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强强对决(114)
沈蒙没醒,寇刃也不再逗弄,他昨晚是撂摊子过来的,现下还得赶回去处理,不过忙过这段时间会有一段假期,他得好好想想,怎样利用那段时间与沈焱联络感情。
沈焱睡醒已经是下午,寇刃没在家,他更不会闲的没事去问,林婶正领着沈蒙学走路,泰漫在旁边扒拉沈蒙的衣服,见沈焱过来便说:“老爷,小蒙得添新衣服了,上个月买的都短了一大截。”
沈焱过去检查衣服,沈蒙看见他就咿咿呀呀的迈着小短腿飞奔,等扑到沈焱怀里就‘咯咯’的笑,一边往沈焱脸上涂口水,一边软糯糯的说抱抱,沈焱把他抱到腿上,拿衣服一比,果然短了一截。
“儿子你可真厉害,行,你得长快点,越快越好,爸等会就去给你买衣服。”
“衣衣……有……有……”沈蒙拿手拍沈焱手上的衣服。
“这些短了,爸给你买新衣服,好不好?”
“好……”
吃饱喝足,沈焱果真带着沈蒙去买衣服,他把车开到最近的商场,然后抱着小孩直奔童装区,沈蒙长的可爱,见到陌生人便露八个牙齿甜甜的笑,一路上不知虏获了多少路人的心,只有沈焱知道自己儿子害羞的很——他曾见沈蒙被个小女孩牵了下手就红半天脸。
因为这个,沈焱还没少操心,认为沈蒙实在太过早熟,天知道他是怎么在一岁就判断出男女有别的?更何况,怎么着害羞的也不该是他儿子吧!后来事实证明,沈蒙那的确是本性反应,只有同龄异性与他太亲密脸才会红成番茄。
沈蒙骨架很好,胖嘟嘟的肉全都集中在脸颊,加上一双漂亮的眼睛,从上到下都清楚写着萌物两个字,他对衣服并不挑,沈焱给他换了什么都软软糯糯的说好好、看看——
沈焱自尊心得到极大满足,对儿子的喜爱程度已经超越极限,最后一手拎着两包衣服,一手抱着儿子出门,结果走过拐角时差点跟人撞飞。
——“艹,小心!”
——“妈呀——”
两个声音同时炸起,沈焱确定沈蒙没事,抬起头正想多骂几句,没想到却见到一张熟悉的脸,他顿时拧眉,对方笑的越发灿烂,沈焱眉拧的再紧上一分。
那个人是杨荫。
☆、第五十四章 :食髓知味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沈焱一边腹诽,一边将被杨荫□□的沈蒙挡在身后,杨荫没有摸到软软嫩嫩的肌肤,扬到半空的手却十分自然的收了回来,自来熟的笑道:“没想到这么快又见面了,这就是缘分?”
见鬼的缘分。沈焱没有半点温度的笑道:“是吗,我却认为不是好事。”
“你好像对我有点误会。”
沈焱将沈蒙肉嘟嘟的小手握在手里,慵懒的道:“对,我挺讨厌你的。”
杨荫依然保持着绅士风度,语气中带着一丝愕然,“为什么?”
“大概是你不符合我的审美。”
杨荫嘴角一抽,“那你应该更喜欢你自己。”
沈焱对他现在的容貌很不满意,比起粉嫩嫩的漂亮少年,他更喜欢以前自己高大威猛的体型,别的不说,至少可以免去很多无谓的搭讪,他实在受够被无数人当作软绵羊了,难道就没有乖巧可口的美少年主动来投怀送抱?
“……”
没等到回答,杨荫却依然好脾气的问道:“你要去哪?不如我送你吧。”
沈焱将沈蒙重新抱入怀里,沈蒙用湿漉漉的眼睛看了看陌生人,然后砸吧砸吧嘴,用胖乎乎的小手抱住沈焱脖子,亲昵的蹭了蹭他的脖子,像是在朝爸爸撒娇,沈焱托着儿子圆嘟嘟的屁。股,被萌的心都快化了,他一边庆幸自己将沈蒙生了下来,一边感叹到底还是亲生的好,别看沈蒙平时挺粘寇刃,但关键时候最重要的还是自己。
总算没白遭一回罪。
“不用麻烦了。”沈焱拒绝道。
“不麻烦。”
“……”沈焱从没遇见这样胡搅蛮缠的,“你究竟想做什么?”
杨荫一脸真诚,“我只是想跟你交个朋友。”
沈焱扬眉,显然不信这份说辞,杨荫似乎也觉得太牵强,赧然移开了话题:“这是你儿子?”
沈焱点头,夸张的打了个哈欠,“是,如果你一时半会说不出来,就先憋着吧,恕不奉陪了。”
杨荫眼见着沈焱走远,不禁有些懊恼,他是真没什么目的,就是单纯想跟沈焱交个朋友,当然,这件事背后还有什么阴谋就不是他能知晓的,不过就这个简单的任务,他也没能完成,沈焱比他想象的直接,句句都噎的他不知道接什么。
不过,这人倒也真挺有趣的。
沈焱并没有将杨荫放在心上,他回到别墅已经到了饭点,泰漫手脚麻利的将饭菜上桌,沈蒙趴在沈焱怀里,一副睡眼惺忪的模样,沈焱将小孩交给林婶,低声嘱咐道:“你先带去喂点吃的,然后哄他睡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