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婆婆是重生的[七零](1483)
这来回流动的又是多少人口啊!
王自珍想一想就很咋舌。
她正琢磨着,就看一个小伙子凑上来:“老板,我多买点,你再给便宜点。”
王自珍:“我这样已经是优惠价钱了,不能便宜了。”
“这男士的大裤衩子,我要五十件,袜子我也要男士的,一百双,能便宜不?”
王自珍:“能!”
这就很果断了。
她感叹:“你这买的也太多了。”
小伙子:“难得出门一趟,回去总是要带点礼物的。我是体校的,代替我同学来这边拿奖的,我们班主任说了,每个人买一份礼物,学校给报销。嘿嘿!我们学校好吧?”
王自珍:“……”
她认真点头:“你们学校真是不错啊。”
不过吧……
她为了赚钱,剩下的话就不能说了。
这出门回去带裤衩子和袜子做礼物,也是闻所未闻,就很离谱。
不过做买卖哪里管那么多哦,双方很快的商量好了价格,小伙子给了钱,把这些东西塞进包里,乐颠颠的奔着火车站去了。
王自珍:“……这年轻小伙子,果然是不会买东西啊。”
虽然这种东西真的是很实在,但是这东西它离谱啊!
如果有人跟她说去沪市回来给她带了礼物,她打开一看是这个,肯定也是懵逼。
当然,这种东西很实用总是很好的,可是实用归实用,出一趟院门回去带了裤衩子真是……王自珍挠挠头,好在,这小伙子买的东西还是实在的。
许多年后,王自珍送他家思远去大学,正好又跟这个小伙子遇见了,他是送自己弟弟上大学,正好两个孩子是一个宿舍,这小伙子倒是认出了王自珍,遇见她还格外高兴呢。
他说:“大姐,你是不知道,我当年来四九城买的裤衩子,平均下来一条比我们那边便宜将近一毛钱了,袜子一双也便宜了三分,我的老师还有所有同学都说我特别会买东西。大家都可高兴了,从那以后我们班级的采买都是我去讲价,嘿嘿。”
当时王自珍十分感慨,果然,这青春洋溢的运动系男孩子,思路总是跟她这样的家庭主妇不一样。
不过现在还不是许多年后,王自珍还在感慨这裤衩子做礼物的惊奇事件。
因为遇到大客户,她这东西一下子就不剩多少了,王自珍打算稍微再清一清就可以回家在拿一拨儿了。突然间,她在出站的人群里看到两个熟悉的身影。
虽然十多年没见,但是王自珍还是一下子认了出来。
这是娘家邻居家的儿子和儿媳,他们都跟王自珍一个村的,当年王自珍离开村里的时候,他们两个结婚两三年,也就比王自珍大哥两三岁,但是现在看起来足有四十好几。
两个人都背着蛇皮编织袋,不知道来四九城做什么。
许多年不见,乍一见到家乡的人,王自珍不是感动,反而有几分慌乱的警惕。
不过很快的,王自珍就不担心了,因为她发现,这夫妻俩根本没有认出她,大概是因为她摆摊的关系,这两个人好奇的看了过来,不过火车站也不是只有她一个人摆摊儿,他们夫妻的视线在各个摊位好奇的看,看过了之后找了个位置蹲下来,似乎是等人。
根本就没在她的身上停顿,目光也是看陌生人的眼神儿,根本没认出她。
他们蹲的位置距离王自珍挺近的,但是他们却没有认出王自珍。
王自珍抿抿嘴,又一想,明白了。
她当初第一次离家的时候刚成年,因为长期吃不饱又满山跑找吃的,黑瘦黑瘦的,头发枯黄,人也没精神,瘦瘦小小的一个。跟个野人一样。但是现在她一头黑黝黝的头发,她现在已经剪了短发,还烫了头。
之前在服装厂做临时工也是好几年都在屋里,人白净了不少,也长了肉。
再加上,她那个时候年纪小,现在张开了很多,自从来到四九城,大概是吃饱了的关系,个头还长高了一些。倒是和以前有点不同了。
不过要说完全人不一样了,那也不可能,只能说,十多年不见,人的印象已经很淡了,再加上王自珍变了,所以当做陌生人也是理所当然。
毕竟,在他们印象里,招娣是相当于被人买走的,都跟你娘家断绝关系了,哪里能过的好呢?
王自珍照常卖东西,丝毫不以为意,既然人家都没认出来她,自然是无所谓了。其实就算是认出来,只要她不承认也一样是没问题的。
毕竟她连名字都改掉了。
没一会儿的功夫,就看一个女同志匆匆过来,直奔着这两位,叫:“哥,嫂子。”
“呼!你总算是来了,吓死我们了,生怕跟你错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