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天下都等着朕废后/新婚第一夜就想丧偶(3)
盘子里装的是两只盐焗鸡腿,鸡肉鲜而不腻,外面覆着一层咸香的脆皮,饱腹的同时十分解馋。
天青说:“这鸡腿至少要两个时辰才能做好,不过太子殿下每日都吩咐厨房备着,公子何时想吃都有。”
明飞卿:“.......”手上的鸡腿忽然不香了。
当年在荼州,淮瑾就用这么一只鸡腿把明飞卿骗到了手,骗得他心甘情愿随他回了皇城,卷进那些不堪阴暗的斗争中,最后成了无人在意的牺牲品。
口中的肉变得索然无味,明飞卿放下啃了一半的鸡腿,盯着眼前寓意美满的龙凤喜烛,只觉讽刺——无论前世今生,他和淮瑾都不会琴瑟和鸣,只有你死我活。
“左右他今晚是不会过来的,你让厨房做顿火锅来,我饿了。”明飞卿把鸡腿推远了些:“以后别往我面前端这玩意儿,看着倒胃口。”
天青惊道:“公子从前不是最喜欢鸡腿的?”
“从前是从前,人都是会变的。”
“可公子昨晚还偷吃了一只,您这喜好变得也太快了!”
“......”明飞卿瞪他一眼,天青立刻闭嘴,把鸡腿端走了。
太子新婚之夜没回婚房,反在偏院陪着一个外人,这事儿府里上下都传遍了,原以为太子妃该恼怒焦躁,不想还有心情吃火锅。
厨司的人一边备菜一边嘀咕:“少君的心也真够大的,这会儿还有心情吃。”
“保不准明日林大人就把他这个太子妃挤下去了。”
“说得也是,少君在南国传出那种事,殿下心头肯定膈应。”
“那位林大人可是丞相嫡子,家世显赫不说,又是新科状元,哪是芝麻绿豆官的明家能比的?”
几人你一言我一语地聊个没完,越来越失了分寸,全然忘了明飞卿是太子亲自登门求娶来的正妻。
直到侍女细春踏入厨司,呵斥一句:“嘴碎什么?少君也是你们能背后议论的?”
这群人才老实闭嘴,把火锅和桃花酒备好了端进婚房里。
明飞卿见送酒的是细春姑姑,便屏退闲杂的下人,让天青添一双碗筷来,细春受宠若惊,哪敢和太子妃平起平坐同桌吃饭,连忙道:
“少君折煞奴婢了!”
明飞卿关心地问:“你家小弟的病可大好了?”
一提此事,细春更是激动,深深向明飞卿行了一礼:“若不是少君当日派了大夫去,弟弟怕是凶多吉少,如今他已好全了,太子府不是寻常人能进的,不然奴婢一定要小弟登门同少君道谢!”
明飞卿点点头,说:“那便好,家中无恙,你在府里当差也能安心些,我当日被困南国,也总是牵念着家中...和殿下。”
最后三个字加得不情不愿。
细春抬头看他:“少君...”
明飞卿轻叹一声:“外面的风言风语我都有所耳闻,殿下如今对我不冷不热,新婚都不曾来看我一眼,我在这府里势单力孤,日后想再照顾你恐怕都做不到。”
细春听懂了话中意,忙提了裙摆跪下:“奴婢自小与弟弟相依为命,少君救小弟一命等同于我有救命之恩,奴婢愿意听从少君吩咐,忠心不二。”
明飞卿欣慰一笑,亲自起身将细春扶了起来:“日后就有劳姑姑费心了。”
细春是太子府的老人,在府里颇有威望,将她收入阵营,明飞卿才不至于像前世那样,完全落入被动的境地。
前世他只知施恩不求回报,重活一回,终于也学会利用恩惠来索取人心。
火锅已经滚熟了,细春取了玉筷,一边替明飞卿夹肉,一边说:“那位林大人,听说是自幼体弱,太医明令他不能碰酒,今日喜宴上,他却像是故意的,猛灌了两大杯,当着宾客的面倒进殿下怀里,殿下也不好见死不救,只得叫了太医来,听说人现在还没缓过来。”
天青越听越气:“他这就是故意的!头先抢了公子的功名,如今公子大婚,竟然还敢来抢太子!”
细春没有反驳,显然是和天青持一样的观点。
明飞卿倒是不气,气定神闲地喝了一口桃花酒才说:“林霁自然是要粘着太子的。”
前世林霁用这样的“苦肉计”登堂入室,俨然成了太子府的座上贵宾,把明飞卿都比下去了。
“细春,明日一早,林霁出府时,你派人取那辆四乘华盖马车给他坐,再派八名侍卫前后护送。”
细春一听,这不是太子妃回门才配坐享的仪仗吗?
“少君何苦呢?他虽然家世显赫,于东宫而言到底只是个外人,如此阵仗,实在太抬举他了。”
明飞卿举着酒杯晃了晃,眸中闪着喜烛的光亮,他笑着道:“我就是要让整个皇城都知道,太子府在抬举他。林霁明日若是不肯坐这辆马车,你就说,这是太子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