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狗血文里走事业线(快穿)(499)
“吱——”门被推开了,黑暗中看到一个模糊的轮廓,似乎嘴巴里叼着什么东西。
不会是老鼠吧?他急忙起身,打开灯,结果发现它嘴里叼着一只睁着眼睛一脸麻木的猫头鹰。不知道是什么品种,个头并不大。
“……”猫猫何必为难猫猫?(bushi)
“喵呜——”惊蛰丢下嘴里的小猫头鹰,对着安以农一通的告状,从这只小崽子盯上它的玩具,到它居然敢挑衅自己,情绪激动的时候还拍了好几下地板。
“嘤!”小猫头鹰输人不输阵,小小个头还想张着翅膀恐吓惊蛰,顿时又被抓住一顿薅毛,羽毛飞了一地。
两只变异兽争论了很久,
是的,小猫头鹰也是变异兽,惊蛰骄傲得很,不是变异兽只怕它都不稀罕搭理。
等它们闹得差不多了,安以农把窗户打开了,捧起猫头鹰:“小家伙,要好好的,越来越好。”
他要把猫头鹰放走,惊蛰却叼着他的裤腿:“嗷呜。”
“它不属于这里。”安以农最后还是把祝福过的猫头鹰放飞了,猫头鹰本就是野生的动物,虽然对安以农很有好感,但也不会因此留下来。
“喵呜。”惊蛰的心情变得很低落。
它又是叼着来,又是吵吵闹闹,就是为了给自己找一个同类。这个同类不是猫,而是同样的变异动物(食材除外),可以交流的那种。
无论人还是动物,没有同类都会觉得寂寞的。
“我知道你的意思,但是不行,它属于大自然。而且,你知道吧,对人类来说,寻找一个宠物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就像我收养你,带着快乐的期待,也做好了伤心一次的准备。一个宠物,就是一个注定让人伤心一次的种子,埋在心里头,迟早发芽。”
惊蛰不懂,它还没有聪明到这个地步。
“因为我得做好准备,我还活着,你却会走。”
第214章
“喵呜。”惊蛰还是不懂,但它却敏锐地感觉到什么,伸过脑袋蹭蹭他,舔舔他:我蹭你了,不要难过了人类。
“我没有难过。这一次我不同意,因为猫头鹰并不想被人类豢养,我本人也不愿意。”他对惊蛰说,“如果哪一天你真的遇上一个愿意和你做朋友的动物,你可以和它成为朋友。”
惊蛰似懂非懂,此时楼板上又响起老鼠爬过的声音,它眼睛瞪圆了,耳朵动了动,咻一下就跑出去。
“像小孩儿一样。”很容易受到打击,也很容易恢复,比大人坚强多了,也勇敢多了。
第二天安以农换好衣服,带着参加婚礼的礼金坐上小舅的车,惊蛰没来,怕吓着人。
大舅在县城里的一个中档酒店酒店定了酒席,因为他们这些年也没在国内生活,所以请的人也就是亲戚和以前老邻居,全部加起来都不到十桌。
大概因为这个原因,他们不得不和另外一家结婚的摆在一个大厅里,左右分开。新娘的家人看上去不太高兴,这样的情况是没法请司仪热场的,婚礼就会显得有点冷清。
婚礼上安以农第一次见到原主的大舅一家,老实说,除了大表哥突然成了变异者有些骄傲,夫妻两个看着都是文质彬彬的,笑容一直堆在脸上,说话客客气气,看着就很有见过世面的城里人的感觉。
不过到了他们真的过来打招呼的时候,安以农就知道了为什么他们让人不舒服。
“妈,你怎么穿这身衣服?”这是大舅的第一句话,伴随着不认同的皱眉,“大朵的花看起来很落伍。”
“妈,我们给你买的衣服呢,那边最流行的。”这是舅妈的第一句话,不过她是笑着说的,虽然眼睛里没有笑意。
“衣服很好啊,或许因为我们国家不流行国外的流行,大舅大舅妈才会觉得格格不入?”安以农开口,他也是笑着的,笑意停在嘴角。
他是这个世界长大的人,他知道什么时候流行过这样大朵的艳丽的花色,就是外婆正年轻的时候。这代表了外婆的‘美好回忆’,也是她认为的最高级审美。
换句话说,外婆希望自己以最好的形象出现在这里。
安以农突然露出的獠牙让大舅一家有些吃惊,记忆中这是一个不善言辞木讷的孩子,失去父母后尤其沉默。
大舅皱起眉,但是大舅妈比他更早一步走过来,笑眯眯地说:“楚洋都这么大啦,大学毕业了吗?现在做什么工作?”
“宠物美容师。”
舅妈笑容更真实了,她好心地劝他考研,最好考到国外去,趁着年轻多见见市面。然后喊来自己儿子,说以后多和表弟联系,兄弟之间要相互扶持,条件好的带条件差的。
要不是原主的记忆在,他差点就相信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