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到文工团里当台柱[七零](344)

作者:木梓潼

林夏拍拍她的背篓说:“你现在学不了,等你长大了力气大了才能学。”

这兔子林小草已经看到了,林夏也不准备把兔子带回家了,直接带着林小草去了一个远离村子没人的地。

把兔子开膛剥肚,皮子一扒,然后滋滋地烤起来,快熟的时候,撒上随身带的盐粒子,香得不行。

“姐姐,好香啊。”林小草看着兔子,不停咽口水。

“我烤的东西,就没有不香的。来,这个腿给你吃。”

林夏把兔腿一掰,递给林小草,林小草愣在那里,不敢接。

“姐姐,你真的给我吃啊?”

“吃吧。”林夏把兔腿塞给她:“有点烫,慢点吃。”

林小草看林夏真的分给他,也顾不得烫了,斯哈斯哈,烫着啃着。

吃着吃着,她哭了起来。

林夏正吃得开心,看他这模样,嘴里啃着的肉停止了嚼动。

“你怎么了?哭啥,这肉不好吃?”

“就是太好吃了,我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肉。”

应该说是,她从来没吃到过肉,她家里的肉,都是紧着她爹和她弟弟吃。

林夏“噗嗤”一声笑出来:“那就多吃点。”

“嗯嗯。”

林小草大口大口啃着,一个兔腿下去,手上全是油,也舍不得擦掉,用手舔着。

林夏又递给她一块肉,林小草摇了摇头说:“我不吃了,我饱了姐姐。”

说着她挺起来她的小肚子。

林夏没再给她,小孩不常吃肉,也别吃多了,容易拉肚子。

林夏也就啃了一个腿,剩下的肉,她翻了翻口袋,找出来几张纸包了起来。

顺带还分了林小草一包肉:“这肉你自己藏起来偷偷地吃。今天吃肉的事别告诉任何人,下次有机会姐姐还带你来吃,你告诉了别人,以后就没得吃了。”

林小草捂住嘴巴,用力地点头:“姐姐,我不会和别人说的。”

“乖孩子。”

不过林夏给她的肉她也没有要,她说拿回家没有地方藏,想让林夏帮她拿着。

林夏同意了。

林小草一看就是在家里不受宠的孩子,衣服都小了,补丁落补丁还穿着,头发脏兮兮的,估计冬天都没有洗过。

一双手冻得又肿又红,手指像大粗萝卜一样,林夏对她心软,未尝不是因为她看着太可怜了。

还有就是真的乖巧懂事,眼睛里很清澈,看着就让人喜欢。

林夏背着背篓回家,家里的三姑六婆都不在了。

也是,日头都这么高了,家家户户都该做中午饭了,人也该回去了。

“娘,看这是什么?”

林夏从背篓里掏出来兔子,在方英秀面前晃了晃,一副炫耀的模样:看她带回来了好吃的。

“这是什么?肉味。”

方英秀抽了抽鼻子,闻出来了香味。

林夏点头:“对,兔子肉,烤好的。我打兔子的时候林小草也在,就在外面烤了分给她吃。我觉得拿回来她吃不到嘴里。这个也是她的,给她留着。”

方英秀叹口气,“大炮家的小草?”

“嗯。”林夏点头,把肉塞到方英秀嘴里说:“我听她的话是大炮家的。”

方英秀赶紧伸手接住骨头,把嘴里的肉咽下去说:“那个孩子是好的。就是她家里对她不是很好,天天去干活,衣服都不见一身她自己的。”

“我看到了。”

林夏接过来方英秀做饭的活,洗洗手在旁边继续和面说:“我也是心疼她,娘你没见她啃肉时的样子,看着我都心酸。”

“她家她那弟弟疼成了小霸王,她就是个小可怜。”方英秀说完,叹口气:“小草都该去上学了,她家里人一直不送,估计以后也没机会上。”

林夏和面的手一顿,不知道怎么接,村里像小草的孩子很多,或者说,整个国家,各种农村里,这种现象普遍存在。

重男轻女,有的人家看生出来是女孩,要么溺死,要么扔了。真是造孽。

“以后会好的。”林夏低声说了一句,心情变得很低落。

第二天,趁着老石叔去县城,林夏和方英秀也搭上了牛车去县城。

合同方英秀已经签好了,林夏在邮局寄出去,就和方英秀在县城里逛。

县城对于村子来说大多了,卖东西的却不多。

林夏和方英秀去的百货大楼,她主要想给她娘买两件衣服。

林夏一眼就看上了挂着的黑色呢子大衣,没想到这小县城里也有卖的,她立马拉着方英秀过去。

“大姐,帮忙拿一下那件大衣,中号的。”

“我不要。在家天天干活,我穿这么好干啥?你别乱花钱!”方英秀拽着林夏就要走。

林夏拉住她说:“娘,我这么多年都没陪着你过一次年了,今年好不容易回了家,你听我的,让我给你买件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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