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嫁福妻喜种田(1287)

作者:楚淮君

王老爷当然知道他说的就是成亲的事,说:“君子一言驷马难追,我既然答应了你,必定要兑现。

我已经着家人安排你们的大婚礼了,只是时间有些仓促,恐怕不够隆重,委屈了你。”

因为这是入赘的婚礼,才会说是委屈了慕卿。

慕卿说:“无碍,能娶到小姐,我不委屈。”

于是,整个老王家就开始布置大婚礼来了。

大婚礼布置起来,街坊邻居都能 看得到。

大家都来打听王家有什么喜事?

王家的家人就喜气洋洋的跟他们说,他们府上的大小姐要大婚了。

这件事很快就传了出去了。

两人成亲的那天,天色大好,万里无云。

四邻八乡的人都前来恭贺,因为王老爷是远近闻名的大善人,所以结下来的善缘可不少,因此来到的宾客也就非常多。

很多人都是不请自来的。

王老爷都没有下请帖,但是他们听说了,还是要来恭贺的。

这一天,就连县太爷也穿着便服带着重礼亲自上门恭贺。

百姓们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为何先前县太爷怒气腾腾的来拿人,但是后来就不了了之了。

现在,居然还亲自给他们来送礼来了。

像他这样身份的人,怎么会亲自来送礼呢?

就算是送,不也应该是差遣一个家人出来送吗?

他亲自来,可见他十分看重老王家。

县太爷说:“乡亲们都不必拘束,今日乃是王家大喜,中心应当是新人才对。”

百姓都欢乐了起来。

大婚夜,慕卿还是毛手毛脚的。

蓝豆十分无语,又不是没吃过肉,怎么还毛手毛脚的?

慕卿坏笑着,说:“我们就等于小别了,想想从小到大,什么时候这样分开过?”

蓝豆:“……”

不用想,他接下来的话她已经知道了。

小别胜新婚嘛。

略。

------------

第937章 青梅伴竹马(六十四)

婚后,两人就光明正大的住在了一起,像从前一样。

王老爷和王夫人看到小夫妻和和美美的,心里也十分的舒心。

陈常智等到他爹的病好了之后,又来跟在慕卿后头。

慕卿见他也是个不错的人,不仅教他学习,也教他做生意。

过了两年,蓝豆生了一个女儿。

慕卿给她起名叫做王冰雁。

传闻雁是专一忠诚的,所以他们下聘的时候会要射一对大雁当做聘礼送给女方,表示忠诚专一的意思。

慕卿起这个名字,也是对蓝豆的表白。

蓝豆知道这个,也接受慕卿满满当当的爱意。

女儿生下来,王老爷和王夫人都高兴的不得了,天天放在他们的院子里,爱不释手。

这一年大考,陈常智在年前就进京参加会试,一举夺前三甲,殿试的时候被皇上钦点为探花郎。

听说是因为相貌太过出众了,所以被点成了探花。

琼林宴上,探花郎领人在城内城外探花,带领一众进士前去寻找最漂亮的花。

状元郎的才情比起探花郎稍微逊色一些,比探花郎的相貌也逊色不少。

旁人都是因为相貌好而得好运,他却因为相貌不如探花而一举夺魁。

状元郎被派到翰林院去编修,探花郎也有资格到翰林院去。

但是陈常智却请求外放。

由于避嫌制度,他就被派到了清河县去当县令。

清河县很穷,但是当地的交通却很方便。

县内的官道四通八达,还有清河可以行船。

陈常智一直牢记慕卿的话,清廉的官是百姓的福。

贪官是百姓的祸。

他自然是要造福百姓了。

他走马上任之后,就鼓励老百姓们多养蚕,又跟林少语这边联络,把他们丝绸给卖出去。

很快,这里就成了最大的丝绸交易市场。

除此之外,他还鼓励百姓搞养殖,很快这里的牛羊满山跑。

鸡鸭鹅也多的不可胜数。

整个清河县都繁荣昌盛了起来,来往的商人都在这里进行货物交换。

过了三年,因为他政绩突出,就被调到燕都去做大官。

蓝豆又生了一个儿子,凑成了一对儿女双全。

王老爷给这个孩子起名叫王冕。

王家所有的产业将来都要留给这个孩子。

慕卿倒是没什么好反驳的,不管姓王还是姓沈,终究都是他的孩子。

而且,他也听说他们其实也不姓沈,而是西楚的皇室。

所以,他也不会去计较孩子到底是姓沈还是姓王。

转眼过了二十年,王家的生意越做越大,越发昌盛了起来。

王老爷八十六岁,寿终正寝。

慕卿和蓝豆将他埋在王家的祖坟里。

王老爷死后,王夫人一病不起。

同类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