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年代文里当神探(551)
他说着活动着胳膊腿:“你看,是真没事了!静秋,你想问什么,我肯定一五一十的说。那天在车站跟你分别后我就去了市电视台,开完会,我跟那边的同事聊了会儿,就去了工地,我当时想拍拍农民工进城这个专题,除了工地我还去了八兴街,那条街上不是都是中介吗?在那里我碰到了田大爷,我是闻着味过去的,他家的面是真香,我要了大排面,吃完了,又觉得意犹未尽,我就问他家这店开了多少年了,又拿着相机四处拍,我也就是职业病,总觉得市井小人物有故事,结果田大爷觉得我太烦,影响到他做生意了,没跟我谈他的店,把我赶了出来。”
兰静秋问:“你拍到了什么?”
方安叹口气:“其实都是我自己找死,一个记者还想着立大功,想着被你高看一眼……”
兰静秋无奈道:“到底拍到了什么?”
“手指,人的手指!在沸腾的汤里,还有水汽,所以我拍的时候并没发现,因为我一直想拿新闻奖嘛,对照片特别珍惜,怕胶卷久放会曝光失真,所以我当天就去同事那里把照片洗了出来,然后那天晚上我在招待所房间里一张张在看,还要做记录,就是写上是在哪天哪个地点拍下的,结果我就看到在田大爷家拍的照片有问题,他熬汤的大锅里有一节手指,很明显是人的手指,细长的,都快熬烂了。我还怕眼花了,找了放大镜细细地看,就是像手指。”
“那你该马上报警啊!”
方安懊恼地道:“是啊,如果我当时报警,还能受这罪吗?我当时确实想过报警,可我又特别兴奋想立功,想自己去查清楚,还有就是我也怕人家那是什么特殊食材,是我孤陋寡闻从来没见过,又或者不过是鸡爪子,是因为煮过才看着像手指,你说要是误会的话,那不是给人家找麻烦吗?”
他挠挠头,“还有一个就是田大爷看着太好了,我真不觉得他是坏人,反正我就是想着再去店里看看,确定一下,然后再去报警,结果就被田大爷给偷袭了。”
兰静秋都不知道说他什么好了,还能更莽撞点吗?
“照片呢?底片呢?你带着这些东西去找田大爷了?”
方安点点头,懊丧极了。
兰静秋忍不住说:“蠢死你算了,要是这些东西在招待所房间里,大家找你的时候也有个方向,你拍到了有人骨的照片,还要拿着照片去问问是什么情况,确实是上赶着找死。”
“没错,我也后悔死了,但当时我是震惊又不敢相信,我带着所有东西其实是想去报警的,又怕误伤,就想先去田大爷店里再查看一番,哪想到被他发现了。”
方安说着又害怕起来,“他就是个疯子,他说吃人肉很正常,人就是两脚羊,灾荒的时候谁没吃过人肉,还说杀了人不能浪费,只能物尽其用,又拿着刀打量我,说不知道该不该下手。”
兰静秋皱眉,简直匪所思夷:“所以他把肉腌制起来慢慢吃慢慢卖,是为了不浪费?”
“他是这么说的,我问他为什么杀人,为什么吃人肉,他说是那对狗男女来杀他的,结果被他反杀了,他说扔了太浪费,就干脆混在大肉里一起卖,还说人肉骨头熬得汤更香。他还说是他忘了把手指砍下来再熬汤,吓到我了,我想到我吃的那碗面,我还一直说汤太鲜,肉好吃,结果汤是人骨熬的,肉也是人肉!太恶心了,当时我都快把心肝脾肺都吐出来了。”
兰静秋说:“汤鲜肉味好不是因为人肉,是因为他加了罂/粟,再说你也不是自己要吃的,很多人都被他骗了,不用放在心上。”
方安叹口气:“现在说什么也没用了,反正已经吃了,太恶心了!我刚被他绑在地下室时还以为他马上也会把我杀了熬汤,结果他开始跟我说这说那,说他多不容易,说他女儿有多可怜,生不了孩子被嫌弃,招来的女婿又是个混蛋,看他们老实就蹬鼻子上脸的,还说后找的这个女婿倒是个好人,估计能陪着他女儿走到头,可偏偏他又做错了事。我听田大爷那意思好像是这个后女婿把前女婿的孩子给弄死了,然后前女婿夫妻俩以为是田大爷把孩子弄死的,一直盯着他。”
“田大爷有没有说他为什么会被怀疑?”兰静秋问。
“因为田大爷曾经拿着刀吓唬过他们,还曾经半夜到孩子撞死的路边烧过纸,被他们看见了。反正他就一直跟我说,像是在解释他为什么会杀人,他说是那两口子偷偷摸到他床边想宰了他,结果被他发现了,他枕头底下一直放着刀子,两边打起来,一个没控制住他就把人都给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