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之男配不做老实人[穿书](125)
从沈家出来以后,他们也并没有在余招弟的娘家待很久,余招弟很快便再嫁了,终究还是嫁给那个跛脚的周生。
借着新继父的关系,他勉强进了厂,暂时代替一个生病在家休养的老员工做事,成了一个普通的临时工人。
去年高考,沈明轩当然是报了名的,不过没有考上,他便想着来读个夜校,好歹混个文凭,之后看看能不能在厂里想想办法转为正式工。
没想到今天来上课第一天,就冤家路窄遇见了沈云和。
沈明轩此时急着想走,但没想到他的这一番话激起了好友的同情心,对方忍不住帮他出头,“我们不管是在城里还是在乡下,都要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忘恩负义的人是要遭受天谴的!”
“这位同志说的好,人呐,是要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像我父亲,把他妈娶进家来,还打算把机械厂的工作传给他,没想到居然给我父亲戴绿帽子,还怀了外面野男人的孩子。”他故意顿了顿,逼近那位好友,
“同志你说说,这样算不算是要遭受天谴呢?”
看着旁边好友震惊的脸庞,沈明轩恼羞成怒,“小陈,不要听他胡说八道,他是疯狗,乱咬人!”
“你既然是他的好友,那么肯定知道第一机械厂,我是不是胡说八道,你过去问一问余招弟这个名字,肯定会有人告诉你,我说的是不是真的!”
沈云和的样子毫不露怯,反观沈明轩,又慌又急,被叫做小陈的男青年心里已经信了七八分,但又不好当面戳穿,
“明轩,走吧,夜校这个机会得来不易,我们可别迟到了!”
一听沈明轩是去读夜校,沈云和就更加开心了,“哦,忘了告诉你,我并不是偷偷跑回来的,从今天起,我可是北州大学的学生了。”
考大学一直是沈明轩的梦想,为了这个梦想,不惜踩着一切人的利益往上爬,而今,他一直想得到的东西正攥在沈云和的手里,他一脸不可置信的回过头来,“你……你考上了北州大学?”
在沈家时,他最看不起这个‘哥哥’的窝囊,不管是做人还是做事,他自认比沈云和强一百倍,但是现在,就是他最看不起的这个人,居然成了正正经经的大学生?他不愿意相信!
“是的,你嘴里口口声声插田喂猪的沈云和,现在可是北州大学正式录取的大学生。”夏栀也站起来,满脸的自豪做不得假。
本以为沈明轩还会争辩一番,没想到听到这个消息,他竟然就这样转过了身去,脸上写满了震惊、不甘与失落。
最后,他还是驼下背来,慢慢的消失在沈云和的视线里。
第073章 番外(3)终章
四年之后, 沈云和又接着考上了研究生,继续从事光电方面的研究, 而夏栀凭借着优秀的表现留在北州师范任教。
沈云和研究生毕业的那年夏天,他被调入国家光电研究所进行研究工作, 两人也正式步入婚姻殿堂。
来年,两人又生了个可爱的女儿,取名沈妙妙。
沈妙妙从小就是个聪明的小姑娘, 长得玉雪可爱,平日里,大多数时间由夏栀和外婆李芳带着,住在北州师范教职工宿舍。
每到周五的傍晚, 沈云和便会过来,带上老婆和小不点, 一起去外面散步。
沈妙妙同学看着自己亲爹,“粑粑,为什么、星期一到星期四的晚上我都没有看见你呀~”
“因为爸爸在研究一个新项目, 等忙完了这一阵,妙妙就可以每天都看到爸爸了。”沈云和揉揉小家伙的脑门, 把她抱在手里。
女儿才三岁多, 可是俨然一副小大人模样,有事没事总喜欢问个为什么。
“忙完一阵是多久啊?”沈妙妙发挥着她锲而不舍的精神。
“一阵就是几个月, 过完这几个月,爸爸每天晚上都回来陪妙妙。”沈云和忍不住在她的小脸蛋上亲一口。
没想到沈妙妙毫不领情,偏着头就往后躲, “不要爸爸亲我,爸爸胡子扎人。”
夏栀站在两人身旁,笑眯眯的看着沈云和互动。
“妙妙,那咱们晚上一起帮爸爸刮胡子好不好?”
“好呀,我要给爸爸抹肥皂,搓泡泡…”
“……”
走着走着,沈妙妙没了声音,趴在亲爹的肩头睡着了。
“栀栀,我想跟你商量个事。”犹豫了半晌,沈云和终于还是开口提了出来。
夏栀心里一跳,“怎么了?”如果不是大事,他应该不会这么严肃。
“这几年我在研究所工作,为光电这一块贡献了自己所有的力量,终于有所收获。”沈云和轻轻的拍着女儿的后背,“前些日子,我们所长跟我说有一个去米国进修学习的机会,要去一年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