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到古代当捕快+番外(24)

作者:清秋烟雨

捕头正要反对,县令大人却道:“你真是个有趣的人。让你见见也无妨,看看你能耍出什么花样出来。”

捕头反对道:“大人,此人油腔滑调,一个市井混混,不足为信。”

县令看了看楚霄云:“不是有你们吗,你们一班捕快当值,难不成还怕他一个市井混混跑了?”

说着又望向楚霄云:“再说,本官也不能偏听一面之词,上了公堂,对他的辩解,本官还是要去印证。”

捕头只能让人押着楚霄云去验尸房见那张老头的尸体。

第13章 买主被杀案(3)

楚霄云在验尸房见到了张老头的尸体,活着的时候就难看异常的面容,死后更加可怖。楚霄云询问道:“不知道大人可否让小民上前一观?”说话间活动了一下自己被绑缚的身子。

县令道:“给他松绑。”

捕头甚有疑问,被县令身旁跟随的师爷挡了回去:“杨捕头,为何县令大人的话你总要阻拦?”

“属下不敢。”杨捕头只得令下属将楚霄云松绑。

楚霄云上前仔细查看张老头的尸体,颈椎已经完全断裂,头颅只余皮肉与身子相连,眼眶凸出。这样的恶劣程度让前世身为刑警的楚霄云都有些少见。

据此可见,行凶者力气惊人,很可能是个习武之人。受害人当时并未有任何防备,且来不及做出任何反抗,绝对不会是杨捕头说的那样现场有打斗痕迹。

如此严重的犯罪行为,自己并未受到太多磨难,要么说这个时代总体的确很清明,要么更确定有人明知他不是凶手,亦或两者皆有之。

楚霄云在死者身上细细检查,在指甲缝里发现一些粉红色粉末。开始他以为是泥土粉末,光线太暗的缘故才看起来像粉红色。用手搓了搓,发现质地细腻,绝非泥土。他将捻过粉末的手指伸到鼻下闻了闻,有一股香味。想来这是脂粉一类的东西了。

死者虽然样貌丑陋,为人猥琐,但家境良好,无论是穿着还是个人形象都极为讲究。其余指甲里都很干净,绝不会是平时蹭到的秽物,想来这脂粉应该是死者生前最后一段时间接触过的东西。

此前楚霄云还搞不懂这人为何会死在苏家与原主的家之间,如今看来,死者生前是去过别的地方的。要么是因为什么才又折了回去,要么那里就只是个抛尸地。

楚霄云向一旁的仵作要来一根木签,将死者指缝中的指缝细心地刮在装证物的瓷盘内。刮的过程中私藏了些在自己的指甲缝里,然后将装着脂粉的瓷盘呈交给县令:“大人,小民在死者身上发现有脂粉一类的东西。这是一条线索,大人可派人往这个方向追查。”

师爷将瓷盘接过来转交给县令,县令将瓷盘放在鼻下嗅了嗅:“还真有两下子,这么隐蔽地方藏着的小东西也被你发现了。”

等等,楚霄云突然想到一个问题。他记得当天张老头可是带了好多随从去的苏家,事后只有裴进随自己回家取田契,其余的随从应该是虽张老头返家的。那么那些人呢?那些人应该是最清楚张老头去向的人。而且按照其指甲留有脂粉一类的东西来看,想必死者死前应当与女子,或者携带脂粉的人接触过。这些东西和人,都不应该是在乡下出现的人和事物。

楚霄云随即向县令提出自己的疑问。

县令的表情有一点点微妙:“张家的仆人说,他们护送他家公子进了城,他家公子说他有事要办,就下了轿,打发其他人先行回府。”

如此说来,张老头是先行回了城,尔后其尸体才又出现在红林村。这与自己的想法到是不谋而合,张老头的尸体出现在红林村,其中定有缘故。

楚霄云有了发现,说话的底气也更足了一些:“敢问大人,死者死于何时?尸体是在何时何地被何人发现?”

县令又仔细端详了一番楚霄云:“死于前日酉时三刻左右。尸体在红河边的芦苇丛里,被一个放牛娃最先发现。”

尸体既是在红河边被发现,想来是过了苏家没多远凶手就下了手,或者抛了尸。不管是哪一种可能,有一点是可以确定的,这个凶手选择这一段路作案,看样子与自己似乎都有些关系,或许是想嫁祸自己,或许是有别的什么原因。否则如同杨捕头所言,这张老头家住县城,为何在回去后又独自返回红林村。

想到这一点,楚霄云脑海中又是灵光一闪,他赶紧去看死者的鞋子。果然,张老头的鞋子就不是走过乡村泥路的鞋底。上面虽然有些泥尘,但都很浅,更多的是青草的汁水印。

按照常理推算,张老头外出必然是乘轿出入。他回城之后已经打发自己的轿夫回府,那么他又是如何去的红林村?是雇轿子,还是雇的马车?必然不会是不行前去。如此一来,在他生前最后一段时间,除了凶手必然还有人见过他。除非凶手就是轿夫或者车夫。

同类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