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成了女主朱砂痣[快穿](148)
数九寒冬时分,他们撇去寒风凛冽的幽州,前往四季如春的交州躲过这寒冬,待到来年春分时又去往幽州赏一片红妆点映的红梅。
夏日酷暑之际,寻个绿荫遍野的深山,伴着那落九天的水瀑,度过几月酷暑。一泻千里的水瀑,其势磅礴,水帘之下如烟如雾,说是人间绝景也不为过。有时他二人会趁着夕阳斜照之时慢悠悠地来到水瀑前,听轰鸣水声,迎着满面水汽驻足在边上,既凉爽又惬意,且无一人嫌这水声吵闹,反而觉得寂静的林中有此杂音更显生气。
待到秋时,他们乘一叶扁舟泛于河洲之上,悠然自得地看水看山看周边洗衣的姑娘。每到这时,老夫人会老神在在犹如入定一般坐在船头,以长辈的口吻劝他:“人生苦短,你该在世上寻个可心人了。”
男子由一开始的浅笑摇头,到后来轻声反驳:“夫人多虑,某四海为家,友至四方,各个皆是可心可信之人。”
等后来老夫人再提及时他会说:“人生得意须尽欢,哪管身边心上人,”男子调皮一笑,“况且夫人与人半辈子可舒心快意了?”
每到这时,老夫人总是气得不想理他,将头撇向一边,男子见状哈哈大笑,竟然以气她为乐。
委实捉狭。
虽说他们去的地方皆是人烟稀少美景风光无数的地方,但也没有脱离了人烟。
他们会在节庆日随意寻个城镇逛逛街,吃吃那处的美味,就如某一日女儿节上,他二人就在街上看杂耍…
时值节庆,街上人来人往,文修特意伸出一只手臂让余岚搀扶,以免两人走散。
这座城镇是云州以南的一个小镇,再往北就是胡人,所以此地的民风比较粗犷,街上来往的男女皆是身高腿长更为壮硕,和南方人很是不同,别有一番意趣。文修这副典型的南方男子的长相在这颇为突出,就一会功夫已经有好几位女子递出手帕意在相交,不过都被他礼貌又不失坚定的态度拒绝了。
正打算带着余岚往前边的摊子看花灯时,一位腰缠软鞭,扎着干净利落马尾的红衣女子拦住了他们的去路。
她抱着手臂,微抬下巴:“喂,你叫什么名字?”
某余老太太在一边看戏,也不着急去别的地方玩,反而在心里细数这是第几个了?
文修仍在笑,但是熟悉他的人知道他已经开始不耐烦了:“姑娘有事?”
“你跟我回家吧,你娶我或者我娶你都行。”
那姑娘理所当然的样子又气一点也不虚地说,让文修无语缄默了三秒,提起一口气说:“姑娘不觉得太过唐突了吗?你我还是第一次见面吧。”
那姑娘握了一下马尾,淡定说:“只要你跟着我,以后保你吃穿不愁,”她看向余岚,“就连你娘我也会照顾得很好。”
无故多了一个儿子的余岚:“…”
文修气笑了:“…是不是街上随便一个陌生人姑娘都是如此搭讪的。”
“自然不是,”她示意文修看向她手指的方向,那里有个算命摊,“看到那没,那算命先生说了,我命定的姻缘是你。”
“荒唐!依据理由呢?”
算命先生一般和江湖骗子挂钩,文修才不信。
“他说蓝衣蓝袍的公子就是我的良人,我与你一定会有一场轰轰烈烈的爱恋。”
文修嘴角抽了抽,轰轰烈烈?
他又低头看了眼自己的衣服,还真是蓝色:“江湖骗子不可信,姑娘不要被骗了,某不会娶姑娘也无意成家。”
说罢,他带着余岚离开,见这姑娘还要纠缠只能说道:“街上往来众多,穿蓝色衣袍的人不止我一人,姑娘许是看落了,去别处吧,我们还有事。”
文修的步子迈大了些。
不知道她听没听进去,还是又看到了一个穿蓝色衣服的人,但是好歹是没跟上来了,让文修长处一口气,到现在还感觉颇为荒唐。
不过这个小插曲并不能扰了他们的兴致,依旧自在地该赏灯看景,穿插在人群中寻找乐趣。
走走逛逛的时候,余岚突然在一处首饰摊子前停下,拿起一支碧玉簪,簪子刻着梨花,朵朵分明,煞是好看,虽然比不上江都精细的手艺,边角甚至有些粗糙,但是这花雕得却是栩栩如生,算是瑕不掩瑜。
文修:“你喜欢这个?”
他就要掏钱买下,旁边一道声音传来。
一位姑娘凑到余岚面前,眼神直勾勾地看着簪子,带着渴望,但是说的话却让人莫名不喜。
她说:“老夫人您能将这簪子让与我吗?这簪子是瑶瑶见过的最适合姑娘们带着的头饰了,您可能让给瑶瑶?”
在摊子上随意一瞥,她将一条老气横秋的珠串递给余岚看,还兴致勃勃地说:“这珠串和您配极了,要不瑶瑶将它买下赠与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