轰动全球后祖宗摊牌(142)
更加不要说三个罪名一起来。
莫展在机场里接到何玄白。
前些天他还觉得气温回升,现在骤降,逼仄得要命。
怕归怕,莫展知道,只要不涉及咸蛋村那位小祖宗,oss还是很理智的,不会轻易迁怒他们这些打工仔。
“何总,事件缘由和公关方案都在后座。”
何玄白嗯了一声,一目十行浏览了一遍。
合上文件,他单手拧了拧眉心,冷嗤一声,“废物。”
一个没有任何团队运作的小网红,就能将人和公司搅得人仰马翻。
他公司的员工,都是行业里顶尖的。
都是两颗老鼠屎,毁了一锅粥。
莫展心脏跳到嗓子眼,握着方向盘的手细微抖动了一下。
估计那方案,oss不满意。
何玄白做事想要喜欢抓关键要点,“邀请新闻媒体机构,召开发布会。”
这次,他要釜底抽薪。
男人身着浅粉色的风衣,坐在后驾驶座,修身玉立,气质睥睨,矜贵和潋滟是从骨子里流淌出来的。
事情再火烧眉毛,干着急也没用。
莫展时不时瞥一眼后视镜。
他跟了oss这么多年,知道他的穿着喜好是简单大气,黑棕灰的居多,还是第一次见他穿……浅粉色。
真的,那是浅粉色。
莫展在机场时不敢确认,现在确认了。
何玄白长相硬朗俊美,气质卓绝,粉色也不显得娘气。
何玄白洞察周遭环境的能力no1,这次没有任何不悦。
想到喜欢的人,原本冷硬的心肠,立马化成绕指柔肠,“我大衣好看不?”
莫展意会错了,以为何玄白责怪他多管闲事,离开收回视线,“抱歉。”
何玄白皱了下眉,“有这么难回答?”
莫展怔了怔,立马回答:“好看,谁这么有眼光挑的?特别好看。”
昔日压根不废话的何总,嘴角止不住上扬:“我女朋友挑的。”
快要到何氏集团时,何玄白还在笑,又问:“你女朋友给你买粉色大衣没?”
莫展很惊悚:“……没有。”
这是实话,他虽然长得不丑,但撑不起粉色。
那颜色太挑人了。
也只有何玄白那种衣架子,可以随意穿。
都这时候了,还是讨论粉色不粉色的事吗?
何玄白心情好了许多,上楼时,碰到员工,员工跟他打招呼,他都出声回应。
他家阿南,对他的好,是全世界独一无二的。
开董事会前,何玄白准备给何母打个电话,没想到对方的电话拨了过来。
“玄白,你是回来了?”
“嗯,回来处理梁霄的事,父亲那边。”
他在试探,看这位母亲,还想要忍多久。
电话那边,寂静了许久,何玄白也不催,他就慢慢等。
他的等待能力,从不差。
话筒那边,不知道说了些什么,何玄白嗯了声,挂了电话。
俊朗的眉宇,雪霁天晴。
脚步一旋,迈着遒劲的大长腿,进了会议室。
这次会议室,少了一个人。
盛姣姣在京城时,阳重传媒曾经很看好她,砸了不少钱让她学东西,想将她打造成一个多才多艺的流量歌手。
上流社会的社交礼仪,琴棋书画等,都让盛姣姣涉猎过。
主要还是培养音乐方面的技能。
当童星也不容易,一边兼顾学业,上完学又需要学各种才艺。
偶尔还要试镜一些节目,整点曝光度,能爆就爆,不能火爆就为公司赚点小钱。
横竖公司不吃亏。
盛姣姣喜欢音乐,梦想是做一个原创型歌手。
不求火爆大江南北,但求在喜欢的领域如鱼得水,能挣钱养家糊口。
以后找个跟自己兴趣爱好差不多的男人,结婚生子,平淡一生。
平淡的幸福终究太奢侈,不是什么人都能拥有。
十七岁之后,盛姣姣被要求参加饭局。
起初还好,随着饭局增多,见的人多了,事故也就接憧而来。
她连稍微有点知名度的舞台都没上过,还未曾万丈光芒过,还未曾……就从高处跌下来。
她怨过,也不甘过。
十八岁的年纪,放肆张扬,梦想与天比高。
她想要努力上爬,也一直在努力着,可有块写着“权势和色-欲”的巨石,压在她头上。
根本上不去。
挣扎到现在,无比焦虑,也难眠过无数个夜晚,最后黯然失色回到老家。
……
盛姣姣回家过年,也算是修养一段时间,带回了一把用了五年的小提琴。
每天会练习一下,有灵感的时候,也会做一些曲谱。
自己编曲,弹弹唱唱。
盛一南听过几次,觉得挺不错。
现在很多学音乐的,学得太系统,千篇一律,作曲弹唱时,少了灵性和自由。