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炮灰渣男后我洗白了(快穿)+番外(57)
出于好奇,他回头看了一眼,没想到那声音叫的更大,几乎要刺破耳膜:“啊啊啊啊啊啊啊顾榭!!!”
听到自己的名字,顾榭下意识地在人群里找人,一个穿着校服的女孩从不知道哪条缝里挤了出来。
“是你吗?!”女孩子激动地蹦过来,在顾榭身边来回转,像一只活泼好动的兔子,“不好意思我太激动了!我没想到居然能在这遇到你!”
顾榭没有身为公众人物的自觉,出门连个墨镜都不带,就这么大摇大摆地走在大街上。
而且这一带住着的都是朝九晚五的打工人,只要躲开早晚人多的时候连碰到个活人都难。
这还是他第一次被认出来,看上去还是他的粉丝。
也可能是莫问桥的粉丝。
“你也是来买早饭的吗?”女孩注意到他手里拿着的纸袋,“哇,这家小笼包特别好吃!还有李阿姨家的驴肉火烧也特别好吃!”
“呜呜呜我是你和桥桥的粉丝,可以给我签个名吗?我今天太高兴了!”
女孩说着从书包里翻找起来,找了半天拿出一本绿色的练习本,本子翻开是整整齐齐的公式笔记。
“就签在这里可以吗?”女孩指了指封面内页。
“可以。”
顾榭接过她递过来的笔,在内页上签上自己的名字。
“谢谢谢谢!你人真好!”女孩激动地说话声音都在颤,“可以再签个桥桥的名字吗?”
顾榭顿了一下,不知是不是被女孩那一声声的“桥桥”影响了,黑色水笔在纸张上划过,竟下意识地想写“桥桥”。
顾榭和莫问桥从来没有叫过对方的昵称,他们通常叫对方全名,只偶尔在床上的时候莫问桥会叫几声“宝贝”。
顾榭不叫是因为觉得别扭,不管是“小桥”还是“桥桥”,安在莫问桥身上就是别扭。
鸡皮疙瘩都要起来了。
他在女孩注意到之前,飞快在“桥”字前添上了“莫问”。
因为“桥”是挨着他自己的名字写的,在前面加上两字后两人的名字就紧紧贴合在了一起,没有一点空隙。
“太感谢了,我真的好喜欢你们啊!”女孩拿起本子好好欣赏了一番,疑惑地“咦”了一声,“你的字和桥桥好像啊。”
女孩是莫问桥的粉丝,在网上看到过很多次莫问桥的签名,顾榭写的“莫问桥”和莫问桥本人的签名不管是字体还是个人写字时的习惯都一模一样,连桥的那一撇的角度都一样。
几乎可以以假乱真。
顾榭本人倒没有注意过莫问桥的笔记,他没多想,只当是粉丝的CP滤镜。
女孩又和顾榭合了个影才依依不舍地离开,走之前再三强调了自己对莫问桥和顾榭的爱,以及对他们的感情的美好祝愿。
顾榭不擅长应付别人的喜爱,僵硬地站在原地听着,并决定下次出门一定要把莫问桥带上。
莫问桥脸皮厚,应付这些肯定比他擅长。
女孩的喜欢热烈且直白,带着这个年纪特有的热忱。
顾榭不追星,不能理解为什么会有人对一个陌生人有那么深刻真挚的感情,但他依旧觉得感动,所有真诚的感情都值得被尊重。
他认认真真地对女孩表示了感谢。
女孩走后不久就在微博上晒出了照片和签名,她是粉圈有名的大粉,微博粉丝好几万的同人写手。
微博刚发就有几十条评论,粉丝们纷纷表示羡慕。
【酸了,我也想和顾总合影。】
【桥桥太过分了,怎么可以让顾总一个人出来买早饭呢?】
【顾总的字和桥桥好像啊,这就是夫妻相吗嘿嘿嘿。】
【博主哪里的人啊,我也好想偶遇顾总和桥桥!】
上午的阳光柔和又温暖,洒在房间里就像披上了一层暖黄色的轻纱。
莫问桥站在窗边发了一会儿呆,窗外一有一个四层楼高的巨树,树杈子四处乱串,其中一根长到了他家卧室的窗前,差一点一点就要碰到玻璃。
树杈子上一只黄绿色的小鸟挺着毛茸茸的胸.脯直直地站着,一双黑不溜秋的小眼睛灵动地转着,他一侧脑袋,注意到了窗边的莫问桥。
小鸟好奇地探出身子,小脚丫往莫问桥这边挪了挪,隔着一层玻璃与莫问桥大眼瞪小眼。
莫问桥瞧它可爱,把窗子打开,伸手就想碰它。
莫问桥手有点欠,喜欢什么就想碰一碰,如果能拐回家据为己有那就更好了。
小鸟长得可可爱爱软乎乎的,啄起人来一点都不含糊,莫问桥一时大意,手指被啄出了一道口子。
一颗小血珠安安稳稳地立在莫问桥的食指上,还有继续扩散的架势。
莫问桥“碰”的一下关了窗,小鸟被吓了一跳,扑棱着翅膀飞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