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摆摊的小夫郎(151)

作者:茄西豆

管事只收敛地打量了一下庄彩就知道了什么类型的适合她。

“姑娘身材纤细,肤色也白,不如试试这件桃红色的……”

俩人都去试衣裳了,池宁宝和庄南星坐到了供客人休息的凳子上。

池宁宝对这里不怎么感兴趣,他有很多衣裳了,够穿了。

然而庄南星还想再给他买一两件,这个乐趣就像装扮最喜爱的娃娃一样,乐此不疲。

“试一试这个披风吧。”

庄南星拿了一件鹅黄色的披风走过来,不用摸就知道质量很好,还带着一圈白绒绒的毛领,一看就暖和。

池宁宝勉为其难站起来让他围了上来,哇!果然很暖和,尤其是脖子里。

好一个粉雕玉面的小少爷,庄南星瞧了一眼表示很满意地点了点头,“这个要了吧。”

池宁宝有点不好意思,今日不是他生辰呀,不用给他买新衣裳的。

正害羞着,庄彩和庄白也试好衣裳出来了,俗话说,人靠衣装马靠鞍,显而易见,此话不错。

庄彩一身桃红,庄白一身烟灰,通身的气质更显卓越,俩人照了照镜子也都极为满意。

之后俩人又试了几件,要了其中的两套,买完这些套装,他们四人又各自买了一件披风。

庄南星的是池宁宝亲自挑的,一开始他有些纠结,一件是白貂皮的,一件是玄色金丝的,各有各的好。

白色的更显温润,玄色的更显气势,思来想去池宁宝还是选了玄色的。

只有一个理由,耐脏,他实在是觉得都好,只能硬挑一个理由了。

他们一共买了四套衣裳,四件披风,一结账,二百一十六两,池宁宝暗自算了算,银子不够,随即拿了一张银票递给了老板,他现在可是识字的。

老板还说他们买的多,算二百两,找给了他一百两。

结完账出了门,庄彩和庄白抱着各自的衣裳有些发愣,不是二百文也不是二百钱,是二百两……

他们这辈子加起来都没花过这么多钱。

池宁宝对这些钱没什么概念,只是有点不高兴布袋里多了两块变得更重了。

庄南星见他抓了抓脖子,许是有些勒的慌,“给我吧。”

“哦。”池宁宝把布袋给了庄南星,瞬间轻快了,跑上前去了。

庄南星把这个绣着他家小猫的布袋挎了上来,属实是有些格格不入。

整理好之后,提着两件披风快步跟上了前头的三人。

庄彩和庄白还在感叹二百两,他们约定好了,谁也不跟谁说它们的价格,防止有人跟他们借钱。

买好了衣裳之后,他们就沿着大街走,七七八八又买了一些东西,庄彩要了自己喜欢的一些首饰,庄白则是一些游记和一支很贵的笔。

四人满载而归,现在店里不用他们时刻看着了,他们就回了家。

按理说他们完全可以在镇上买一处更好更大的院落,可是池宁宝舍不得不要这里,于是也就没有搬。

可是不久他们就要一同离开他们的小家,所幸大家都还在一起。

作者有话说:

蟹蟹支持!本文大概还有十五万字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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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收文案:寻霜是天德年间唯一的一位小王爷,不仅皇帝太后宠他,连府里的丫鬟小厮也宠他,要什么有什么,养成了娇气任性的脾气。

非常普通的一日,寻霜不小心掉进了个黑漆漆的山洞里,再出来就发现世间完全变了样子……

“这是什么?!可不可以给我买一个尝尝?”寻霜指着宣传单上的超大汉堡问道。

“别装了,前两天刚带你吃了。”秦西很无语。

“好吧,嘿嘿——”

你以为他没了财富没了身份地位也就没了宠爱他的人?

大错特错!

哪怕他一无是处,还很任性/爱哭。(霜霜举刀)

仍旧就许许多多的人们喜爱他,因为他善良天真,没有一分一秒不热爱这个世界。

后来得知寻霜来历的秦西很是慌乱,在古代当王爷定是比这里享福千倍,于是他对寻霜更是千倍万倍的好。

不知所以的寻霜美滋滋——

如果他知道秦西所想的话,他一定拍桌而起,那儿什么都没有,他才不回去呢!回去了还怎么吃火锅喝奶茶呀!

【便利店唯一员工受×便利店老板攻】

第64章 走前

他们回到家的时候已经黄昏了, 池宁宝第一时间回屋里换了自己最不喜欢的衣裳,在家干活总要弄脏的。

庄彩和庄白还在屋里兴奋地查看自己的礼物没出来。

庄南星去给后院的马和鸡鸭喂食,而池宁宝给前头的兔子和猫咪喂, 小花和小九要等他们做好饭了一起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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