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取豪夺后我带球跑了(102)
拉着瑟瑟往回走,不由得想到,须得找个时间,好好问问怀琮和敬彝。
另一边,夏舜飞快地往前殿走去,听着宦官小声回禀:“他要换牢房,要前后都有窗户的,还要刀子和木头,还说饿了要吃饭。”
饿了要吃饭?夏舜哂笑,果然扛不过几天就得吃饭,还以为他骨头多硬,真要绝食到底。冷声道:“都给他,留心盯着,看他要做什么。”
从复京到矩州,只要三天的路程,等诸事安排妥当,他就启程带萧洵过去,彻底送走这个瘟神。此次会盟大邺极为重视,届时萧仁纲将带着萧元贞、萧怀简一干皇子和重臣出席,一是用两座大城交换萧洵,二是签订议和盟约,五年内两国不起刀兵,通商贸易。
夏舜目光悠远,为着复国,这些年里征战不断,大夏子民也未必不苦于兵火,如今天下大势初定,大邺与大夏各自夺得一半江山,短期内都不可能吞掉对方,趁着议和的契机,让百姓休养生息一段时间,未尝不是最优的方法。
萧洵这次送上门来,也算是误打误撞,办了桩好事。
城中驿馆。
第五城闪身进门:“没找到萧洵关在哪里,不过我从兵部探到消息,大邺要跟大夏议和,答应割地换回萧洵。”
刘素渠皱紧了眉头:“不好!”
若是大邺大夏议和停战,那么大邺就能抽出全部精力对付大凉,到时候要想生存,越发艰难了。
刘素渠冷声道:“必须搅了议和!”
“那还不容易?”第五城道,“弄死萧洵,推在夏舜头上,萧仁纲准得跟夏舜翻脸!”
杀了萧洵?刘素渠横他一眼:“你连萧洵关在哪里都找不出来,还指望杀他?”
“等夜里我再去找找,”第五城嘟囔着,“我就不信了,把皇宫翻过来,还能找不到他?”
刘素渠沉着脸,那天进宫时间虽短,但她留心看过,各处防卫外松内紧,夏舜不好对付,更别说萧洵:“先不说你找不到,就算你找得到,你也杀不了他。”
“谁说我杀不了他?”第五城顿时不干了,“要是一对一,谁杀谁可说不定!”
刘素渠哂笑一声:“你要是有这个本事,我们何至于落到这个地步?”
望着窗外大邺的方向,沉声道:“去打听打听夏舜出城的路线。”
宫禁中守卫森严,也许在路上还能找到机会,只要萧洵死在大夏,大邺与大夏就是不死不休,大凉也就有了活下去的机会——只是,真要杀掉萧洵吗?
理智告诉她这么做没错,心里却始终下不了决心,刘素渠犹豫着,看见第五城绷着一张脸靠近了:“真要动手的话,还是我来吧,你别上。”
刘素渠以为他是逞强,摇了摇头:“你那点本事不够看的,我自己来。”
“你是傻吗?”第五城一下子炸了,“这里是大夏国内,真要是动手,就得同时对付萧洵和独孤逊,这俩哪个是好惹的?不脱一层皮,能有个结果吗?我死了没什么,你要是有个闪失,我怎么办?”
刘素渠愣了一下,见他拧着眉,瓮声瓮气说道:“你成日里瞧不上我,不过我跟你讲,一夫拼命,万夫莫当,没准儿我真能杀了萧洵呢?”
盯着她又是一笑:“如果真能杀了萧洵,我估摸着我也活不了,到时候你别忘了给我收尸,以后年年给我上坟的时候,记得在坟前倒一杯酒,跟我说三声,我比萧洵强!”
刘素渠彻底愣住了。
宫中。新换的囚室前后都有窗户,光线比从前好得多,萧洵一手拿刀,一手拿着木头,犹豫了很久,还是没想好该做什么。
小时候因为他的身世,兄弟姐妹们都不理他,唯独萧元贞肯带他一起玩,甚至还亲手用木头给他做过一把小刀,那小刀至今还放在王府里,是他最珍视的东西之一。
可小女孩喜欢什么东西呢?尤其是瑟瑟那样柔软可爱的小女孩。
手指按在刀刃上,滑上去又滑下来,萧洵拿不定主意。她那么娇那么软,小刀是不合适的,可是别的东西?他长这么大,最熟悉的就是刀枪剑戟,这些冷冰冰能致人死命的东西。
小女孩不会喜欢这些的,他该做个什么送给她?萧洵来来回回走动着,忽地站住了,夏怀琮从墙头上接过瑟瑟时,她腰间系着的配饰晃了一下,假如他没有记错,好像是一只白玉雕成的兔子。
她喜欢兔子吗?萧洵突然想起三年前带着崔拂在黛山打猎,也曾经猎到过一只兔子,受了伤还没死,兔子的皮毛他是不稀罕的,原想赏给士兵吃肉,崔拂却觉得那兔子可怜,到底给养在了园子里。
这些又软又毛绒绒的小动物,也许小女孩们都喜欢吧,就像他的阿拂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