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偏执大佬进火葬场(9)
提前写了几句话背了好几天。
跪到唐晓天与苏倩面前苦苦哀求道,“沈顾反正也醒不过来,爸你还要继续跟沈家做生意,要不然我自愿嫁给沈顾……绝对不是为了伺候沈顾,就是为了爸能继续挣大钱。”
作者有话要说:
我常常反思,幸亏我的猪脚不是韩国人,不然车祸白血病伴一生,哈哈哈哈。
第4章
唐软安静地等待父亲的裁决。
唐晓天确实有些心动,大儿子是个没出息的,一直留在家里当米虫也不是养不起,假设能与沈家攀上姻亲,全当废物利用。
问题是因为唐凌的缘由,沈家最近似乎趋避与唐家的商业联系,若是此刻硬将唐软塞过去,且不说人家愿不愿意要的问题,他唐晓天善于钻营的恶名,便要在天城商圈里被贬损好久。
一瞧父亲眉弓深锁。
唐软的心立刻凉了一截。
苏倩的心也凉了一截。
唐软再是个没用处的窝囊废,也是唐家未来的继承者之一,即使将来管理不了公司,也要根据继承的股份从企业里每年分几千万的红利。
唐氏未来一定是唐凌的天下。
凭什么她的儿子辛苦打拼,却叫白痴占尽便宜。
她怎么可能甘心?
苏倩也很聪明,没有立刻出声支援,而是私下里使出浑身解数,把唐晓天伺候得舒舒服服。
男人都是贱东西,下面的玩意儿控制全身的神经。
苏倩每夜都在唐晓天进入贤者状态的功夫吹枕边风,酥软的热气呼在丈夫的软耳根内,不停地分析唐软嫁给沈顾的各种好处。
世界上没有不裂缝的寒冰。
唐晓天终于松口道,“沈家那小子也就是成植物人被毁了前程,生得一表人才能力卓群,早听周遭夸赞他年轻有为必有成就,也是可惜得紧,要不然与咱们的小凌真是佳偶天成。”
苏倩才不认为可惜,她的小凌早晚要成为天城第一。
继续煽风点火道,“沈顾成了植物人正是便宜了唐软啊,他吃了那么多年白饭,对这个家的贡献也就这一件事,沈冲把恶气全怪在小凌头上,我们此刻把唐软嫁过去伺候沈顾,他们家但凡有点头脑一定会担忧儿子的将来,起码沈顾以后有贴身的人照顾,这多好呀?”
“况且凭唐软的个性,你是盼着他娶啊或是嫁啊,肯定都是不成气候的人家,唐软嫁给沈顾顶多守个活寡,熬一熬沈顾死了还能捞一笔遗产,再说这件事也是他自己主动要求的。”
“话说我一直小瞧唐软,不一定这孩子还挺有心机的,知道自己毕业后身无长物,也没有机会进自己家的公司,这不,立刻给自己谋划了这么好的一门亲事。”
唐晓天似乎被她说动,也认为及早下手是个好主意,虽说沈顾成了植物人,但他的家产摆在那里,简直就是一座沉默的金窟。
揉抚爱妻的香滑软肩,欲心又起道,“沈冲也不是个善茬,我再试一试吧。”
秋风流火,冬日初临。
时间缓缓又匆匆得度过了一个月,天气正式进入隆冬。
唐软惴惴不安地被苏倩叫去。
他从未进过继母的私人领地,与童话书中遭受迫害的小可怜一般,低垂着花蕊一般绵软的睫毛坐在继母面前。
苏倩一如每次见到的模样,容妆精致,装模作样。
两人在花房的小餐桌旁随意闲聊两句,空气中散漫起浓烈的花香,以及一丝丝茶汤与姜饼的甜味。
一切都让唐软胃部抽痛难忍。
苏倩自然不想与讨厌鬼共处一室。
在她的眼底,唐软不仅是一只小心翼翼的耗子,偷偷汲取营养的蠹虫,更是死去前妻遗留在丈夫眼球上的痕迹。
如今这些顽固的污渍即将被清除干净。
苏倩难得露出微笑,破天荒问及唐软过冬的衣服有没有准备好。
唐软乖乖等她表演完。
苏倩终于不再拖延,对他讲道,“沈家同意让你过门,但是在此之前,沈家夫妇还想见你一面,确认一下你的个人意愿。”
唐软原本以为此事没有希望了,谁知柳暗花明又一村,圆睁的丹凤眼仿若盛夏采撷的菡萏,盛满喜悦的汁水。
苏倩讨厌唐软的理由万万千千,其中有一条则是唐软长得太勾人了,虽说他衣着朴素发型老土,但只要他坐着便让屋子瞬间亮眼起来,何况那双眼睛天生适合顾盼生情。
跟他貌美福薄的贱人妈妈一种风韵。
苏倩的声音明显不悦,“据我的揣测,沈家早已经请人把你在学校的情况摸透了,至于你那点乱七八糟的事情我也不想提,不过你想嫁进沈家,见面的时候就要端庄一些。”
刻薄审视道,“最好一直低着眼,不要让沈家人觉得引了一只狐狸精进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