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二哈后误入狼窝了(38)
柏沅清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小Omega一天比一天瘦,又慌又急,和古代帝王见太医治不好自己爱妃就要弑杀整个太医院般暴躁。
楚俞成天躺在洞里,白天偶尔挪到洞口晒晒太阳。
这天,日光温暖,春风温柔,楚俞躺在地上,眼睛懒懒地眨了眨,他不想死。
可是平时狼群看得他太紧,这段时间柏沅清更是粘着他寸步不离,生怕他死了影响了狗肉的味道。
他没有逃跑的机会。
可不跑就是死路一条。
他亲眼目睹过柏沅清率领着狼群和动物厮杀的场景,比他大好几倍的犀牛都死在了狼群的锋利犬齿下,更别说小狗崽。
唯今之计,只有跑,才是生路。
楚俞从小和狼长大,早就了解这群狼的作息,一般白天是跑不了的,因为白天有放哨的狼。
只有夜晚趁着狼群出去捕猎,他才有机会。
柏沅清是狼王,除了嗅觉极其敏锐,像体力、脑力都在狼群之上,一旦发现他的味道消失了,就会立刻反应起来。
所以他只有一鼓作气逃到几十公里开外,当然,如果他当晚逃跑时,老天爷给他一场雨,冲散他一路留下的所有的味道,会更加完美。
也许老天爷是感受到了楚俞强烈的求生欲。
在两天后的一个夜晚,茵斯兰大草原忽然狂风大作,电闪雷鸣,动物们躲藏在洞穴里不敢出行。忽然一道雷电劈下来,像要将大地一分为二。
楚俞孤零零躲在洞口,瑟瑟发抖看着阴云密布的天。
柏沅清带着狼群出去了,还没回来,也许他们在外面找了避雷电的地方。
楚俞觉得这是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
于是,当天晚上,楚俞跑路了。
*
夜里果然下了一场瓢泼大雨,柏沅清嘴里叼着一只灰毛野兔,和狼群躲在一块大石头下,挤在一团取暖。
野兔是柏沅清打算带回去给楚俞玩的,这段时间楚俞心情不好,不晓得是不是到叛逆期了。
今夜下这么大雨,楚俞独自在家里很可能会害怕。
他的OMega天生胆子小,从土里刨出来一条蚯蚓都会一蹦三尺高,看到一朵花花也能戴在脑袋上臭美一天。
一想到楚俞平日里的傻样,柏沅清心情就有些愉悦。
雨整整下了一夜,直到早上六点才慢慢停了。
雨一停,柏沅清立马率领着自己的狼群返程,而此时,楚俞已经翻山越岭,淌河过溪到了百公里开外的地方。
冒着雷雨赶了一个通宵,楚俞身上的毛毛被淋得湿答答,全身上下没一处干净的地方。
这多亏了柏沅清平时训练他的体能,否则他真不能一口气不歇跑这么远。
阳光穿过树叶缝隙渗进了松林,被雨水欺凌了一夜的树林仿佛还在沉睡,只有一只半大的小狗独自走在泥泞小道里。
楚俞找了个光溜溜的石头坐下,开始给自己舔毛毛,洗脸。
虽然咱是逃命,形象可——
“阿啾。”冷不丁一个喷嚏打出来。
——不能差。
楚俞吸吸鼻子,用爪爪擦了把脸,把身上的毛毛全部舔了一遍,又恢复成一只干净可爱的狗狗,才顾盼四周。
这是那儿啊?
他从石头上一跃而下,踮起爪爪,翘起尾巴蹑手蹑脚地继续走。
“咕咕噜~”
一声怪异的声音响在丛林中。
“……”楚俞叹口气,看看自己瘪进去的肚子。
别叫了,我知道你饿了。
跑了一晚能不饿吗,只是他没有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了。
楚俞咂了咂嘴。
真的好饿啊,早知道吃饱再逃命了。
当然了,楚俞得承认,在狼群里混吃等死太安逸了,过得是顿顿有肉吃,天天有汤喝的日子,一点不用为下一顿吃什么发愁。
可现在回想起来,很难不怀疑柏沅清对自己好,是想将他养肥了吃狗肉。
哼,真是个狡猾的大坏蛋。
幸亏昨晚下了一场雨,把他一路以来的味道全部冲散,就算狼群有通天的本事也不可能找到他。
诶哟嘿,我从今以后自由了。
美好的日子在向我挥手了。
楚俞浑身又充满了乐天派气息,欢快地蹦跶在丛林里,心情美妙极了。
不过,这份美妙仅仅持续了半天不到。
因为太饿了。
楚俞傻乎乎地围堵追捕一只野兔追了半个多小时,又堵在兔子洞前准备守株待兔。
守了一个小时才猛然想起,柏沅清给他上课讲过兔子窝有三个洞。
俗话说狡兔三窟。
果然楚俞找了一圈,发现了另外两个洞口。
里面的兔子早就跑得无影无踪了。
有句话咋说的,听百遍不如练一遍。
楚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