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互换了生活+番外(23)
但又因为它这个特殊的地理位置,只要一到晚上,许多热爱音乐的年轻人就会扛着乐器跑来这里,或是搞音乐,或是交流经验,也有趁机交朋友的,反正怎么热闹怎么来。
而这些地下乐队在小公园里的主要活动场地,是园区东北角一个宽阔的圆形广场。
广场四周边缘处有一圈花坛和回廊,最中央的地方原先是个干涸的水池,后来被填平,又重新建了个一米多高的圆形大舞台,正好被这群爱玩儿的年轻人利用了起来。
将几个探照灯往回廊立柱上一挂,光束向着广场中央的方向斜打过来,再配上围拢在台下的摇滚青年们,还真有了点儿音乐舞台的简陋模样。
此时刚过了晚上十点,大部分乐队成员都还在聊天打屁,周鸿云蹲在回廊边的花坛上,嘴里叼着烟,正撺掇着李睿给“黑火”的主唱同志打电话——昊天天忙着写论文,最近几天都没什么时间出来玩耍。
恰好就在这时,周鸿云抬起头,向着回廊外的草坪上随意瞥了一眼。
不甚敞亮的路灯下,一道修长人影缓缓行过,灯光打在他的侧脸上,隐约露出半只漂亮的墨绿色眼睛,以及唇边的一颗小小黑痣。
周鸿云脱口而出:“卧槽,那不是老穆吗!”
说完,他把烟头一扔,跳下花坛,翻过回廊,冲着对方撒开丫子就奔了过去:“老穆!哎老穆你在那儿磨叽什么呢,来了也不打个电话通知我们,快来这儿,来这儿哟喂!”
凑巧走进公园,原本只是被乐声吸引,想要远远看上一眼的暮雪:“?”
周·陌生人·鸿云一把拉住他,又开始风风火火的往回跑:“不是说好吃完饭就过来吗,你看这都几点了。”
“刚才疯狗乐队还专门过来挑衅咱们,说黑火命数已尽,不如早日解散,完事儿还围着我和老睿来了段说唱版的《金刚经》。靠,《金刚经》!我真他妈服了这帮疯狗了!”
周鸿云:“老穆,来来,拿起你的武器,咱们ROCK死这帮孙子!”
被一路推上圆形舞台,站在人群最中心,手拿武器(麦克风)的暮大法师,以一种僵硬的姿态,看着身旁这位斗志昂扬、抡着吉他疯狂扫弦、口中高呼“该我们表演啦”的奇葩吉他手,在极短的时间内便用音乐燃爆了整个广场。
他缓缓、缓缓、缓缓的,在脸上打下了一排省略号。
暮雪:“……”
这人有点眼熟,且能叫出原主的名字,应该是“穆雪松”的熟人。
身后有急促的鼓点直追而上,暮雪侧身回头,于是看见一位光头大汉正坐在一堆打击乐器后面,手中的鼓槌上下翻飞,在灯光的照射下甚是好看。
当然,同样引人注目的还有他那锃光瓦亮的大光头。
仿佛被那额头上的高光刺痛了眼角,暮雪又将目光默默转了回来。
而在他脚下,一群二十来岁的年轻人正高举双手,随着电吉他与架子鼓的节奏尽情摇摆,叫好声与口哨声不绝于耳。
暮雪眼皮狂跳,他握紧麦克风支架,硬生生压下了想要抬手捂住双耳的冲动。
这群人……
这群举止诡异,奇形怪状的人类……
难道是在举行什么特殊的祭祀活动不成?!
看起来倒和塞尔斯大陆,还有南奇群岛的某些恶魔教徒,聚众集会时的疯魔场面不尽相同啊。
正想着,旁边的吉他手轻轻撞了下他的胳膊,并在耍酷摆造型的某个瞬间,趁机转头飞给他一个眼神。
周鸿云:老穆,还愣什么神,该你ROCK全场了!
暮雪:……
暮雪:…………
黑发绿眼的男人在热情洋溢的音符中沉默良久。
与穿越到塞尔斯大陆,坦然承认自己身份的穆雪松不同。
暮雪的心思极重,在初来乍到的情况下,他必然不会暴露自己,只能继续装成原主的模样。
而穆雪松,恰恰与面前这群疯魔的青年志同道合。
暮大法师一时间骑虎难下。
他仿佛又回到了半个月前,在那家热闹酒吧里,也同样是这么被一群人簇拥着围观。
……啧。
穿着长风衣的男人微微垂下头,似是妥协了。
他将嘴唇凑近麦克风,用一种与背景音乐截然相反的冷漠语气,平静地说:“你们,想听我唱歌?”
有光洒入他的眼眸,继而深深陷落,惊不起一丝波澜。
台下尖叫声此起彼伏,这群摇滚青年以为舞台上的主唱又在酝酿什么爆点,纷纷大笑着起哄:“想!”
“快唱——快唱——”
“啊——雪松你好帅——我好喜欢你啊啊啊——”
“雪松——唱征服——我就这样被你征服哈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