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他杀了以后+番外(61)
不可以因为他武功高颜值好就动心,是当朋友,不是当对象!
楚应予离开的一天一夜,我正好用来说服自己不要对他有非分之想,友谊万岁!
清晨,我睡得朦胧,缩在被子里的手被拿出,感受到空气里的冷意,我还以为是来福在拱被子。
“别闹哦,来福。”
嘟哝着,我转身抬起手肘,锁在手腕上的锁链发出哐啷声,在半睡半醒间将对方给搂住。没搂到狗,倒是搂到一个人。
惊吓睁眼,被对方捂住了嘴巴。
“我回来了。”
“呜呜呜!”
楚应予回头点亮桌上蜡烛,我第一眼就是看向窗户,果然被他打开了。他要是不干杀手转行当小偷,一定都能混个神偷名号。
从床上坐起,揉了揉眼,上下将他打量一遍,我懒洋洋地笑着,“平安回来就好。”
掀开棉被,楚应予走过来将我手腕和双脚上的铐子给打开,原以为这样就结束了,他捧起我的脚踝。
我谨慎地蹬了蹬,“做什么?”
“检查有没有磨伤。”
“我怕痛,穿了好几双袜子,这样就不会被脚镣磨破皮。手上也一样,没有磨损,现在能放开我了吧。动手动脚成何体统!”
“这个,送你。”
才注意桌上的锦盒,他拿过打开,上好的柔软锦缎上卧着两枚精巧的红、蓝水晶镯,通透的水晶里隐隐有流动的光芒,互相辉映着显出几分华贵之气。
“怎么突然送我这个?难道是因为我先前说狗牌的事?”
“不是。”
“这对镯子应该不便宜吧?”
“取凤凰血制作而成的凤凰环,佩戴的双方可以靠着手环感应彼此。”
“……你不要说你昨天去杀凤凰了。”
“凤凰已失踪三百年,世间能找到的是凝聚了凤凰血的晶石和曾经的巢穴。”
一点就通的我马上说道:“所以你是去拿晶石制作了手环?”
“我让黎一帮忙找晶石下落,去打造手环。”
“目的是?”
楚应予抓起我一只右手,他经常拿捏我爪子,早就知道多大适合我,取出盒子里的红色水晶镯,非常流畅地套了进来。
就像昨天他给来福套上狗牌一样自然。
他自己没戴,却将另一枚蓝色的揣怀里去了,看来是想和我一人一枚。
我无语了片刻,“如果我没理解错的话,这凤凰水晶手环应该是夫妻或者相好戴的吧。”
“朋友也可以。”
“……”
我打不过你,你说可以就可以,他应该是对浪漫过敏的。人生第一次收到情侣样的物品,居然是在这种情况下。
拨弄着手上的手环,我发现靠近楚应予了,手环会越来越亮,离得远了就会黯淡无光。乐此不彼地玩了好几回,他看着我在他身边团团转,终于忍不住,一把拉过我,揉我脑袋。
被他弄乱头发,我挣扎着退开几步,举起手上的手环,“你该不会是用这个来监视我的吧。”
“嗯,你跑了,也更好找。”
“说到底就是不相信我。”
“是的。”
“……”
过于谨慎了,我竖起手指发誓:“我一定会给足你信任感的,要是没做到,我就……”
某人双手抱胸,耐心等待我的后半句。
“我就胖五十斤!这对于一个舞蹈生来说是毒誓!”
沉默了几十秒,楚应予一把捞起窝里的来福,说道:“出发。”
离开这个城镇,又是披星戴月地赶路,这次甚至都没在路过的镇上留宿。
两天后,我们到达了桃花村。
果然是青山绿水好风光,这里的空气都好像更滋润人,来福很喜欢这里,一放下来就绕着田埂边的水牛汪汪叫。
过往的行人友善地笑笑,并没有因为村里出现陌生的面孔就戒备怀疑,甚至可以说是习以为常。
楚应予在这里很快就置办了宅院,稍微偏远一点的房舍,后面有荒地,前面有篱笆围起的小院,院中有一颗参天大树,特别适合做两个秋千。
原来这个村子在六十多年前还是闹鬼的圣地,但是不叫桃花村,叫猛鬼沟,这差别太大了!
当年苦乐佛仇愁路过此地,拉着孤勇者老伯也在这住了数月,两人是在这琢磨武学内功,想要突破,正好这地凶恶艰险,无人打扰。
当时的药王还是个年轻仔,因为治好了魔教的人,就被人追杀到来这里避世。
仇愁与孤勇者老伯救了药王,后来收的人越来越多,三人把这变成了一个收留各种流民和走投无路江湖客的世外桃源。
于是改名桃花村。
就算如今三位大佬走的走归隐的归隐死的死,这个村子还是好好地留存下来了,甚至在武林中有了不成文的规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