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活下去[快穿]+番外(183)
也就是说,即使莫诏渊战斗力爆表,从外在上看,是丝毫没有圣力的痕迹的。
在这个世界,并非圣力者却拥有强大力量,只有两种可能——狼人,或者血族。
狼人的强大,是单纯的强横。具体表现在格外壮硕的身躯,和每逢满月即可变身为狼爆发超强战斗力的特性。
至于血族,力量虽然逊色于狼人,但也远超人类;加上迅疾的速度和每个血族独有的天赋能力,除了对日光和纯银会有排斥性——能力越高受影响程度就越低——以外,几乎可以称得上是“为造物主所钟”的种族了。
所以圣殿对莫诏渊的判断,基本不是狼人就是血族。
认为他是狼人的那一方,理由是莫诏渊在对血族的战斗中不仅毫不手软、甚至比一般圣骑士更加凶残,很是符合狼人与血族对立的特性。
而认为他是血族的那一方呢,虽然无法解释为什么这个血族会对同族那么心狠手辣,但是看看那纤细苍白的身躯,不管怎么想都和壮汉路线的狼人画风不一样吧?
再加上他黑色的头发和黑色的眼眸,怎么看怎么像是黑夜的眷属。
总之,无论是狼人也好血族也好,就是没有人相信他是人类呢。
莫诏渊听到这些论调之后,一时间很有些忧伤。
难得想要尝试着做一次救世主呢,毕竟这个世界他可是要拯救人类于水火之中现在看来大概是不行了,人类总有着“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想法,不管怎么说,被当做狼人或者血族的他,是不可能成为救世主的。
最后比较有可能的结果大概是,作为圣子、又战功赫赫的明鹤被奉上圣坛,而他就是那个被“感化”的异族莫诏渊想着想着,一时间就有些小心酸。
“我最近听到一些很奇怪的话啊,说我是狼人,或者血族什么的。”他跑到经过几个月共同对战血族以后成功拉近了关系的气运之子旁边,鼓着脸有些不高兴地问,“呐呐,奥斯本先生也认为我不是人类吗?”
“这个”作为气运之子的圣骑士奥斯本先生是一个正直的人,他高尚的品性决定了他不会说谎骗人。善良的圣骑士看着气恼的少年,一时间有些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的确有很多人觉得诺里斯是狼人或者血族”奥斯本犹犹豫豫地说,“对于我来说,大概是不管诺里斯是什么,都是和圣殿一起帮助人类反抗血族的,是英雄啊!”
话说得再好听,也不能改变“我也认为你不是人类”的中心思想。
莫诏渊莫诏渊气哼哼地转过头,拒绝这碗英雄鸡汤。
“能看得出来吧,这大半年来我有长高啊!”莫诏渊小声嘟囔着,难得表现出几分孩子气来。
嗯,这同样也是受到了身体原主人的一点点影响。诺里斯再怎么说“父母双亡”、“一个人生活”,到底也只是一个小少年而已。
“种族是不重要的。”察觉到莫诏渊的困扰,奥斯本反过来劝他,“只要是为了人类的未来而努力的,都是我们有志一同的伙伴!”
问题是我就是人、类、啊!
就很委屈了。
莫诏渊撇撇嘴,决定放弃和这个正直过头的气运之子交流。
他转过头,将目光投注到前方正在和一个血族伯爵战斗的明鹤身上。
之所以别人都在旁边围观、就只有明鹤一个人上去打,完全是因为这个世界奇奇怪怪的“单挑”思维。类似于“决斗”那种,一对一的,为了荣耀或者别的什么赌上生命而战。
在唯一的公爵塞维斯没有出手的情况下,伯爵阶的血族无论从地位还是战力都是最顶尖的。作为圣子的明鹤,理所当然地被安排在了第一个,与血族那方目前的第一人战斗。
说实话,莫诏渊很少有在背后看着明鹤战斗的经验。魔族青年身形高挑挺拔,覆盖在骨骼上的肌肉线条流畅,每一次挥动长木仓都带着飒飒英朗。
“真好看啊。”莫诏渊微微眯起眼睛,由衷地赞叹,“圣殿白色的长袍,染上鲜血以后的样子真是意外的好看呢。”
伴随着这声喟叹,明鹤的战斗也已经进入尾声。
西方制式的骑士长木仓携着圣力以一种势不可挡的气势直直地朝血族斜刺而去,那双藤紫色眼眸中燃起兴奋的光,闪耀的不可思议。在木仓尖穿过血族脖颈时,莫诏渊还看到明鹤舔了舔嘴唇。
一副很兴奋的样子。
嗜杀嗜血,魔尊麾下第一魔,渴望杀戮也享受杀戮的“血鹤”。
就算穿着圣殿那看似圣洁的白色长袍,也掩盖不了这份魔族特有的凶残气质呢,真是赏心悦目啊!
莫诏渊笑着站起身,哒哒哒地朝明鹤跑了过去:“啊,恭喜,战绩增加了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