甜宠文里谈恋爱(快穿)+番外(93)
霍之柔:???
最后还是庄寒耿直地宣布了最终的结果:“作诗干干巴巴,勉强算工整。你俩差不多,所以这局是平局。”
霍之柔松了口气,还好还好,她没输!
看庄佑一脸难以置信的模样,慕歌羞赧地摸了摸脸:
她作诗是什么水平,她自己知道。
就顶多应付考试的那种,至于其他的韵律和含义......不好意思,一个都没有。
她和霍之柔作出来的诗,就跟现代大多数高中生写的议论文一样,勉强能看,但再多嘛,那就没有了。
如果这一局比赛是100分,她俩的分数应该都才刚及格。
咳......没办法,写诗讲究天分和灵气,慕歌就没这方面的天分,自然也写不出啥震惊世人的好诗。
至于霍之柔,和慕歌一样,也是为了应付考试的水平。
接着是下一局,下一局是“礼”。
“礼”指五礼,分别是:吉礼、凶礼、军礼、宾礼、嘉礼。
顾名思义,五礼就是各个场合需要用到的礼节。
慕歌和霍之柔都是寒门出身,礼节方面也只是大婚前做了个突击训练,学得勉勉强强,如今看的,也只是两人的用心程度。
随着女官庄重的声音响起,慕歌与霍之柔开始行礼。
众人分散在两人四周,360°无死角地观察着两人的姿态。
看着看着,众人的表情从开始的漫不经心变成了惊喜。
——霍之柔就算了,她行起礼来不伦不类,特别辣眼睛。
大家看的主要是慕歌。
大概是因为慕歌出身江湖,所以行礼时自有一种洒脱豪迈。
她行起礼来十分大气,初看比较粗糙,但细看,十分流畅,还带着她特有的一种韵味。
行礼结束,不用大家说,霍之柔也知道自己输了,她白着脸瘫在地上,满心绝望。
一共比了四局,其中一局是平局,但剩下三局都是慕歌赢了。
如果再比,也只剩下两局了。
但剩下的两局中,她对“乐”(音乐)一窍不通;“数”(数学)也不一定能赢过慕歌;
即使剩下这两局她都赢了,但最终的结果是2:3,她还是会输。
还比个屁?
可是她不是状元吗?
为什么慕歌一个探花事事都能压她一头?
这到底是为什么?
众人没有在意霍之柔,而是围住了慕歌,眼神亮晶晶地盯着她。
庄寒:“虽然你看起来弱,但是爆发力是够的,训练一番应该也是个军中好手。怎么样,有没有兴趣跟我去军中历练一番?”
庄桥一屁股挤开她:“别听她的,军队可糙了,啥吃喝玩乐都没有,还不如来我们礼部!古女郎的六艺都被我们玩出花儿来了!”
庄颖不甘示弱,死死抓着慕歌的衣袖:“别听三姐的,她心里就想着玩!三嫂你不如去户部,即使你没有比【数】,但我觉得以你的脑子,肯定也差不到哪里去!”
庄寒:“她文武双全,不如来军中效力!”
庄桥:“她对文化研究得这么深,不如来礼部继续发扬光大!”
庄颖:“去户部去户部,给我赚钱!”
“......”
慕歌宛如一个能卖好多钱的小羊羔,被恶狼们围在中间,完全不知所措。
最后还是女皇一锤定音:
“先去户部,慕爱卿绝对行!”
慕歌:......
“臣遵旨。”
......
这场回门宴,以慕歌明日任职户部为结果而终结。
至于失败者霍之柔,没人理会她,连庄佐都冷着脸自己率先出宫回府了。
慕歌临走时忍不住对着宫门口的霍之柔叹了一声:
“我本咸鱼,奈何你咄咄逼人......唉,霍状元的厚爱,在下便却之不恭了!”
少女容貌秀美,笑得温雅,明明是个大家交口称赞的温良谦和之人,在霍之柔眼里,却跟“披着羊皮的狼”没什么区别。
——是了,如果不是她自己非要和她比试,慕歌也不会出这么大风头,被皇女和女皇看重,竞相追捧。
如果不是她,慕歌还是以前那个低调不扎眼的翰林院新人,被大家使唤得团团转,根本没有如今这样锋芒毕露的一面。
......所以,让慕歌洗去铅华,展露风姿的罪魁祸首,是她霍之柔?!
想到这里,霍之柔气急攻心,“哇”地一声喷出一口血,倒在了皇宫门口。
被霍家人碰瓷好几次,下定决心调职,如今守宫门第一天当值的小兵眼前一黑:
淦,老娘跟你们霍家人犯冲是吧?
怎么这次又是我?!
第33章 我的东西,放在别人家,可真不安心。
霍之柔晕倒在宫门口的事情,已经和庄佑坐马车回家的慕歌完全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