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嗑的cp必须he[穿书](151)
“唉……听说那女子也才二十几岁,是活生生被磋磨死的。”
“可不是嘛。”有妇人揪住自家相公的耳朵,恶狠狠地教训:“那是狐狸精恶有恶报,这回倒好,她不会再来买米粮,你的眼珠子也不会嵌在她身上了。”
这样恶意的话语经久不散。
陈愿听得几欲呕吐,她紧紧扣在窗框上的手指一松,转身提起床边的剑,想也没想就冲出了客栈。
出城后,循着旧路途径那夜的银杏树,景致还是一样,陈愿的心情却判若两人。
她越靠近那幢竹楼,越能看清那围得水泄不通的官差。
陈愿平时最厌恶这样的热闹,可今日不知哪来的勇气,横着胳膊硬生生挤了进去。
头上的日光亮得令人眩晕,只一眼,陈愿整颗心都如坠冰窟。
这个院子里没有狗吠声了。
再也不会有了。
曾令陈愿惧怕的三条土狗尸陈院中,口吐白沫,显然是被人药死的,而它们的主人,此刻躺在蒙尸的白布下,依稀只能看清一截露出来的手臂。
那手腕上还套着一只翡翠镯子。
这镯子曾在陈愿手腕上短暂地停留过,她认得,也认得白布下的人是玉娘。
玉镯往上,是赤|裸的小臂,带着无数暧昧的红痕,以及深浅不一的细小伤痕,留给官差无尽的遐想。
陈愿却知道,玉娘生前到底经受了什么,她眼角的泪不受控制地滚下,心里只有一个念头:
萧云砚可一定不要来啊。
那个少年,可一定不要看见这些。
作者有话要说:
文中苗族为架空,对苗疆女子的形容也是杜撰,如果冒犯到现实里的苗族姑娘,我先道歉。
关于玉娘的悲剧,纯属剧情需要,文中百姓的议论不代表作者三观,如有冒犯,我先道歉。
第73章 ·
陈愿忘了, 人越怕什么越来什么。
她消失不见,萧云砚怎么可能安心在客栈守着熬红糖姜茶。
陈愿原以为最坏的结果就是被萧云砚看见院中的惨剧,她也明显感觉到少年握着她的手指越收越拢。
她觉得疼, 但没有挣脱开。
直到官差强行押住少年清瘦的肩膀,并带上来一位皮肤黝黑, 瘦骨嶙峋的老汉, 老汉扑倒在官老爷脚边,瑟瑟发抖指着萧云砚道:
“钦差大人,就是他。”
“就是他这个外乡人来过这里,草民记得很清楚。”老汉的声音难听, 带着锄头刨地的沉闷。
与此同时, 一名官兵在屋中木地板的缝隙里捡到一颗玉珠。
这是那只青铜铃铛上的玉珠, 不多珍贵,珠身却刻有苗疆特殊的花纹,恰好与萧云砚今日佩玉上串着的珠子成一对。
——人证物证俱在。
他连不在场证明都没有。
陈愿开始后悔没有跟萧云砚住一间客房, 就不该开两间房的。
她既想做伪证,又觉得这是污蔑玷污了萧云砚, 然而一众官差围着,众目睽睽之下,陈愿忽然觉得没有解释的必要了。
人总是会相信自己愿意看见的,且尤其喜欢拉着明显胜过他们的人下神坛, 以显示自己不凡。
地上跪着的老汉是其一。
武断的官老爷们是其二。
一声令下,那些身穿玄衣,在胸口绣着“捕”字的官差, 就像遥城上空盘旋掠过的乌鸦, 将一袭白袍似鹤的少年团团围住,不泄露一丝山野间的凉风, 几乎叫陈愿窒息。
她不敢去看萧云砚的眼睛,也知道他此刻没有表情的模样是痛苦到了极致,人已木然。
至亲至重之人离世时,人往往不愿意接受这样的事实,甚至忘记了做何反应。
陈愿的心生疼,自己反倒先哭了,察觉泪痕落满面后,她抬起手背重重擦去,拔|出了腰间长剑。
“萧云砚,跑。”
少女话落,剑光已如雨丝般细密交织,首尾相接,快到让这群官府里的酒囊饭袋反应不及。
周遭响起百姓的惊慌声,竹院里彻底乱作一团,红衣的少女以剑破开一条生路,抬脚踹翻扣住萧云砚肩膀的官吏后,紧紧抓住他的腕子,冲出了这是非之地。
萧云砚的余光还落在那块遮尸布上,直到变得模糊,消失不见。
他淡色眸子里最后留下的不是山野景致,也不是发黄的老银杏,而是那截手臂上的翡翠玉镯。
碧绿透亮得叫人绝望。
……
夜已深,伎子馆。
陈愿带着萧云砚出逃后,又藏进了凤阳城最鱼龙混杂的地方。
玉娘的仇没有报,真相未明,陈愿不可能逼着萧云砚离开,也不会让他被钦差下狱,更是庆幸这里地方偏远,没人认出这漂亮的少年是南萧的二殿下。
倘若萧云砚身份暴露,这桩案件传到金陵去,只会让朝臣们对他更失信任。流言蜚语这种东西,最能滋生成见,压在人心上像高山一样难以逾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