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黑化前妻重生了(515)
有心人一对比,离婚协议书的日期不就是林海昏迷的日期?为什么偏偏就是签离婚协议的这一天,林海陷入不明昏迷?
真的是意外吗?极有可能就是曾洁下的手。之后她肯定是因为愧疚才愿意花那么多钱救林海。否则说不通啊,哪有这么好的女人。老公出轨年轻漂亮小姑娘抛弃黄脸婆,黄脸婆用自己全部身家去救负心汉?说出去鬼都不信吧。
只有一小部分人持反对意见,什么样的手段能让一个人无缘无故昏迷那么久?说不定就是林海拿到离婚协议,忘了自己一把年纪,兴奋过头,昏迷了,“马上疯”,懂不?曾洁花钱救林海,是因为她善良而不是心虚。
辟谣最给力的就是王主任。他找出了当天给林海的医院鉴定,林海没有任何外伤,昏迷原因不明。绝对不可能是曾洁下手。
王主任看到曾洁发的澄清公告,气就不打一处来,这傻女人就这么痴?都这时候了,还维持着她那个渣男前夫的形象。
怨归怨,该他挺曾洁的时刻,毫不含糊。林海的昏迷和曾洁无关,他不允许那些人肆意把脏水往傻女人头上泼。
曾洁欣慰有为她说话的老王,秋白,还有关心她的那几个老同学,果然还是这几名“卫士”。
“爱你的永远不会怀疑你,那些怀疑你,审判你的,从来都不爱你。”
“谢谢你任务者,你真是太棒了,每次都在我心情低落的时候安慰我,那些不爱我的人,我才不管他们怎么说,浪费时间,浪费精力,浪费我的生命”。
林海很感激曾洁对他的支持,这是他没想到的。夫妻一场,他亏欠甚多。
按离婚协议,他至少亏欠了曾洁1000万。这仅仅只是二人共同财产的分割,感情上的亏欠无法用钱来衡量。不论以后他赚多少钱,一定有曾洁的那一份。
他和曾洁,已是血脉相连的亲人,这种感情在他心里是暖暖的,给了他积极生活的底气。
有了曾洁在圈子里发的公告,许多人转头支持林海,男人到了四十岁才遇见真爱,是很正常的。只要对家庭负责,离婚的时候钱给足,光明正大追自己喜欢的女人有什么不对?
看看现在的名人,有多少是这样。在古代,男人四十岁纳妾个美妾也是正常不过。
得到部分人支持的林海,正式向阿良宣战,他要光明正大的把晨晨抢回来。
下班后林海没有回家,而是去了晨晨娘家,和晨晨父母,阿良,晨晨四人,公开谈判。
晨晨妈不喜欢这种被逼迫的感觉,心里责怪林海太激进。晨晨爸一言不发,女儿喜欢林海不喜欢阿良,勉强没幸福,他只想女儿幸福。只不过,看起来,这二人都并非良配。
林海旧事重提,催着晨晨和阿良离婚。阿良却一改之前对他们恶劣的态度,装作十分委屈,再三说自己离不开晨晨。
并十分大度的提出,“大家就这么相处的不好吗?为什么你非要独占呢?我和晨晨这一年多恩爱甜蜜难道是假的?”
林海怒不可歇:“爱情本来就是独一且排他,怎么可能共同相处?”
晨晨父母也觉得阿良的提议实属荒谬。
阿良神色不改,继续道:“我已经打算分一半给你了,你还想怎样想把我完全踢出局?你们想的也太美了,需要我的时候就利用我,不需要就一把扔了?这就是过河拆桥,没良心!缺德!”
林海决不妥协,直言一切走法律途径,坚决起诉离婚,该怎么判决就怎么判决。就像他坚决要和曾洁离婚一样,他希望晨晨态度坚决,
晨晨没有想到阿良居然提出这么无理的要求。简直就是侮辱她的人格。之前念在夫妻之情,还有阿良及时出手相助之义,可所有的情分,在阿良这个恬不知耻的提议中消磨殆尽。
晨晨自知一天不离婚,在法律上就是有夫之妇,她现在和林海在一起名不正,言不顺。她必须离婚,离婚对不起阿良,不离婚对不起自己和林海。
阿良还觉得自己委屈,他才不愿意跟另外一个男人分享妻子。爱是独占,不是分享!可他能怎么办?离婚哪离得起,都怪他一时脑热,没做婚前财产登记。付钱给曾洁在婚前,股权交割完成时间刚好在婚后。
两个男人像愤怒的狮子,嘶吼着蓄左勋势待发,随时准备决一生死,把对方驱赶出自己的领地。
林海抓住阿良胸前的衣服,“你听好,晨晨本来就是我的,你同不同意,都必须离!”
阿良皮笑肉不笑,破罐破摔,“老子一天不离,你丫的,就一天是个三!”
林海新仇旧恨涌上心头,对阿良丝毫没留手,拳拳往他要害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