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馆老板今天做中餐了吗(59)

作者: 热蟒

总不能像穿着西装吃沙县小吃——可以,但没必要,还有点怪。

再安排员工们收拾酒馆,搬运装饰品。

忙活这么些天,一切差不多就绪。按当地风俗,选个“良辰吉日”,酒馆便可以正式开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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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霍利:“烤兔子好吃不?”

威尔默:“好吃。”

霍利:“这样,吃也吃了,明天帮我个忙,就那裙子试穿……”

#论无良老板如何用一只烤兔子骗取无辜少年上贼船#

第21章 开张

初秋正午,碧空无云,犹如锦缎高悬在空。

难得休息日不碰上阴雨天,这样好的天气,拜伦本该去朗曼酒馆——裘塔最好的酒馆,那里的黑麦啤酒比罂粟花还令人上瘾。当然,其中自然少不了侍酒女郎的功劳。

在软香间捕吻嘻笑,最后沉醉酒香,这本应是他最佳的休憩时光。

结果杜克那家伙非得拉他去什么新酒馆,叽叽喳喳地夸耀,一通天花乱坠。

好吧,能像现在这样被拽着走,一部分原因出在拜伦自己身上。

杜克既是他的友人,也亏得他和自己一样,是个老饕。否则白白放弃朗曼的黑啤酒,简直是莫大的牺牲。

听杜克说,前不久他吃过一次路边摊贩卖的吃食,整整惦念两月有余。而拜伦那时候正被派遣护送贵族家的小女去冰息领地,回来时,莫说那点吃食,主城地面的变化就已让他瞠目结舌。

赶路,自然是以干粮为主。连日来嘴里的寡淡快要逼疯拜伦,去往新酒馆的路途上,他脑内止不住地开始畅想,究竟有何种吃食。

韭葱、葡萄酒与穴兔肉共同熬煮的炖菜?梨布丁或许应有,里头定要加上丁香、桂皮和肉豆蔻,红酒会让他们的滋味更为鲜甜。

到达目的地,望着一座造型古怪的竹木屋,拜伦傻眼了。

“我劝你趁早让我们的马调转方向,或是继续前进,总之不该停留在这里。”

“念华酒馆”……拜伦心里嘀咕,老板莫不是吸进黑胡椒粉冲晕脑袋,竟然起如此拗口的名字。

“就是这里。”杜克兴冲冲地下马,腮边消不下去的肉团让他看着还像个孩子。

拉着一张长脸,拜伦不情不愿地紧随其后,派扈从替他们守好马匹。

踏进酒馆的那一刻,拜伦觉得自己才像被黑胡椒粉冲昏头。

仿佛误入一片木竹林,雅致韵味扑面而来,袭裹全身,将他灵魂涤了又涤,松快不少。

四人桌,二人桌,整齐纵亘排列,墙边几株苍翠挺拔的盆栽穿插在座椅之间。

再走近深处,是一整面凹凸不平的石壁,而壁面挂有一只巨大扇子,模样与贵族小姐们常用的羽毛扇相仿,通体泛白;像纸,又不似皮纸,印着墨黑字迹。

拜伦原以为墨迹是画,仔细辨认一阵,没看出形状。大致轮廓四四方方,边缘又显得飘逸,更像某个种族的文字。

独特的装潢风格,看不懂的文字,自然营造出一种神秘氛围。

拜伦觉得,此处并不仿寻常酒馆:乱哄哄、嘈杂,一脚一滩酒液,“运气好”的话兴许还能踩到呕吐物。

这也是他为什么只喜欢去朗曼酒馆,因为那里如旅馆一般,有单独的小屋包厢。

但脚下所在的屋子,让他以为自己闯进了哪位异族大贵族的迎客厅。

他大气不敢多喘,行为不自觉收敛拘谨,心底因建筑风格而舒坦放松。冰火两重天,拜伦有点煎熬。

他此时才恍然回神,发现石壁前方有一张半围长桌,将里头一老一小包裹。

杜克似乎恰好与他们交涉完毕,得到手中木牌,拉着自己往一边拖。

“你手里的东西什么?“拜伦脑子好似糊一层酱,愣愣地跟随友人。

踏上较为宽敞的阶梯,杜克一边抚摸竹栏,一边跟他卖关子:“等下你就能知道了。”

闷沉脚步声,在迈去二楼时被几缕轻笑谈话声吞没。

原来楼上已经有人,拜伦不知道他们在哪,因为有数个木制屏风将整片二楼遮掩,雕花独特精美,必定出自哪位大师之手。

红棕色木林中行走几步,杜克忽然发现身后没有动静,他回头一看,友人的影子赫然无踪。

透过“层峦叠嶂”屏风的镂空,影影绰绰,他总算看到友人去哪了。

“我没想到,你这么一个比牛还壮的人,竟然能走丢。”杜克找到拜伦,调笑道。

拜伦却像被精怪摄走魂魄,眼珠子直勾勾地盯着一个方向。杜克顺着他视线望去,原来是两位穿着奇异的酒侍小姐,手中举着托盘,依次步入两道不同的房间。

“精灵也不过如此吧。”拜伦喃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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