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反派男神有点皮(1010)
司马欢跟顾择站在一起,老友相见,分外热情。
“小顾!我请你喝酒!走走走!去绮花楼!”
顾择神色清冷,笑道:“阿欢!客栈里还有点事,你等我处理好了再去怎么样?”
司马欢摇着手中的折扇:“嗯!我就在大堂里等着。”
凌霄迟疑了一下,便悄咪咪地跟上去。
顾择回到三号房里,取出笔墨迅速写了一份信笺,用火漆信筒封装之后,绑在一只山庄豢养多年的信鸽身上。
凌霄躲在一楼走廊里,见信鸽飞出来,她便使出高超的轻功,飞快地追上这只信鸽,半路将信笺截胡了。
凌霄打开信笺,就见一行遒劲端雅的字体映入眼帘:宣城有变,请速来听书楼。
凌霄不动声色地将信笺回归原位,然后将信鸽放飞。
她正要转身回屋,就见顾择不知何时已经来到她跟前,神色沉稳地问道:“姑娘!你抢了我的马,又抢了我的信鸽!”
凌霄顿时神色一悚,这人的武功究竟到了何种地步?居然可以暗中跟踪自己,而且不会被她发现?
凌霄目光凛冽地盯着对方。
淡极始知花更艳,愁多焉得玉无痕。
顾择今天穿着清素的锦袍,身姿颀秀,面容清雅若兰。
他站在凌霄跟前不像是登峰造极的武林高手,倒像是一个书香门第的谦谦公子。
第七百一十四章 少年与剑
顾择以前并不认识凌霄,但是不知为何,看到她的第一面开始,他就有一种相见恨晚的特别感觉。
那天她在院子里练武,轻盈而又敏捷,宛如一只遨游天际的鹰隼。
就算放在人才济济的江湖上,她也是不可多得的武学奇才。
见凌霄直勾勾地盯着自己,顾择忍不住放缓口气:“你为什么要抢走我的马,还要抢走我的信鸽?”
凌霄已经将信鸽放飞,她倒是没有杀生,如果换成心狠手辣的原主,恐怕不会将那只信鸽放走。
“哪来的为什么?”凌霄冷着脸:“路上刚巧遇到你,顺手而已。”
她的嗓音靡艳如花,透着几分少女的性感与纯净。
顾择心中微微一悸,笑道:“上次送给你的白玉糖糕,你喜欢么?”
凌霄愣了愣,这货转移话题的速度真快。
不等凌霄回应,那个司马欢就急匆匆地跑过来,大声嚷嚷道:“小顾!大事不妙!大事不妙!”
顾择急忙走过去,沉稳地问道:“出了什么事?”
司马欢脸色有点仓促:“刚才扈从来报,绮花楼的头牌胭脂姑娘突然失踪了!她房间里留下血罗刹的标记!”
顾择拧起俊眉:“血罗刹也来宣城了?”
“嗯!这下热闹了!”
两人赶紧来到城东的绮花楼,凌霄见状,便悄悄地跟上来。
胭脂这个头牌长得妖娆绝色,一向烟视媚行,恩客众多,包括司马欢也是她的裙下之臣,两人颇有猫腻。
胭脂的房间里,家具物什一应俱全,并没有半点凌乱打斗的痕迹。
老鸨跟在司马欢背后,听书楼的排面在宣城还是挺大的,这个司马欢经常来绮花楼一掷千金,所以老鸨对他的态度非常恭敬。
“司马公子!今天早上我的丫鬟来胭脂房间里送东西,发现她不见了,她身边伺候的丫鬟也晕倒在地。”
司马欢神色凝重,将那个昏倒的丫鬟叫过来:“怎么回事?”
丫鬟小桃红战战兢兢地回道:“昨天晚上姑娘让我出去买份白玉糖糕,我回来的时候她就不见了!一个穿黑衣的女子站在窗口,她将我劈晕在地,后来的事……我就不知道了。”
顾择果然在窗口位置发现血罗刹留下的痕迹,一朵血梅花。
司马欢跟过来,愤怒地问道:“小顾!我们该怎么办呢?这个血罗刹杀人不眨眼,蛇蝎毒妇,如果胭脂被她害死……”
顾择冷淡地回道:“不是血罗刹。”
司马欢惊讶地瞪了他一眼:“可是这朵血梅花就是她的标记!”
顾择低声笑道:“这是别人模仿的,血罗刹非常注重自己的江湖地位,她的血梅花绝对不会少一个闭口。”
原来这朵血梅花的印记,有一朵花瓣少了一个闭环。
不仔细看,绝对不会发现这个小瑕疵。
司马欢神色骤冷:“既然不是血罗刹的手笔,那是谁干的?”
顾择沉默。
凌霄走上前来,环顾四周,笑道:“我可以帮你们追踪她的下落。”
“哦?就凭你?”司马欢俊眸中飞快地闪过一丝讽刺之色。
原主身为顶尖刺客,追踪的功夫可谓是一流。
凌霄淡然回道:“嗯,如果我帮你们找到胭脂的下落,你们也要给我一些回报。”
司马欢嘲谑地笑道:“姑娘!看你其貌不扬,胆子倒是大得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