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月光男配不干了(快穿)(176)
他欲哭无泪道:“可是……外面不只有许三爷,还有姚行长,金大帅,马医生……刘五爷啊!”
他期期艾艾说了一长串名字,成功让青年手中的笔停顿了一瞬,随后又继续画起来。
池意也没想到原主的债主和情人竟然多到一场戏就能碰见十多个。
或者说,他知道原主能耐,却也没想到竟然这么能耐。
不过按剧情中,今天确实不会出事,他不唱才会出事。
终于画完了戏妆,池意被人伺候着穿戴好戏服,领着一群纷纷用崇拜和向往的目光看着他的师弟师妹们去幕后准备。
戏台之上铜锣响,绝色花旦终开场。
原主的唱功属于顶尖,否则他也不能受到无数人追捧。
池意的到来更是让原主的唱腔唱功更上一层楼。
台上台下无人分心,台上戏子倾情唱,台下观众痴痴听,偶有惊雷铜锣声如雷惊风雨,将台下观众惊醒还魂。
阁楼内,一名身穿锦衣长袍,目测三十多岁的男人吐出嘴里的烟圈,“你们不是说,上回过后,他必定不敢再开唱了吗?”
穿着伙计服的手下忍住发抖的冲动,艰难道:“三爷,请再给属下一次机会!”
许三爷的眼睛透过窗户落在底下的那人身上,冷笑一声,:“算他命大。”
言外之意,就这么算了。
“去,在珠宝店买一条项链给九姨太送去。”
“三爷,什么理由?”
“就说,赏她眼光不错。”
下人抖了抖身子,觉得三爷可能是被气疯了。
姨太太和戏子勾搭上,他竟然谁都没杀,不是疯了是怎么?
其他几个包厢,几乎也和这里差不多的反应。
一场戏唱完,场内外波澜不惊,这在池意的意料之中,却在老板意料之外,看着他长长出了口气的狼狈模样,池意笑着踢了踢他,“真有那么吓人?”
老板后怕得几乎想抱着他哭,“芳华,要不你就答应我,以后别再浪了,行吗?咱们安安分分唱戏不好吗?”
池意扯了扯唇角,“不好。”
说罢径直垮过老板,进了后台。
没办法,谁让原主的执念,其中有一个,就是没能做一辈子的风流戏子呢。
第92章
芳华, 清末民初著名的戏曲家,政治家,爱国义士。
上海名流的追捧对象, 无数千金夫人的梦中情人。
在知道这些评价时,芳华还是满意的,觉得勉强配得上他。
然而随之而来的却是恼怒,因为他的人生并没有如历史评价那般,反而被人窃取了人生, 一个冒牌货凭借踩他上位,竟将他这个正主踩了个声名狼藉, 最终不得不败走他乡, 销声匿迹。
芳华是个孤儿,生母是个暗娼,生父不详, 暗娼被土匪掳上山, 而芳华也从小在土匪窝里长大。
从小他就无师自通学会利用自己这张脸,倒也平安长到了六岁。
六岁时, 生母得暗疾去世, 芳华也自此跑出土匪山,他没打算留下来,毕竟在没几个女人的土匪窝里, 长得好看的男人和女人一个用处。
虽然芳华年纪还小, 但他天资聪颖,许多事都能举一反三。
下山后, 他做过乞丐做过小偷做过骗子, 但都没做长,因为很快就没了兴趣。
他聪明, 做什么都能很快领会到其中精髓,因而许多事对他来并没有挑战性。
终于有一日,他被一个戏班班主看中,收了当徒弟。
芳华接触到了戏曲,并意外地发现自己对这件事还挺有兴趣,便一直做了下来。
可他的性格和天资注定了他不会低调平凡地过完一生。
果不其然,前几年的他还算安静,也就是在戏班里搞事,一不小心收服了戏班内一众师兄弟姐妹的心,成为戏班里最耀眼的存在。
而在此时,班主还是欣慰的,他相信自己这个徒弟绝对能在几年后独领风骚,成为一代名角儿!
想到自己能培养出个名角出来,他就满心自得。
而芳华也确实如他所料,成为了名角儿,可与此同时,跟他一起出名的还有他的风流性子。
他跟名流千金游过湖,跟貌美夫人听过戏,听名妓唱过曲。
世家公子与他以友交往,爱国青年与他称兄道弟,就连最开始因为他勾了自己老婆小妾女儿相好心的大佬们,在真结识他后,也与他多有往来。
他风流不下流,虽结识过许多人,却从未从对方身上骗取金钱名利身体感情,这也是他从未翻车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