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君相恋一百次[快穿](4)
他经常来李旭峥家里,所以方璐自然是认识这个胖胖的小伙子是谁,乐呵呵的点头。
“当然能来啊,刚好我又学了一些新的小吃,你来帮我尝尝好不好呀?”
方璐今年四十多岁,原本应该是饱经风霜的年龄,只是因为从没生过孩子,如今看起来还是略显年轻的,说话的时候带着南方人的感觉,吴侬软语的让人听着舒服的很。
“好啊,谢谢伯母!”
季明新眼睛都亮了,他最喜欢的就是伯母做饭了,想到家里的妈妈做饭简直是跟黑暗料理一样,季明新就更加想念去李旭峥家里的日子。
“给,你的鸡腿。”
四个鸡腿,再加上其他零零散散的东西,差不多都五十多块了,季明新爱吃,所以季家给他的伙食费是不少的,除了充卡之外,现在每周都是留下来吃这些鸡腿了,连最喜欢玩的游戏也不去玩了。
其他的同学也有热情的,跟李旭峥说话的,跟方母搭讪的,总之气氛非常好,从放学的五点钟到快六点,方母才开始收拾摊子,李旭峥也是帮忙一起收拾,然后由李旭峥将小吃车推着朝着那边的街道推过去。
三中距离街上的距离差不多是走十几分钟,李旭峥走得很慢,方母刚刚忙碌了那么长时间,此时才有时间关心儿子。
“这周在学校怎么样啊?跟同学相处还好吧?”
儿子的成绩方璐并不担心,她最担心的就是儿子在学习里受欺负,所以每次都会询问这个问题。
“很好啊,妈,您放心,您儿子我朋友很多呢,而且我这次又参加了新概念作文,老师跟我讲获得了一等奖呢,好像有五千多的稿费呢……”
李旭峥看着这辈子自己的母亲,心里也不想让母亲如此的疲惫,但是他如今还太小了,能够做的事情太少,只希望自己能够赶紧长大,长大的话,能够让母亲享福。
“一等奖?”方璐顿时笑的眼睛都眯了起来,伸出手拍拍儿子的肩膀。
“阿峥,你太给妈妈挣气了,天越来越冷了,等明天的时候你跟明新去逛逛街,买个衣服,妈给你钱。”
知道儿子从来不缺钱,可是方璐还是喜欢用这样的方式来奖励儿子,对于李旭峥写作文和用成绩赚来的奖学金,方璐从来不会去管,儿子用在哪里,是儿子的自由。
李旭峥也是笑,却是摇摇头。
“我才不要跟他一起去买衣服呢,妈,您眼光好,我要穿您买的~”
心里计算眼看就要入秋了,母亲也不舍得买衣服,李旭峥打算给母亲买衣服。
“那也行,等我看看了,有合适的买给你,运动服怎么样?你喜欢么?”
方璐也不知道儿子这么大了要在学校穿什么,但是运动服总是没错的,刚好天气要冷下来,运动服还有外套,适合学生。
“只要是您买的,我都喜欢!”
嘴甜的李旭峥哄得方璐一路都是笑眯眯的,丈夫的去世,让她曾经觉得如同天塌下来,而现在,有儿子在身边,就是方璐觉得最好的人生了。
她现在就想着努力工作赚钱,供着儿子上好高中好大学,再给儿子买套房子娶媳妇……
两个人说着说着就到了街上,这里有方璐租的小地方,实际上就只能够放一辆车的位置,跟杂货间没什么区别,一个月两百块,专门放方璐的小推车的。
将小推车推入了其中,方璐这才跟李旭峥一起回家。
两人真正的家,就在走半个小时的明安小区,是当年李旭峥的父亲有了这个儿子之后十分兴奋,才买了这边的房子,只是后来李父身体出了问题,才早早的离开了方璐和李旭峥。
在李旭峥的记忆中,父亲是一个喜欢笑的男人,总是说一些似是而非的话,哄得母亲笑意吟吟。
到了家里,方璐直接交代。
“阿峥你赶紧去洗澡,衣服脱下来放洗衣机那边,我给你做饭。”
儿子的学校是没有洗澡的地方的,方璐知道儿子爱干净,就催着儿子洗澡。
“好,妈,你要是累的话,别做饭了,等我洗完澡,我来做饭。”
李旭峥去自己的房间拿了换洗的衣物,出来跟方璐说道。
“我累个什么劲儿,整天都是这么过来的,你赶紧去洗,我给你做你最喜欢吃的糖醋鱼。”
朝着儿子摆摆手,方璐去了厨房,如今她所有的指望都在儿子身上,丈夫临终之前交代了,无论儿子的亲生家人是否会寻来,都拜托她好好的养育阿峥。
她怎么会不心疼阿峥呢?虽然这辈子她没生过孩子,可是在垃圾桶里把阿峥带回来的那一刻,她就已经是一个母亲了。
李旭峥去了卫生间洗澡,这地方其实跟上辈子李旭峥家里根本不能比,可是活了这么长时间,这已经是家里人能够给他最好的待遇,李旭峥已经十分的心满意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