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玉其外(184)
又是一阵窸窣的声响,草丛被拨开,一名年轻的黑衣男子抱着个小孩,从草丛深处阔步走来。
男子约莫二十来岁,身量纤细高挑,容貌有着不输于女人的艳丽,正是星罗。
李毓秀松了一口气,望着他怀中那个穿着开裆裤、挂着鼻涕泡,脸上还有两坨质朴的红晕的小孩,问道:“你又将谁家的孩子抱过来了?”
“方才换米的时候路过村庄,看见这小孩一个人在村口玩耍,就将他带过来给你看看。”星罗丝毫不觉得自己这样做有何不妥,还兴致勃勃地问道,“阿秀,你不是说想要儿孙满堂么?虽然我不能让你生孩子,但只要你想,多少孩子我都能给你弄来。”
李毓秀微微蹙眉,“这样不好,快将这孩子还回去,否则他父母该着急了。”
闻言,星罗瘪了瘪嘴,打量一眼怀里懵懵懂懂的孩子,“丑是丑了点。”
“这与美丑无关,将他送回去。”
“还是说,阿秀你不喜欢男孩?若是要女孩也可以的,方才我还看见村里有个三岁大的女童,生得可水灵啦!”
“不可以,星罗。”李毓秀声音依旧清淡,但面色沉稳了不少,带着几分告诫道,“不是我们的东西,就不可以去偷抢。”
“好罢。”星罗有些失落,抱着男孩又返回村口的方向,还不忘叮嘱道,“那阿秀,你在原地等我,我去去就回。”
李毓秀望着星罗的背影,轻叹一声。
这是他们相识的第十个年头,亦是他们逃亡的第四年。
四年的心惊胆战,杯弓蛇影,那桩惊动长安的血案随着武安侯郭忠的死而渐渐尘封,至今已少人再提起,可这并不代表她的罪孽便得到了消除。
都说天道轮回,报应不爽,她不知道自己何时会落入恢恢法网。她唯一知道的是,即便是下地狱,星罗也会跟着一起。
她的手终于染上了鲜血,堕落成和星罗一样的罪人,可她从未后悔过。
入夜,星罗和李毓秀投宿在镇上一间简单的客栈中。
借着昏黄的油灯,李毓秀一颗一颗数着钱袋中的铜板,眉头紧紧蹙起,平淡道:“明日要去找活干了。”
李毓秀是个出身高贵的郡主,一不会女红,二不会织布,星罗除了杀人外更是什么也不会,流浪江湖的这些年,两人一度捉襟见肘。好在偶尔给县官们捉一捉身手高强的犯人,或是给富贵人家押送货物,勉强尚能度日。
如今月余没有干活,钱已经不多了。
“也好,好久没活动筋骨了,手痒得很。”
星罗在灯下盘腿坐着,用棉布擦净臂上缠绕的软剑,抬眼笑道,“方才在镇口的告示栏上看见贴了官榜,重金悬赏一名高手带队剿匪,明早我出去一趟,揭榜上山。”
李毓秀道:“我同你一起。”
星罗却是摇头,“不必了,阿秀,你上次的伤还未好透呢。”
李毓秀坚持道,“山匪那么多,你一个人应付不过来。”
“此事明天再议,睡觉吧。”说着,星罗屈指一弹,油灯熄灭,四周陷入了一片漆黑的静谧。
李毓秀不再坚持,脱了外袍上床,只是怀中还抱着长剑,这是她四年逃亡养成的习惯,以便随时面对危机。
片刻,月光从窗户洒入,在地上、案几上铺了薄薄的一层霜。
星罗并未回自己的房间,仍站在黑暗中,一双眼睛闪着亮光,良久才小声地问道:“阿秀,我可以……和你一起睡吗?”
李毓秀睁开眼。
见她不语,星罗又着急道:“我知道你受了伤,我不碰你,就睡在你旁边保护你。”
他哪里还有杀人时的狠厉,像是一只软绵绵的奶猫,小心翼翼地乞求:“阿秀?”
李毓秀并未多想,身子朝里挪了挪,依旧是没有波澜的简短语句:“上来。”
星罗像是得到了巨大的恩惠,欢呼一声,三下五除二脱去外袍,爬上了李毓秀的床。
没过片刻,他略微兴奋的声音再次响起:“阿秀,我可以抱着你睡吗?”
“我不喜欢被人抱着。”李毓秀闭着眼说道。
星罗的眼睛黯了黯,随即又道:“那,你抱着我也可以。”
李毓秀拿他没辙,干脆闭目假寐。
星罗仍在喋喋不休,“你知道吗,阿秀,我很早就喜欢你了。那时的你对我而言就像是天上的月亮,那么清秀美丽,又那么遥远。我常常在想,牵着你的手是什么感觉?抱着你的身子是什么感觉?亲吻你……又是什么感觉?”
黑暗中,李毓秀轻轻吐纳,嘴角泛起一个并不明显的弧度,笑意转瞬即逝。
她伸出一只手,轻轻拥住星罗,平静道:“睡觉,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