈明翊看着疑惑,他一瘸一拐走上前,拍了拍对方的肩膀。
“明广区。”青年慢慢地开口说话,转过头看向沈明翊。
“诶?”带有些嘶哑的声音传来,沈明翊一看到对方的脸,他差点被吓到了,不过他很快调整过来。
青年的脸颊出现了几道伤痕,伤口裂开可见血肉,此时他脸上的血液已经凝固,只看到他的眼睛清澈中带着警惕,眼神里很是漠然。
带有探究的眼光过来,青年看着沈明翊,语气冷漠,“放开你的手。”
“哦,不好意思啊。”沈明翊悻然地放开。
过了一会儿。
“明广区……这里是明广区?!!”沈明翊一脸难以置信,脱口而出。
青年没有回他话,而是给他一个冷漠的眼神。
沈明翊沉默了,在《末世来袭,守护共同的家园》中有提到过这个区,明广区是最早沦为丧尸地的地区。再结合不久前,那几个人的对话提到的丧尸,所以他现在是穿书了?!!
一时间,一种无措感在沈明翊脸上流露出来,这里是末世,丧尸、人心险恶的末世,他怎么能生存得下来呢?
看来找个人搭伴比较好,而现在他面前就有一个……
于是他把眼光看向面前这位青年,“兄弟,你脸上的伤要尽快处理好。”
“……”
不过青年并没有理沈明翊,而是直接走人。
沈明翊赶紧拉住他的手。
“干什么?”青年用厌恶的眼神看向沈明翊。
“你要离开是吗?可以带上我吗?我会一些包扎方法,我可以帮你清理你脸上的伤口。我们一起逃命也有一个伴。”沈明翊顾不上这么多,只能说出自己目前的优势。
“不需要。”他毫不犹豫地甩开沈明翊的手。
沈明翊是个打不死的小强,他必须要抓住他现在的这个人,一瘸一拐也要跟上对方,“兄弟,可以吗?现在是末世,弱肉强食,你总需要一个伴吧?”他需要他需要。
“我劝你不要惹我,我都说了不需要。我不需要任何人。所以麻烦你滚,不要出现在我面前,否则我不会手下留情的。”青年说着,就这样走了。
沈明翊看着已经走远的身影,“不跟就不跟,别以为我自己一个人不可以。”
“嘶。”
伤口处传来阵阵抽痛,让沈明翊来不及想太多。趁着白天少丧尸活动,还是赶紧找个地方,当务之急就是去诊所或者药店找药酒清理伤口,否则伤口发炎更加的严重。
第2章 医院找药,遇到大佬组团
明广区在这个市里的区域比较偏僻,要什么没什么。
沈明翊踩了狗屎运,离开公园后,往大路道走,这一路上竟然没有看到有丧尸的存在。
他现在大脑疼得要命,根本就想不起原身的记忆,想不出干脆就不想了。不清楚这里的路道,只能一昧着凭着直觉走,走着走着,他就发现远处有丧尸游荡。
那些丧尸跟剧情中描述般,面容丑陋,灰白的脸庞、脸上满是疙瘩,有些丧尸衣服还算衣服,有些破破烂烂,满是污秽。虽从远处看,也清楚那些褐黑色污秽都是鲜红的血溅到衣服上,时间一长,干后,自然就成了这样。
见到有丧尸,沈明翊当然是转另一条路,拖着受伤的腿往前面走,走到一个拐角,他终于看到不远处有一家小医院,目测了距离,随后朝那里走过去。
医院里有很多丧尸,但里面是医疗器械药物最充足的地方。
不管怎么样,都要搏一搏,只要有一线生机,他就不会放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