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这狗血的一家(64)
“那自然是最好。”大汉闻言也露出笑容。
掌柜的离开没多久,就转了回来,身后跟着一个身量并不算高的少年。
“公子有何事吩咐?”来人是个看着只有十三四岁的少年,容貌秀丽俊雅,身材纤细匀称,但大约是常年主事,所以神态从容不迫,很有一股气势。
“见过童当家。”大汉立刻从椅子上站起来对着少年行礼,然后从怀里拿出一个巴掌大的盒子,“这是公子让我送到这里的,既然遇到童当家,那便直接交给童当家。”
“无需多礼,辛苦你了,明叔你安排这位壮士去休息。”被称为童当家的少年接过盒子笑着做了安排,也不多问就转身进了另外一边的房间,然后打开盒子将东西拿出来。
盒子不大,里面只有一块手帕包着的不知名东西和一封折好的信。
拿出信打开手帕,少年看着手帕里有些浑浊的粗躁玩意儿,带着疑惑看起了信……
“肥皂?”少年看完信和夹在里面的配方,然后拿起摸着有些滑腻腻的肥皂,仔细打量了一番,又是摸又是闻,最后环顾四周,将目光扫过桌子上的砚台和屏风后的净室。
很快一双原本细白,现在却占满了黑墨的手伸进水盆里,再然后拿过肥皂搓搓,黑色的泡泡在手中浮现,肥皂滑得很,一不小心就从手心里溜走,又捞又搓了几回,少年才突然意识到自己原本是要干什么,换了水清洗干净手上的泡沫。
刚才还都是黑墨的上手此刻在灯光下干净莹白,似乎比没沾黑墨之前还要干净一些。
等等明日天亮了再试试衣服裤子和鞋,还有多换几种料子,要是都有不错的表现,那这个叫肥皂的就是一宗大生意了!
不愧是公子。
少年点点头,转而坐到桌前开始写回信。
等到沈风接到信的时候已经是六天之后了,一大三小已经从山中满载而归了,村子里秋收也结束了,家里准备加盖的棚子和房子终于开始动工了。
还有沈华琢磨了两天,又和木匠铁匠抓头了好几天的帘子轨道也开始制作了。
第三十章
太元新旧两朝对于商人来说还是比较友好的, 虽然税收比较重,但并没有商户不能读书科举的规定,在穿着和佩戴的服饰上, 除了皇室特有的纹样和颜色, 也没有特别严格的限定。
男女之间也相对开明,不管贫富都有年轻女子上街,只不过富贵人家的女子上街大部分都会带上能遮挡容貌的帽子纱巾。
但要说在男女之上最不讲究规矩的, 还要数江南首富童家。
别的人家一般都是长子或者嫡子继承制, 但是童家不是,童家是能者居之。
在童家不论出身不论男女都可以竞争家主之位,这就导致童家每一代的家主更替都是充满腥风血雨, 但同时, 在这种情况下还能杀出重围力压众人的, 那必然不是俊杰也是枭雄了。
童家就是在这样一代又一代养蛊一样的培养人才方式之中,慢慢扩张壮大,最后成了太元江南一片的首富。
而这一辈年轻的家主竞争者中有不少好苗子,特别是其中一个分家的女儿,不管是眼光和见解都要比同龄的竞争者们强上好大一截,但做童家的继承人光是会做生意还不行,还的让童家其他族人顺服,还要能挡住从其他继承人那边而来明枪暗箭。
毫不夸张地说, 童家继承人的夺位之争,比皇室夺嫡更加血腥残酷。
很不幸那个被童家不少人看好的姑娘, 在十五岁那年没有躲过暗算,虽然后来挣扎着爬了出来, 但一辈子只能坐在轮椅上。
一个身有残疾的人怎么能做家主呢?
她只能隐于人后, 最后成了童家的话事长老。
最后因为旧疾复发过世了, 短短三十年的人生就为童家创造了难以想象的财富。
“童绾是被她丧夫大归的继妹毒死的。”沈风握着手里的信,白天家里有不少盖房子的人,只有到了晚上才安静无人。
接到信后,沈风在用过晚饭之后把弟弟妹妹叫到院子里的避风处,三人围着烧柴的小炉子,小心的将新收上来的红薯埋到下面的碳灰堆里。
“为什么?”沈华膝盖上放着一个盘子,旁边篮子里放着一篮水煮花生,他剥了一些之后递给大哥和妹妹,“按照大哥所说童绾在童家的地位应该很高,那他们家也应该因为童绾在童家过得不错,这把顶立门户的姐姐毒死算怎么回事儿?脑子进水了?”
“……”沈风把信放进自己怀里,“阿章你要知道,不是每一个人做事情都会事先衡量得失利益的,就是有那么一些人愿意损人损己。”
“确实。”沈华一听自家大哥的话就知道,这童绾的妹妹确实是个有毒又蠢的,“要是每个人都有脑子,那天下哪还会有那么多破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