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反派男神有点皮(1317)
而且好看一百倍!
凌霄伸出修长如玉的指尖,轻轻地点了点晓峰饱满的额头,笑道:“以后我来教你英文。”
晓峰果然大吃一惊,不敢置信地盯着凌霄:“阿姐,你,你,你在说什么鬼话?”
凌霄立即祭出流畅华美的口语,用娴熟的英文问候他的一日三餐和日常生活中一些常见的场景。
晓峰吃惊地瞪大眼睛,伸手指着凌霄,你你你一连串的你说出来,却是再也说不下去。
凌霄知道他心中震撼,原主这个姐姐没有读过书,没有学历,当然不可能学过英文。
可是凌霄祭出的英文口语水平远远超过学校里那些所谓的英文老师,晓峰也不是什么笨蛋,他最基本的辨别能力还是有的。
看到凌霄变得如此精通英文,晓峰觉得非常意外,非常震惊,当然他并没有怀疑凌霄的来历。
毕竟是他的嫡亲姐姐,而且父母对这个姐姐很是保护,就算她迟迟没有将自己嫁出去,父母还是对她一视同仁,并没有跟外人一样对她指手画脚,在外面编造不实的流言蜚语。
凌霄直接用英文口语跟晓峰对话,笑道:“你放心,我的水平都是自学而来,肯定对你有点帮助。”
晓峰震惊过后,对自学成才的凌霄十分佩服。
“阿姐,你把这份试卷做一下,明天我拿去学校给英语老师批改,如果你的答案都对,那以后我就跟着你学习英文。”
凌霄当仁不让,立即将晓峰手中的作业和试卷拿过来,细致而又耐心地给他做完。
晓峰坐在一旁,看到她游刃有余地将一套英文试卷做完,而且她的英语书法特别漂亮,线条优美而又潇洒飘逸,简直就是书法精品!
等凌霄做完试卷,晓峰的肚子突然咕咕咕地叫起来。
“阿姐,我好饿!你呢?”
凌霄揉了揉空空如也的肚子,笑道:“我也是!”
晓峰宝贝似的将那些试卷收拾起来,装在自己的书包里,然后带着凌霄来到厨房里。
新砌的厨房,依旧还是老式的灶台,两口锅,一口烧热水的附带的小锅,角落里堆放着高高的柴火。
凌霄打开餐柜,里面没有任何食物,米袋和面粉袋子里面都已经空无一物。
晓峰笑道:“阿姐!地里还有几根萝卜,我们晚上煮萝卜稀粥吃?”
“有米下锅?”
凌霄指了指瘪瘪的袋子。
晓峰翻箱倒柜,终于从木板底下找到母亲收藏起来的一小袋子米,笑道:“我妈怕被别人家借米,所以每次都要藏一袋子起来,这样我家就可以应应急。”
凌霄了然地点点头。
晓峰自己动手,丰衣足食,舀了一小勺子白米,兑入清水煮成汤粥,然后去田里拔了一根白萝卜,切成丝,用盐抓一抓,兑入食醋就能制作成鲜酸适口的凉拌小菜。
凌霄坐在厨房里,舀了一碗热气腾腾的小米粥,搭配萝卜丝食用。
果然,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
晓峰这个弟弟,确实比较能干和懂事。
“晓峰,你有没有考虑过,考哪里的大学?”
这会儿华国已经恢复高考制度,每年都会迎来大批的高考生,对乡下农门出身的小孩子来说,这个年代的大学生学历还是很有含金量的。
晓峰喝了口粥,笑道:“还没想好,可能会去香城大学?但是我听说香城大学的录取分数线奇高,我目前在班级里排到第十名左右,估计这个目标只能想想,不可能实现的。”
看来这个弟弟胸怀志向,不是等闲之辈。
凌霄笑道:“以后我来辅导你功课,我帮你押题猜题,保管你一年以后顺利考取香城大学,你觉得怎么样?”
晓峰似乎吃了一惊,笑道:“阿姐!但愿这不是你的玩笑话。”
凌霄也没有多加解释,跟晓峰吃完简单的晚饭,两人就骑着家里破旧的自行车,一起赶往县城的医院。
八十年代的自行车已经迅速普及和流行起来,就连束家这种普通家庭也可以买得起普通的自行车,用作代步工具。
晓峰骑车,凌霄坐在他的车后座上。
北风呼啸而来,刮在人脸上,就像刀子一样疼痛难忍。
凌霄冻得缩了缩脑袋,晓峰也是骑得满头大汗,浑身筋骨放松。
来到县城里,凌霄示意晓峰跟自己换一换,由她来骑车,晓峰惊讶地问道:“阿姐!你不是不会骑车么?”
凌霄丝毫没有露馅的尴尬,淡定地笑道:“我会骑的!只是你一直不知道而已!”
正好晓峰有点疲累,便答应凌霄的要求,跟她替换一下。
凌霄骑着自行车,一路疾驰。
她祭出高级武技,踩着脚蹬,就像踩着飞船一样轻快而又敏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