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见穿越女(46)

作者:绚烂如花

翠兰的突然闯入却打消了我的想法。

这个刘柳,活波过了头,鲁莽过了头,实在不讨我喜欢。

便是在现代,我们遇见,我想我和她也很难成为朋友。

既然如此,何必与她相认?

我不喜欢潘婧。

因为我看不懂她。

我觉得,一个人要快乐,就该活得简单些。

可潘婧,太复杂。

她冷着脸的时候,我想她不会喜欢我了,可她却对我很好。

她对我好的时候,我以为她开始喜欢我了,可她依旧从不对我笑。

她开心的时候,也许不会笑。

她伤心的时候,也许不会哭。

我实在不知道如何跟这样的人相处!

我常常想,她这样活着,到底累不累?

我实在想不透,为什么所有人,不能都简简单单地活着,简简单单地开心呢?

尽管我将这段婚姻当做一场交易,但方若辰确确实实,成了我名副其实的丈夫。

跟娘说的一样,他是个好人,更是一个难得的好丈夫。

他对我很好,好到让我不知如何应对。

他说喜欢我,这突然的喜欢却叫我无法相信。

也许骨子里我之于感情的看法,跟刘柳是一样的。

若是真爱,便再容不下第三个人,第三颗心了。

可他,还有箫氏,还有刘柳,还有这么多女人……看着她们,叫我怎么相信他口中的“喜欢”?

我也曾说过喜欢他的,这喜欢,原是欣赏和感激的意思。

但也许,我高估了自己对自己的了解。

这喜欢,也许早在我坚定地在安适面前许下永远不背叛他的承诺时,在我告知家人有难之后立刻以最快的速度赶回他的身边时,在我决定为他生孩子时,悄悄变质。

才发现,原来喜欢上一个人,真的一点也不难的。

那么,方若辰,既然我已经喜欢上你了,我就要永远地离开你了。

我的花园里,只能有我这一株花。

否则,我会枯萎。

来到这个世界,第一个见到的人,是方若辰。

那时以为自己快死了,失去意识前,迷迷糊糊地看见有人游了过来,拉过自己的手。

水很冷,可他的手,却是温的。

触到的那一刻,便知道,得救了!

他不仅救了我,还让我住进他家,让我白吃白喝的同时,还给我大把的银子花。

重要的是,他长得帅,脾气又非常随和,把我当亲妹妹一样疼着,任我撒娇。

我不知道自己喜不喜欢他,虽然他确实是我理想中的恋人对象。

但,他是有家室的人,一妻一妾一子。

现代的道德观告诉我,第三者是个非常不光彩的职业。

所以,尽管他非常非常优秀,我还是不敢对他有非分之想。

可是,他的小老婆居然说,我喜欢他!

我喜欢他吗?我在心里问了自己无数次,还是没有答案。

但有一点,我可以肯定,我绝对不会插足他的家庭。

至于后来,会跟他结婚,完全是被另一个男人……设计的……

安适这个人,处事谨慎,心机深沉,虽然面上一直笑着,但你永远猜不到他脑子里到底在想什么。

总的来说,是一个极难对付的人。

所以,但凡涉及到他的事,一定要小心处理。

安适是个超级大帅哥!

虽然他有时很无耻,很好色,很没义气,但他对我,却一直很好。

总的来说,是一个还不错的人。

所以,这个朋友,还是可以交的。

第 27 章

半年后

京城,长安街上

白荷拎着刚从京城最大的酒楼醉月楼买回来的酒菜,往回走着。

从乡下来到城里快有半年了,白荷还是不怎么了解城里人的想法。

比如说她现在服侍的主子,在城里开了家成衣店,叫做富贵衣坊。外人一提起来,都说店里的衣服很好,但很难买。可是她明明见店里那几个师傅,每日里闲得发慌,一个月也至多就做上四五套衣裳。

而且,富贵衣坊里的衣裳,贵得吓死人,一套衣裳就要好几百两银子,虽然白荷并不知道几百两银子有多少,但对于只能数到百的她来说,超过一百,绝对是一个很大很大的数。她要是有一百两银子,一定拿去买一间又大又亮堂的房子,再买好多好多地回来,这样的话,她的下半辈子就不愁吃住了。

还有手上这些饭菜,价格也贵得不得了。可他们主子每天都让她买,而且还是专门买回去给店里那几个不怎么干活脾气却比主子还大的伙计享受的。要在乡下给地主干活,稍稍歇下来就要被骂了,哪里像主子这样还把他们好吃好喝供着的?

所以说,城里人,就是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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