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逃婚对象家种地的日子(36)
那小孩握着他的拳头摇了摇,轻声细语地说:“你的糖瓜脏了,贞贞擦好啦!”
说着把一个皱巴巴脏兮兮的油纸包高高举起,熊孟一眼就认出,那是他给外婆买的糖瓜。
在混战中糖瓜散落满地沾满泥和雪,已经不能再吃。小孩就算是擦了又擦,也不能完全擦干净。
就在所有人看热闹的时候,就在所有人指着熊孟说三道四的时候,一个漂亮的小孩默默蹲下身子,把他遗落的糖瓜一个一个捡起来,细细擦拭,然后握着他的手还给了他。
熊孟隐忍的泪水一下子就落了下来。再怎么说他也只是个十来岁的小孩,能忍受多少委屈呢,把痞子眼睛捅了难道他自己就不怕吗?无非是靠着一股子硬气强撑着勇敢罢了。
而这些强行堆砌而成的倔强在这一瞬间土崩瓦解,明明就是个瘦弱的陌生的小孩,却让熊孟特别想把头埋进他的怀里哭一场,明明是瘦弱单薄的身体,可熊孟就是觉得可以依靠。
小孩看着他落泪,笑得眼睛弯成月牙,说:“你的眼睛下雨啦,滴答滴答!”
再后来,小孩的父母——一对穷苦的农人惊慌不已,赶紧把小孩拉开,躲得远远的。
再再后来,得了信的孟老夫人挥舞着皮鞭子跑过来,把那些欺负过熊孟的小痞子大痞子全部抽了个半死被家人抬了回去。
再再再后来,孟老夫人把登上门的官兵和知府也抽了一顿,指着鼻子把那不分青红皂白的知府骂的狗血淋头,可知府却跪在地上一声不敢吭的时候,附近的村镇就都知道这家人来头不小,惹不得了。
熊孟再也没受过欺负,但是也不太开心,情窦未开的臭小子心里有人了。
他一直惦记着那个漂亮的小孩,后来他去过集市好几趟,却再也没有遇到那个小孩,直到过完年,直到十五月圆那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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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马甲:要么不掉,要么掉个干净。
暗卫:我们下班了。
第17章 棉花糖
正月十五比过年还热闹,这会儿不算太冷,家家户户大人孩子都爱出来走动走动,熊孟身上的伤早就好了,十几岁的小孩就算是有心事也无法抵挡对热闹的爱。
他拉着孟老夫人逛灯会去了,熊孟对于五颜六色的花灯没有什么兴趣,倒是对等会上各种各样的玩具还有吃食比较在意。
年前的一系列事情让这祖孙俩声名远扬,所有人看他们的眼神都恭敬了起来,世间大多数人都是这般欺软怕硬,这也就是为什么会有人觉得让人敬畏比让人爱戴要好得多。
他俩大摇大摆地在灯会中穿梭,这里玩玩那里玩玩,活脱一对恶霸祖孙,熊孟难得玩的开心,转过一条街,就在那里看到了心心念念的小孩。
那小孩的父母都在,一家三口穿的依旧破旧,但是却都洋溢着幸福的笑,小孩穿了件红色的袄子,这里的小孩都喜欢在过年穿红色的,显得喜庆吉利,只是这小孩的袄子明显是大人的旧衣改的,而且是个手艺不怎么好的大人,衣服改得歪歪扭扭,还能看出原本的走线。
然而这并不妨碍小孩笑盈盈地展示他的可爱与美貌,也不妨碍这一对父母对他宠爱有加。
只是他们真的太穷了,熊孟看那小孩想要一个拨浪鼓,父母却囊中羞涩无法给他买,小孩倒也不介意,随后又看上了棉花糖,他的父亲歉意地对摊主笑笑,母亲揉揉孩子的头发,无奈离开。
随后小孩看上了兔子花灯,看上了沙包,想吃包子,想吃糖葫芦......
他的父母都只能尴尬离开,熊孟看着小孩爱这个爱那个最后什么都没有得到的样子心中又酸又疼,终于忍不住在小孩想要一个草编的蛐蛐,他的父母连一文钱一个的小玩意儿都买不起的时候出了手。
小摊上一共就五种草编玩意儿,熊孟掏出五文钱给老板一样买了一个握成一捧送到小孩面前,说:“这些给你。”
然后在小孩父母震撼的目光里指着家里仆从手里的东西说:“这些都是你喜欢的,都给你。”
那家仆手中提满了东西,拨浪鼓,棉花糖,兔子花灯,一袋袋的点心零食,还有四串红艳艳的糖葫芦......
小孩乐开了花,笑出声来围着那个家仆直转圈,还伸出舌头舔了一下棉花糖。
他的母亲连忙把他拉进怀里,轻声斥责道:“贞儿怎的如此不懂事,怎么能拿别人的东西。”
小孩哇哇大哭起来,他的父亲则往前一步挡在妻子和孩子身前,有些胆怯地行礼赔罪,道了一大堆的歉。
熊孟没有接受他的道歉,他拿出一枚小小的珠花递了过去,说:“我喜欢您家小妹妹,愿意给她买这些,您收下吧,小姑娘就该得到她想要的东西,就该打扮地漂漂亮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